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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石塘镇金沙村二岙坑场地招租项目竞价公告

  • 2026-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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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温岭市石塘镇金沙村二岙坑场地招租项目竞价公告

招标公司: 温岭市石塘镇金沙村集体经济组织

采购标的物: 场地招租项目

项目地区:浙江 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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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冠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温岭市石塘镇金沙村集体经济组织 的委托,对 温岭市石塘镇金沙村二岙坑场地招租项目 进行公开招租,欢迎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参加竞价。

一、租赁标的概况:

1、租赁标的: 标的物为温岭市石塘镇金沙村 二岙坑场地 ,位于温岭市石塘镇金沙村 二岙坑 , 面积大约 2亩场地 。 具体以实际测量为准 。

2、招租方式:公开竞价。

3、竞价保证金: 人民币 3000元 。

4、租赁期限: 十五年 。

5 、 租金起始价:人民币 2万元 /年 。

6、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租赁场地的管理、日常维护和保养。如有损坏,承租方负责恢复原状,并承担一切相关费用。

7、承租方在使用租赁标的中应落实相关安全措施,以防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如因承租方相关安全措施未做到位造成相关部门审批不通过、或被查处而造成不能正常经营,或因安全事故造成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全部责任。

8、租赁期内,因重大政策性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租赁关系,终止合同,并收回租赁标的,相应的租赁费用按实支付。

9、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擅自更改租赁场地场地架构;租赁期间或期满后,出租方有权检查租赁场地场地结构及各种设施,如有损坏及更改,承租方应恢复原貌,相关所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0、租赁期内,承租方经营必须符合国家、省、地方规定的有关政策,有关审批手续及证照办理由承租方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11、在承租期内形成的债权债务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期内所产生的水费、电费、工人工资、通讯、管理费、租赁开票所需税款及其他政府部门征收的费用,由承租方支付,并由承租方承担逾期支付的处罚后果。

1 2 、 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三年一付,每期租金在当期租期开始前 1 个月付清,每满三年租金递增 20%;首期租金合同签订三日内付清, 若在承租期间承租人放弃本 场地 承租的,已支付的租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 3 、履约保证金 :《租赁合同》签订之日,承租人须向出租人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履约保证金 30000元。(指定账户信息如下:开户行:浙江温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塘支行上马分理处;户名:温岭市石塘镇金沙村集体经济组织;账号:20查看完整信息。)

1 4 、出租方收取的租金为不含税租金,缴纳税款由承租方承担。乙方每期按约支付的租金须按比例分别汇入 温岭市石塘镇金沙村集体经济组织 账户。开户行: 浙江温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塘支行上马分理处 ;户名: 温岭市石塘镇金沙村集体经济组织 ;账号: 20查看完整信息

1 5 、因政策性原因、出租方建设、拆迁、使用需要或不可抗力原因,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租赁关系,终止合同,并收回租赁标的,相应的租赁费用按实支付;解除租赁关系后,承租方所投入设施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1 6 、中标方在签订《租赁合同》前或租赁期内,如确有合理需求需延长租赁年限的,可向出租方书面提出申请,双方就延长年限、租金调整、履约责任等核心条款另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补充协议与原《租赁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本招租公告相关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温岭市石塘镇金沙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二、竞价申请人资格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与竞价(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2、申请人必须按要求缴纳竞价保证金。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拍的,由竞价申请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竞价保证金:

1、缴纳金额: 人民币 3000元

2、缴纳方式:

①缴纳时间: 2026年08月28日 17:00前缴清;

②缴纳账户:

收款单位:浙江冠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台州温岭支行,

帐号: 330查看完整信息466

③备注要求:转账时需注明 “投标人名称 +温岭市石塘镇金沙村 二岙坑场地 招租项目投标保证金 ”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6年08月28日 。

上午: 8:30-11:30,下午:14:00-17:00 ;

截止报名时间: 2026年08月28日 17:00整。

2、报名地点:浙江省温岭市万昌中路1299号鞋业大厦1901室。

3、报名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4、实地踏勘:不组织,竞价方可自行踏勘。对竞价方自行作出的错误推论、理解、结论出租方概不负责。

五 、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1、自然人报名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签字,单位报名的持营业执照副本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委托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2、竞价保证金缴纳凭证(收款单位:浙江冠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台州温岭支行,帐号:330查看完整信息466)

六 、竞价会时间和地点:

1、签到时间: 2026年08月31日上 午 9:30 - 10:00 。

2、竞价时间: 2026年08月31日上午10:00 开始。(竞价人未按时到场参加竞价,即视作自动放弃)

3、地点:浙江省温岭市万昌中路1299号鞋业大厦1901室。

七 、竞价会程序及成交方确定 :

1、截止报名结束,若有三家或三家以上合格申请人的,则采用公开竞价、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成交方。如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最高有效报价相同的竞价方,则以该最高报价为下限,由最高相同竞价方重新报价,直至出现最后一个最高报价者。

2、截止报名结束,若只有一家合格申请人的,则在不变更公告所列条件和合同相关条款的前提下,申请人可以报价,其报价在达到或超过保留价后,可确定为承租人。

3、截止报名结束,未有合格申请人报名的,则取消本次竞价会。

4、在竞价会结束后 3天内 ,成交方应当与出租方签订书面合同,租赁相关约定以书面合同为准。

5、如经出租方通知,成交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按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和规定签订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出租方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出租方将视同该成交方放弃其中标资格,出租方可以将按照本公告规定的办法重新确定成交方或重新组织竞价,并没收其竞价保证金。

6、未能被确定为成交方的竞价方,其所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在竞价会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退回。

八 、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冠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黄露梦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地址:浙江省温岭市万昌中路 1299号鞋业大厦1901室

(二)招 标 人: 温岭市石塘镇金沙村集体经济组织

项目联系人:孙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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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陈 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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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 林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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