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鹤溪街道办事处张村公共区域提升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2026-07-09
项目名称: 张村公共区域提升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景招A[2026]032号
招标公司: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鹤溪街道办事处
采购标的物: 公共区域提升建设项目
项目地区:浙江 丽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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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 张村公共区域提升建设项目
招标序号: 景招 A[2026]0 32 号
招标单位: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鹤溪街道办事处
开标时间: 2026 年 0 7 月 0 8 日
招标代理机构: 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 林叶红 查看完整信息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 5 名合格投标人名单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投标单位
投标报价(元)
工期要求
质量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浙江壹腾建设有限公司
7646450
240日历天
合格
肖燕红
2
丽水现代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7787235
240日历天
合格
周丽君
3
浙江骏强建设有限公司
7799298
240日历天
合格
任佩芬
4
浙江万泽建设有限公司
7807339
240日历天
合格
吴鹏彬
5
丽水伟晋市政建筑有限公司
7726927
240日历天
合格
刘斌
公示时间: 2026 年 7 月 9 日至 2026 年 7 月 13 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 11 号)和《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丽政办发 [2025]1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
投诉联系电话:景宁畲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查看完整信息。
公示单位(盖章):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鹤溪街道办事处
时间: 2026 年 07 月 0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