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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区本级]碧水莲晴一三期,骆兴家园一期,骆城华苑一期,红星都会广场南苑,海映澜庭北区,景城花苑,钟毓轩,方景和苑,新骆盛府,培鸿逸境府,上河新境府和秋时皓月府37处房产三年租赁权公开竞租公告

  • 2026-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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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镇海区本级]碧水莲晴一三期,骆兴家园一期,骆城华苑一期,红星都会广场南苑,海映澜庭北区,景城花苑,钟毓轩,方景和苑,新骆盛府,培鸿逸境府,上河新境府和秋时皓月府37处房产三年租赁权公开竞租公告

采购标的物: 房产三年租赁权

项目地区:浙江 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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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现对碧水莲晴一三期、骆兴家园一期、骆城华苑一期、红星都会广场南苑、海映澜庭北区、景城花苑、钟毓轩、方景和苑、新骆盛府、培鸿逸境府、上河新境府和秋时皓月府 37 处房产三年租赁权进行公开竞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竞租标的物

序号

房屋坐落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年租金

(元)

保证金

(元)

租期

现状

用途

1

碧水莲晴一期 23 号楼 1-3 室

167.25

21,060.00

10,000.00

三年

空置

仓库用房

2

三五北路 151 弄 27-1 号 1-28 、 2-6 室

223.40

38,000.00

10,000.00

三年

空置

商业用房

3

兴骆路 92 弄 22 号 1-17,2-17 室

87.16

16,700.00

10,000.00

三年

空置

商业用房

4

兴骆路 70 号 1-1,2-1 室

333.20

84,000.00

25,000.00

三年

空置

商业用房

5

联勤路 85 号 1-10 , 2-10 室

175.58

52,700.00

15,000.00

三年

租赁户使用中

商业用房

6

联勤路 78 号 1-2,2-2 室

194.89

60,800.00

20,000.00

三年

空置

商业用房

7

联勤路 112 号 1-5,2-4 室

188.11

58,700.00

15,000.00

三年

空置

商业用房

8

骆兴家园 2 号 1-13 室

20.67

2,900.00

5,000.00

三年

空置

汽车库

9

镇海大道西段 1 号 1-5 室

153.83

62,500.00

20,000.00

三年

空置

商业用房,不得破坏商铺内部装修装饰和设施设备,违约按原价赔偿。

镇海大道西段 89 号骆城华苑 4 号 2-3 室

156.20

10

镇海大道西段 29 号 1-6 室

135.12

55,000.00

15,000.00

三年

空置

商业用房

镇海大道西段 89 号骆城华苑 3 号 2-5 室

190.29

11

镇海大道西端 41 号 1-3 室

78.38

41,700.00

15,000.00

三年

空置

商业用房

镇海大道西段 89 号骆城华苑 3 号 2-2 室

128.71

12

都会路 82 号 1-10 室

68.83

28,900.00

10,000.00

三年

空置

商业用房

13

都会路 56 号 1-10 室

96.83

40,700.00

15,000.00

三年

空置

商业用房

14

方严东路 99 号海映澜庭 22 、 25 号 1-5 室

20.13

4,050.00

10,000.00

三年

空置

再生资源回收站

15

方严东路 99 号海映澜庭 17 、 18 、 24 号 1-17 , 2-1 室

1,700.00

198,450.00

50,000.00

三年

空置

社区配套综合用房

16

方严东路 99 号海映澜庭 22 、 25 号 1-10 室

100.58

20,250.00

10,000.00

三年

空置

邮政所

17

景城花苑 4 幢 2-1 室

292.59

25,920.00

10,000.00

三年

空置

社区用房

18

荣骆路 239 号钟毓轩 3 号 1-9 , 2-9 室

164.44

16,200.00

10,000.00

三年

空置

体育建筑

19

三五路 30 号方景和苑 2 幢 1-3 室

167.16

29,160.00

10,000.00

三年

空置

室内体育场馆

20

三五路 30 号方景和苑 2 幢 1-2 室

33.41

6,300.00

10,000.00

三年

空置

室内体育场馆

21

董骆路 46 号 1-7 室

107.47

17,370.00

10,000.00

三年

空置

社区用房

22

镇骆西路 713 号 1-26 室

274.44

44,460.00

15,000.00

三年

空置

居家养老

23

董骆路 52 号 1-6 室

261.88

42,390.00

15,000.00

三年

空置

社区用房

24

董骆路 18 号新骆盛府 9 幢、 14 幢、 16 幢 1-5 室

178.42

19,260.00

10,000.00

三年

空置

社区用房

25

董骆路 18 号新骆盛府 5 幢 1-1 室

247.40

34,740.00

10,000.00

三年

空置

幼托

26

方严东路 378 号培鸿逸境府 6 幢 1-1 室

91.02

9,810.00

10,000.00

三年

空置

婴幼儿照护设施用房

27

方严东路 378 号培鸿逸境府 3 幢 1-5 室

177.81

24,930.00

10,000.00

三年

空置

室内体育场馆

28

方严东路 388 号 1-4 号

167.72

23,580.00

10,000.00

三年

空置

社区用房

29

银店路 180 号上河新境府 15 幢 1-1 室

322.59

86,700.00

25,000.00

三年

空置

文化礼堂

银店路 180 号上河新境府 15 幢 1-2 室

85.32

共享书屋

银店路 180 号上河新境府 15 幢 2-1 室

277.60

文化礼堂

银店路 180 号上河新境府 15 幢 2-2 室

116.19

共享书屋

30

南一路 30 号秋时皓月府 4 幢 1-3 室

179.47

36,450.00

10,000.00

三年

空置

社区用房

31

南一路 30 号秋时皓月府 5 幢 1-2 室

104.48

21,060.00

10,000.00

三年

空置

婴幼儿照护服务用房

(一) 标的物交付说明(一般)

