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昆阳镇解放街516-520号商业用房三年租赁权
- 2026-07-08
项目名称: 平阳县昆阳镇解放街516-520号商业用房三年租赁权
招标公司: 平阳县兴粮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产权招租、商业用房三年租赁权公有房地产
项目地区:浙江 温州
公有房地产
公开招租
平阳县产权招租公告
( 202 6 )第 11 号
经批准,平阳县兴粮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所有的 平阳县昆阳镇解放街 516-520号商业用房三年租赁权 将 以拍卖方式进行公开 竞 租,具体组织实施由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及起始价:
标的名称
用途
出租面积约(㎡)
首年租金起拍价(万元)
竞租保证金(万元)
履约保证金
平阳县昆阳镇解放街 516-520号商业用房三年租赁权
商业
117.74
3.05
0.6
年租金成交价的 10%
注: 1.租赁房产未办理产权证明。招租标的物的交付,以移交时的出租房产现场现状为准。意向竞买人参与竞价,即视为已实地查看租赁房产、周边环境及面积等相关情况,并对租赁房产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充分了解和认可,自行负责弥补和消除,且保证不会以此为由向出租方提出任何主张。
2. 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租金无递增。第一年租金于拍卖成交后 5个工作日内支付,次年起租金于前一年合同到期日提前一个月支付。租期起止时间根据《公有房地产租赁合同》约定时间确定,无免租期。
3. 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后 5个工作日内另向委托人交纳首年租金10%的履约保证金(取整数至个位)。租赁关系终止后,履约保证金除用于抵充合同约定应当由买受人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承租人。
4. 租赁期间,承租方需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供水、供电等有关业务,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5. 租赁房产需按原设计功能和用途使用,不得从事噪声、污染、危险物品经营等行为(包括不得从事娱乐行业)。承租方对于承租的房屋消防安全负全责。承租方如要改变房屋用途,须提前征得出租方同意,更不得利用房屋进行违法经营。
6. 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有优先承租权。
二、竞租对象: 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招租方式: 增价式拍卖,价高者得。以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价作为起拍价,不另设保留价。报名期间,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照拍卖文件中约定的拍卖方式组织拍卖会,以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买受人。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该竞买人将被确认为买受人,以起拍价成交。
四 、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 展示时间 : 即日起至 202 6 年 07 月 23 日止,标的现场。
五 、申请(报名)时间: 2025 年 07 月 22 日至 2025 年 07 月 23 日 17 时(工作日);
拍卖时间: 2025 年 07 月 24 日 09 时 30 分;
申请(报名)地点、拍卖地点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室 (地址:平阳县昆阳镇东川路昊禧中央广场 4号楼4层)。
六 、 申请时应提交的材料:
1. 法人申请: 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保证金 缴纳 凭证;
2. 自然人申请: 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保证金交纳凭证;
3. 其他组织: 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有效证明文件、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保证金交纳凭证。
注: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材料 。
七 、保证金缴入账户:
开户名: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 2010 0009 0038 285 ;开户行:平阳县农商银行营业部
账 号: 3636 6149 0485 ;开户行:中国银行平阳县支行营业部
账 号: 3300 1627 1270 5998 8888 ;开户行:建行平阳支行营业部
账 号: 1203 2830 0904 9013 987 ;开户行:工行平阳营业部
保证金 缴纳 截止时间: 2025 年 07 月 23 日 16 时。
保证金必须以竞买人名义交纳;竞 租 保证金的交纳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成交后保证金冲抵部分成交款;未成交者在拍卖会结束后 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
八 、 本次拍卖的详细资料和有关事项详见拍卖文件。
九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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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兴粮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查看完整信息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保证金) 63193058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产权科 63193022
十 、 网址: /col/col1229353018/index.html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平阳县兴粮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2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