关于婺城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项目(标项一,标项二)的采购需求公示[金华市婺城区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 2026-06-16
项目名称: 关于婺城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项目(标项一,标项二)的采购需求公示[金华市婺城区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招标公司: 金华市婺城区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采购标的物: 监控平台、粪大肠杆菌、污水治理设施监控设备
项目地区:浙江 金华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婺城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项目(标项一、标项二)将于近期进行公开招标。现将采购需求公布如下,并征求潜在供应商意见。请各供应商对采购需求中可能存在的歧视性条款、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技术服务指标、排他性条款、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或有其他更好的意见提出理由及修改建议。
一、意见征询编号: /
二、征求意见范围: 采购需求中所有相关内容
三、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截止时间: 2026-05-29 17:00:00
2、意见递交方式: 书面或电子邮件,请与项目联系人确认接收,否则视为供应商未提交书面意见建议。
3、意见接收机构: 金华市婺城区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4、联系人: 吴先生
5、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6、联系邮箱: 3158584342@qq.com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供应商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和经法人代表签字确认,是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必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联系电话。
2、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专业证书复印件及联系电话(格式自拟)。
3、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并附相关依据,如发现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一经查实将提请有关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五、注意事项:/
附件信息:
* 5.22婺城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项目采购需求(1标).docx (54.7 KB)
* 5.22婺城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项目采购需求(2标).docx (0.1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