标的物一般以现状移交(不包括标的物内可移动的物品)。在租赁标的物的移交过程中,可能会因原承租人拆除空调、窗帘、灯具、网线等部分设施和设备而导致某些装修和设施受损,意向竞租人应充分评估潜在风险。产权方对此标的物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装修、设施设备的完好性及功能性。

在竞租成交后,竞得人在支付所有款项后,标的物将由产权方直接交付,具体交付时间以《租赁合同》的约定为准。如果竞得人未能按约定时间履行付款义务,产权方有权拒绝交付。

(二) 标的物交付说明(特别说明)

标的物 9 按交付时现状移交(不包括内部可移动的物品)。内部的装修装饰及设施设备等资产均属出租方所有。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对标的物进行装修或改动。如确需调整,须事先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并按照出租方确认的资产入账的账面原值向出租方支付补偿款。

(三) 标的物移交情况

1、 处于空置状态下的标的物:

产权方在收到全部成交价款后 10 个工作日内腾出房屋,将房屋移交给竞得人,具体移交方式由产权方确定。

2、 处于经营状态下的标的物:

(1) 由原承租人竞得房屋租赁权的,则自然延续和移交,房屋租赁期限的起始日期为上期租赁期限满的后一天。

(2) 由非原承租人竞得房屋租赁权的,因考虑到原承租人搬迁所需的时间,租赁房屋的移交时间为房屋租赁期限的起始日期。

租赁房屋开始计算租金日期即为房屋租赁期限的起始日期,具体移交方式由产权方确定。

3、 处于腾空状态下的标的物

(1) 由未参加第一次公开竞租的原承租人竞得房屋租赁权的,则自然延续和移交,房屋租赁期限的起始日期为上期租赁期限满的后一天。

(2) 由非原承租人竞得房屋租赁权的,因考虑到标的物正在腾退,租赁房屋的移交时间为房屋租赁期限的起始日期。

租赁房屋开始计算租金日期即为房屋租赁期限的起始日期,具体移交方式由产权方确定。

(四) 标的物经营要求

竞得人须在规定的经营范围内遵循法律法规,合法、规范、文明地进行经营。若竞得人出现违法经营或超出经营范围的情况,应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与产权方无关。同时,产权方有权立即终止《租赁合同》,收回原出租的房屋,因而造成的所有责任和经济赔偿均由竞得人负责。竞得人不得从事下列经营活动:

1、 生产、加工、储存非法的易燃易爆、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的行业,以及扰民的违法、违规或违反公序良俗的经营活动;

2、 损害国家安全、损害公共利益、影响居民生活秩序的其他经营活动;

3、 在学校周边开设酒吧、歌舞厅、棋牌室、电子游戏室、网吧等娱乐场所。

4、 违反国家、省、市、区相关文件规定,开设违法或违规的经营场所;

5、 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五) 标的物其他信息

1、 竞租方法

采取 多轮竞价 的方式进行公开竞租。按照租金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原承租人可以以最高报价者报价行使优先承租权。报价低于标的底价为无效报价。

标的若未出租,标的物优先承租权:无,

标的若已出租,原承租人如按规定缴纳竞租保证金并登记参加竞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未按规定缴纳竞租保证金并登记参加竞租的,视为放弃优先租赁权。

2、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三年,每年租金不上浮,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

3、 竞租时间

公开竞租开始时间为: 2026 年 9 月 4 日 9 点 00 分整。

4、 竞租网址

竞租网址为镇海区基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 )。

二、 竞租对象

同意遵守《竞租公告》、《租赁合同》和《公开竞租须知》的企业法人和自然人。意向竞租人不得有违规经营、恶意拖欠房屋租金、不诚信经营、违约等不良行为。

对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均不符合本次资格要求。

三、 报名方式及时间

1、 意向竞价人请在镇海区基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 )注册登记报名。

2、 企业竞租人报名的请上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自然人竞租人报名的请上传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名)。

3、 报名时间: 2026 年 8 月 21 日至 2026 年 9 月 3 日十个工作日( 9 : 00-11 : 00 , 14 : 00-16 : 00 )(节假日除外)

4、 竞租者自行进行 实地勘测 ,对 招租事项无异议后 缴纳竞租保证金,竞租保证金详见竞租标的物清单,采用系统显示方式在有效报名时间内自行缴纳。

5、 履约保证金(含水电费押金)为三个月的成交年租金,其中:各类用房不足 10,000 元的按 10,000 元计取 ,汽车库按照 2,900 元计取,由竞租成功者在 签订合同前三个工作日内 缴纳至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骆驼街道办事处 ,承租期满后无息一次性退还。

四、 联系人:何家豪,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

宁波市镇海国太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6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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