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新城产业孵化园综合服务中心装修工程[A3300000090002733001001]
- 2026-07-09
项目名称: 龙港新城产业孵化园综合服务中心装修工程[A3300000090002733001001]
项目编号: 2604-330383-99-01-191152
招标公司: 龙港市商贸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装修工程
项目地区:浙江 温州
澄清修改信息
项目名称:
龙港新城产业孵化园综合服务中心装修工程
项目代码:
2604-330383-99-01-191152
招标人:
名称:龙港市商贸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名称:杭州华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龙港市龙港新城月湖路1号110室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延安路9号,劳动路6-2号3010室
联系人:李渠
联系人:潘先生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标段(包)名称:
龙港新城产业孵化园综合服务中心装修工程
标段(包)编号:
A3300000090002733001001
澄清、修改对象:
招标文件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各潜在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发布补充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请各投标人对照招标文件仔细阅读,本补充文件应优先于招标文件阅读。一、招标文件编号:A3300000090002733001001 二、招标项目名称:龙港新城产业孵化园综合服务中心装修工程三、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1、本项目招标公告-6.投标文件的递交,修正前:“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07-21 09:30:00”,修正后:“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07-27 10:00:00”。文件中所有涉及“投标截止时间”均以最新调整的为准。2、本项目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6特别说明☑3.暂估价”增加“(28)定制柜,暂定700元/m2(垂直投影面积)”内容。3、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做出部分调整【原“0_1_表10_2_2-23 材料(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中“定制储物柜工程量为16.366㎡”现在调整为“定制储物柜13.3㎡”及增加“定制柜3.0662㎡”】。本次同步发布最新版工程量清单及清单编制说明,原招标文件所附工程量清单(编号fj-1782833913)及清单编制说明同时废止。各投标人编制投标报价时,均以本次发布的最新工程量清单为准。注:本补充公告系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补充与修正,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本补充公告内容与原招标文件约定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
行政监督机构:
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电话:
信息来源:
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 (点击跳转)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2026-07-09 17:08:03
项目名称:
龙港新城产业孵化园综合服务中心装修工程
项目代码:
2604-330383-99-01-191152
招标人:
名称:龙港市商贸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名称:杭州华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龙港市龙港新城月湖路1号110室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延安路9号,劳动路6-2号3010室
联系人:李渠
联系人:潘先生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标段(包)名称:
龙港新城产业孵化园综合服务中心装修工程
标段(包)编号:
A3300000090002733001001
澄清、修改对象:
招标文件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各潜在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发布补充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请各投标人对照招标文件仔细阅读,本补充文件应优先于招标文件阅读。一、招标文件编号:A3300000090002733001001 二、招标项目名称:龙港新城产业孵化园综合服务中心装修工程三、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1、本项目招标公告-6.投标文件的递交,修正前:“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07-21 09:30:00”,修正后:“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07-27 10:00:00”。文件中所有涉及“投标截止时间”均以最新调整的为准。2、本项目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6特别说明☑3.暂估价”增加“(28)定制柜,暂定700元/m2(垂直投影面积)”内容。3、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做出部分调整【原“0_1_表10_2_2-23 材料(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中“定制储物柜工程量为16.366㎡”现在调整为“定制储物柜13.3㎡”及增加“定制柜3.0662㎡”】。本次同步发布最新版工程量清单及清单编制说明,原招标文件所附工程量清单(编号fj-1782833913)及清单编制说明同时废止。各投标人编制投标报价时,均以本次发布的最新工程量清单为准。注:本补充公告系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补充与修正,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本补充公告内容与原招标文件约定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
行政监督机构:
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