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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新华徐闻股权转让纠纷案件法律服务采购公告

  • 2026-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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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华东新华徐闻股权转让纠纷案件法律服务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XHSL-XJD-26-01076

招标公司: 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股权转让纠纷案件法律服务

项目地区:浙江 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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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 华东新华徐闻股权转让纠纷案件法律服务 - 询比采购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华东新华徐闻股权转让纠纷案件法律服务

2 、项目编号: XHSL-XJD-26-01076

3 、服务时间:本合同生效后 30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案件终审判决法律评价报告》;本合同生效后 45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同时提交《土地权属调查报告》和《中介机构法律责任评估报告》。第二阶段诉讼代理服务的期限,自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启动诉讼代理工作之日起,至本案最终结案(包括取得生效判决、调解、和解、撤诉或执行终结等)之日止。乙方须严格按照法院传票时间准时出庭,不得无故迟到、缺席(甲方另行起诉的诉讼代理)。全部案件相关委托事项办结后 5 个工作日内完成全套案件资料整理、装订归档并移交甲方。详见技术规格书

4 、服务地点:广东省湛江市

5 、工作范围:本项目预估涉案标的额为 900 万元,法律服务分为两大板块,诉讼代理服务为核心主服务,案件专项研判为诉讼配套前置服务,所有研判成果直接用于支撑后续全部诉讼活动。详见技术规格书

6 、质量要求:全部法律服务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律师执业规范,详见技术规格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

1、供应商应为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件;

2、供应商目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上,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应提供相关网站查询结果证明材料;

3、供应商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4、供应商近三年来(2023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1项新能源项目投资并购商事纠纷完整代理业绩(胜诉或达成和解),提供代理合同、生效裁判文书佐证。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含合同封面、主要内容页、签署页、体现合同签订日期的关键页)作为证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本询比文件及附件中,供应商资格要求与本节不一致的,以本节要求为准。

三、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公开方式选择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在 2026 年 7 月 14 日 9 时 00 分前报名参加本项目。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 、采购文件获取地址:本项目不再提供纸质采购文件,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报名后通过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

2 、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先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注册。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在首页 “ 用户登录 ” ,输入账号及密码登录系统,依次点击→系统功能菜单→项目管理→我要报名,找到《华东新华徐闻股权转让纠纷案件法律服务》采购文件,点击 “ 我要报名 ” ,即可查看项目信息并报名参与项目。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及相关附件。

五、应答文件 / 报价文件的递交

1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请参与本项目的应答人在(北京时间) 2026 年 7 月 14 日 9 时 00 分前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登录并上传应答文件电子版,无需提供纸质版报价文件。

2 、 未在线报名或上传应答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采购人以应答人上传到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的签字盖章版报价文件扫描件(彩扫)作为评审依据。

六、公告媒体

本公告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项目公告,采购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次采购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商务采购中心所有。

七、其他说明

1 、对于 MAC 地址相同的供应商,如查实有串标围标行为或不能提供合理的理由和有效证明,我方有权拒绝本次采购活动,情节严重的,有权按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将供应商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管理。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标段)下的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商务联系人:陈治霖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件: chenzl07@cnnhx.cn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古墩路 1359-3 号旺君国际 A 座 21 楼中核新能源商务采购中心杭州分中心 2109

九、廉洁要求

1 、贵公司不得直接或间接向我公司人员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或好处费等不正当利益(包括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等),否则一经发现将取消潜在供应商资格。

2 、如果我公司人员有向贵公司索取财物(包括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等)或要求提供非工作所需的资助或便利(如安排亲属工作、安排出国出境等)等行为,贵公司有权且应该及时向我公司纪检监察处举报。

3 、举报渠道: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6 号汉威国际二区 6 号楼(中核汇能有限公司);电话: 010-8377 3441 、 010-8377 3436 ;邮编: 100073 。

中核汇能有限公司商务采购中心杭州分中心

2026 年 7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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