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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翰文苑商住房产销售代理服务的公开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

  • 2026-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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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关于翰文苑商住房产销售代理服务的公开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

项目编号: HJCG-2026-062

招标公司: 金华顶胜置业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商住房产销售代理服务商住房项目

项目地区:浙江 金华

免费查看原文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 ,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金华顶胜置业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就翰文苑商住房产销售代理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 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 HJCG-2026-062

二、招标组织类型:自行招标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内容:

序号

招标内容

数量

简要服务内容及要求

最高限价

1

翰文苑商住房产销售代理服务

1 家

独家代理销售 服务 翰文苑 商住房 项目( 住宅 、商铺 及车位(库) )。具体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代理服务费 费 率(含产权证办理) ”最高限价为 1.4% ;

中标人需在合同签订的同时,向招标方交纳履约保证金 ( 或提交履约保函 ( 在合同履行期间保函必须在有效期内 ) 人民币伍万元整。 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对中标人实行按季度销售考核,考核共计 4 个季度 。中标人每季度需完成 3 套销售任务,每少完成 1 套,扣除履约保证金 5 万 / 4 个季度 ( 人民币 12500 元 ) 的三分之一,以此累计计算。若中标人连续两个季度未达成销售指标,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五、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 》 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

2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六、 招标文件的报名 / 获取时间、地址:

(一)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 2026 年 7 月 1 3 日 17 时 前以书面形式就同一事项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提出不予受理。

(二)获取时间:自公告发布后次日 0 点起至开标日前一天下午 16 时止(北京时间),平台系统维护期间除外。

(三)获取方式:进入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注册并参与项目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平台支持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成功后完成下载。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 / 份,售后不退(此费用由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代为收取,售后不退)。

(四)本项目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投标人应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且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同时请投标人在参加投标前自行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

七、投标截止时间: 2026年 7 月 2 8 日 09 时 30 分 ,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八、投标地址: 金华市八一南街 387号信华大楼 四 楼开标室 四 开标。

九、开标时间: 2026年 7 月 2 8 日 09 时 30 分 。

十、开标地址 : 金华市八一南街 387号信华大楼 四 楼开标室 四 开标。

十一、投标保证金:

1.金额:人民币 壹万 元整( ¥: 1000 0元)。

2.递交方式:转账、汇款或电子保函(保单)

3.递交要求:

( 1)转账或汇款:供应商应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一次性将全额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由供应商账户递交至该项目(标段)系统指定保证金虚拟子账号。(2)电子保函:供应商应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通过系统电子保函开具路径前往办理电子保函(保单)。

4.未按上述方式递交投标/响应保证金的,其投标/响应将被拒绝。

(二)因数据处理存在时差,为避免发生延误递交或匹配情形,建议供应商办理保证金递交手续不要晚于投标 /响应截止时间前30分钟。供应商在完成保证金递交后,应及时查看已报名项目界面保证金状态,若显示“已支付/已支付(保函)”则表示保证金匹配成功;若递交保证金超过30分钟,保证金状态仍显示“未支付”,请重新核对汇款信息是否有误,确认无误的,可通过查看“保证金管理”菜单“未匹配保证金”列表,或及时联系平台、保函出具机构处理。

十二、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取开标后资格审查,采购人不保证所有已完成报名的潜在投标人都符合资格要求。

2、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3、已报名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损害自身权益或存在需要澄清、补充、修正等问题时,可通过线下或系统后台-异议(质疑)菜单在线提出异议,在线提出的须同时上传盖章书面材料。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采购监督单位进行投诉。异议函及投诉书可参考平台-资料下载专区的范本。

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或整个项目进行必要的澄清、补正涉及文件更新的,已报名供应商可通过后台-已报名项目-报名详细-采购答疑文件中进行下载。

5、系统使用费: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收费标准(试行)》执行(/detail?articleId=348)。中标(成交)供应商在系统使用费订单生成后五日内未完成支付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

十三、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浙江企业采购信息服务网(b.zhengcaiyun.cn)

十四、业务咨询:

金华顶胜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 潘迪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江南街道国贸街 34 号 1 单元 3 楼 304 室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继豪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质疑联系人:张小弟

质疑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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