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沈风水村集体经济组织沈风水村三个活动室改造装修项目发包公告
- 2026-07-09
项目名称: 沈风水村三个活动室改造装修项目发包公告
招标公司: 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沈风水村集体经济组织
采购标的物: 活动室改造装修项目
项目地区:浙江 宁波
1. 发包 条件
沈风水村三个活动室改造装修项目 已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 由 上级补助及 村自筹 。 项目业主为 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沈风水村集体经济组织 , 发包 人为 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沈风水村集体经济组织 ,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世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 发包 条件 ,现对该项目 施工 进行公开 发包 。 (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 项目概况与 发包 范围
2.1项目概况: 窑头、沈东及沈西三个活动房的改造装修 (含厨房设备、沈西阳光房)等 施工。 建设地点: 位于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
2.2 发包 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的沈风水村三个活动室改造装修项目施工及保修期 服务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本次 发包 建安工程 发包 控制 价: 580003 元 。 工程承包方式 : 施工总承包 。
2.3施工总工期: 60日历天 。
2.4质量要求 : 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 合格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
3.1 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 资质 ;
3.2本次 发包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 3派项目负责人具有 建筑 工程 的 二 级 及以 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
3.4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 招标 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
(三)其他:
3. 5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 1 人,且具有 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 证书( C类)。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发包项目投标。
4. 发包 方式
4.1公开 发包 。
5. 发包 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为CA全流程电子交易项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鄞州区基层小型平台/web/home”进行企业注册和办理CA锁 ( CA锁办理,请联系蔡工1. 2. ) ,然后 登录 该系统参与下载 发包 文件等业务操作;
5.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基层小型平台/web/home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 发包 文件等附件。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 发包 文件等相关资料。未下载 发包 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将被否决。(备注:投标人可根据 “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 发包 公告及 发包 文件下方的 “ 发包 文件下载记录 ”来确认 发包 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5.3 系统使用费 每套售价 100 元,售后不退。
5.4如有补充的 发包 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服务指南中的《 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投标文件仅包括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鄞州区基层小型平台”,将CA电子签章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
6.2逾期未成功上传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 发包 人将否决其投标。
6.3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开标系统名单中未显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并被拒绝参与后续的开评标流程。开标时,需投标人自行持CA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鄞州区基层小型平台”将投标文件解密,若无法用CA锁解密成功的,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CA锁办理,请联系蔡工1.、2. 。
7. 联系方式
发 包 人: 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沈风水村集体经济组织
发包 代理机构: 浙江世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总部壹号 1107
联系人: 虞工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883137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