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交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丹西街道新丰路66号1楼3间房屋出租
- 2026-07-08
项目名称: 丹西街道新丰路66号1楼3间房屋出租
招标公司: 宁波交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地区:浙江 宁波
交易公告
象山县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 “交易中心”)受 宁波交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经 宁波象山交通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同意,在象山县产权交易平台(访客浏览网址: /jmr/index;注册和登录网址:/web/login;使用IE浏览器的,须8.0及以上版本;使用360浏览器的,须切换成“兼容模式”。以下简称“交易平台”),通过网络竞价方式对下列标的进行公开招租。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
序号
标的 名称
标的坐落地址
出租 面积
租期
首年租金起始价
保证金
备注
1
丹西街道新丰路 66号1楼3间房屋租赁权
丹西街道新丰路 66号
45.6㎡
3年
5100元
1000元
原承租人有优先承租权
*以上标的不设保留价
二、注意事项
1、出租标的的现状具体以实际看样为准,请意向承租人务必现场 看样 了解实际情况。成交后若承租人对此有异议,并以此为理由要求降低租金或提出其他要求的,出租人概不接受,均视为承租人违约,并由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2、出租标的具体经营用途须符合当地规划、卫生、公安、消防、城管等部门的限制和要求,承租人如有违反,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3、承租人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4、标的成交后 ,租期内租金不 递增;
5、履约保证金的约定:标的成交后,承租人须按首年租金成交价的20%向出租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在签订成交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合同到期后,经出租人确认无违约的,履约保证金无息一次性退还;
6、 原承租人在同等价格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原承租人必须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办理报名手续,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优先承租权;
7 、租赁 起止 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8、承租人须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违约 。
三、标的展示
1、展示时间: 202 6 年 7 月 13 日至 202 6 年 7 月 14 日(工作时间);
2、实地看样: 竞买人自行前往标的展示现场看样(联系人: 胡老师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四、竞买人资格要求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竞买)。
五、交易保证金
1、保证金缴纳方式: 必须通过银行(包括网银) 一次性足额转账 ;
2、缴纳时间: 在网络竞价结束前均可缴纳。为保证及时到账, 建议在网络竞价开始前 2个工作日内缴纳 ;
3、退还: 未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在网络竞价结束后 3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不计利息)。
六、网络竞价程序
1、注册: 在交易平台上实名注册(已经注册过的,无需再注册);
2、登录: 可以用 “用户名”或“手机号”或“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登录;
3、报名: 点击 “报名”后交易平台即时审核;
4、缴纳交易保证金: 报名通过后弹出《保证金缴纳说明单》,请按照此单指示缴纳(不同竞买人获取到的 “收款账号”不同, 务必按本人获取到的收款账号缴纳 );
5、报价: 在网络竞价时间 内 登录交易平台在线报价。
详细操作方法请阅读交易平台中交易指南 /竞买人操作手册(网址:/jmr/help)
七、网络竞价时间
1、开始时间: 202 6 年 7 月 23 日 10时;
2、截止时间: 202 6 年 7 月 24 日 10 时;
3、延时竞价: 在截止时间前 5 分钟起进行限时报价,期间如有新报价,则重新计时,再延时 5 分钟,直到 5 分钟内无人报价时竞价结束。
八、成交手续办理
竞价结束后,买受人凭有关证件(自然人凭身份证原件;法人或其他组织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公章)到交易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1、签订《成交确认书》: 自竞价结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签订;
2 、缴纳成交价款: 自竞价结束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缴纳(交易保证金 可抵作 成交价款) ;
3 、缴纳交易服务费: 自竞价结束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 , 按首年 租金 成交价的 2%向象山县产权交易中心支付交易服务费 。
九、遵守《交易须知》规定
竞买人须继续仔细阅读《交易须知》,充分理解其内容,并严格遵守其规定。
[附]交易中心地址: 象山县丹西街道象山港路 300号象山县 政务 服务中心四楼 4 04 室。
咨询电话: 0574-65733128(金老师 、何老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