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人民医院(本部及中医医院院区)污水处理运维服务项目市场调研公告
- 2026-08-21
项目名称: 龙泉市人民医院(本部及中医医院院区)污水处理运维服务项目市场调研公告
招标公司: 龙泉市人民医院
采购标的物: 污水处理运维服务项目
项目地区:浙江 丽水
采购需求调查 / 市场咨询公告
说明: 本公告仅用于采购需求调查、方案征集和价格测算,不构成采购承诺,不作为资格审查、评审或成交依据。后续正式采购以依法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一、项目概况
1.龙泉市人民医院 (本部 及中医医院院区) 现通过市场化、专业化运作,依照 “廉洁、服务、节俭”的原则,引进有资质的公司进行污水处理运维服务。
2.本项目以总价包干形式完成所有的服务内容。实施过程中除非采购人书面调整服务范围或数量外,合同总价按成交标价不作调整,供应商自行考虑并承担风险费用。
二、服务内容
人民医院本部: 用地面积 104.5多亩,医院现设内、外、儿、骨科、脑外科、妇产科、肿瘤血液科、传染科等十四大病区、重症医学科(ICU)、血液净化中心及30余个临床医技、功能科室,床位600多张,职工800多人,食堂一个。一期设计日污水排放量约500余吨。二期设计日污水排放量约550余吨。需配置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运维人员(需具备污水处理上岗证),保障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转,做好每日运行台账等一切污水处理运维所需工作,设备维修保养、仪表的校验、设备维修和管道的维护;
中医医院院区: 总用地面积 21904.39平方米(约32.85亩),院内有门诊楼、住院楼和食堂,医院现设内、外、儿、骨科、妇产科、肿瘤血液科、重症医学科(ICU)、血液净化中心及30余个临床医技、功能科室;病房床位250张,实际开放133张。污水处理站设计日污水排放量约300t/d。 需配置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运维人员(需具备污水处理上岗证),保障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转,做好每日运行台账等一切污水处理运维所需工作,设备维修保养、仪表的校验、设备维修和管道的维护;水处理标准以《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 GB18466-2005)所规定的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限值(日均值)标准排放为依据
处理标准: 水处理标准以《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 GB18466-2005)所规定的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限值(日均值)标准排放为依据,每天监测PH及余氯值上下午各一次,每月完成政府部门要求的各类细菌检测(如:沙门氏菌、志贺菌、结核感菌等)并出具报告,同时完成排污许可证里所要求的各项检查内容并出具报告。本项目需对 人民医院、中医医院污水站内部 格栅池、污水管网、化粪池、隔油池等进行日常的维护和及时疏通,隔油池与化粪池清运必须交予有资质的公司,以及做好对生化池维护保养,保障生化池需氧菌等正常,菌料不足应及时免费投放,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污水处理意外事件应急演练,以上项目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三、 服务要求
(一) 运维范围
投标人负责 龙泉市 人民医院(本部和中医医院 院区 ) 内 污水处理设施内运行设备的监管、保养和维修工作,制度台账的记录、完善和存档,药剂的运输、存储、投加和处置工作,水质的常规检测,环保相关监管平台的数据维护等工作,确保院区污水处理设施正常平稳运行,符合排污许可证相关要求,污水排放 需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466-2005)等相关标准,具体指标如pH、COD、BOD、粪大肠菌群、SS等应符合规定。
(二) 运维要求
1、 项目服务期间,投标人主要负责 医院 污水综合处理站的日常运维,开展设备维护保养和应急维修工作;负责 医院 化粪池和排污管道的日常维护工作,定期巡查,及时清理;负责运维区域的卫生清理和安全生产工作。
2、 两个院区 投标人应 各 配备 专职 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运维人员 各 1人(需具备污水处理上岗证 ), 全职负责院区污水处理运维管理工作,负责污水站日常的运维管理,药剂投加,设备安全操作等工作,确保污水处理站安全稳定运行,出水符合达标排放要求。工作人员的日常运维器具、防护用品由投标人提供。
3、投标人承担污水处理过程中所需污水消毒药剂 ( 单过硫酸氢钾 ) 的采购、运输、储存、投加和处置等费用,消毒药剂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建立药剂出入库记录和投加记录,确保定时定量投加,接受采购人监督。保障出水中余氯等符合出水水质指标。消毒产品的相关许可证明证件资料和合格证需放置现场备查。
4 .每月不少于一次派专业人员对污水处理设备进行有计划的常规检查和例行保养,按国家行业标准和保养规范进行全面维保,确保污水处理设备正常运行及出水能够稳定达到达标排放要求。
5.做好污水在线监测系统维护保养,每年对PH计传感器、余氯检测传感器进行更换保养;每月对各监测仪器传输误差进行校对,对各监测仪器进行卫生清洁;每周对在线监测设备进行检查,采样管路清洗等并做好台账记录。
6 .做好格栅池和调节池的维护,做好格栅池与调节池的的畅通(包括栅渣的清除:加强巡查格栅池,对栅渣及时清除)。
7 .每月不少于4次检查渠道的沉砂情况:每月不少于4次检查渠道内的沉砂情况并清理积沙。
8 .做好运行测量与记录:记录每日栅渣量的重量或容量,并通过栅渣量的变化判断格栅是否正常运行。
9 .消毒池的运行管理:注意观察,及时调整投加量,以保证消毒效果。
10 .强化污水站设施日常运行维护管理,每月不少于2次维护,充分利用各种技术手段,迅速准确排除各种故障,压缩故障时间。
11 .负责污水处理行业法律规定的相关项目检测,提供检测结果(每月送一次,当月15号前)。
12.负责环保数据报送平台和监控传输平台的维护工作,负责 采购人 开展全国排污许可管理平台、浙江省重点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平台和环境信息披露平台等系统的信息上报维护管理工作。根据全国排污许可管理平台和省重点监测数据管理平台的要求,及时在相关平台上填报每日、每周、每月、每季度和每年度环境指标的检测结果。负责现场监控设施、数据采集系统的日常维护。配合医院指定的第三方检测单位开展现场采样工作。确保报送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发现虚报、瞒报和漏报的情况,采购人有权扣减相应服务价款,同时由投标人承担违约责任。处罚约定如下:发现一次,处罚人民币 200元;发现两 次 ,处罚人民币 500元;发现三次,扣除月运维费用,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如果因虚报、瞒报的情况被环境监察和疾病监督相关处罚, 采购人有权扣减相应服务价款,同时由投标人承担违约责任。(投标时作出承诺)
13 .建立完善的设备档案:设备档案包括技术资料、运行记录、维修记录三个部分。根据以上三部分档案,设备管理技术人员可对设备运行状况和事故进行综合分析,据此对下一步维修保养提出要求。可以此为依据制定出设备维修计划或设备更新计划。
14 .污水处理机械设备的运行管理: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进行清洁、调整、紧固、润滑和防腐等内容。对主要设备必须明确检修周期,实行每月不少于2次检修。对常规修理,会制订检修工料定额,以降低检修成本。每次检修都会做详细记录。
1 5 .对两个沉淀池的污泥用回流泵定期进行开机清淤,污泥池也要及时进行清淤外运,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1 6 .负责污水处理站24小时正常运行(白天工作时间正常值守,夜间实行责任制)保障污水处理设备正常运行,发现故障及时处理,无法处理时需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上报。
17.加强应急事故的预防和管理, 投标人 制定 并及时修订污水运维管理中的应急预案应包括停电、停水、出水异常、设备故障、台风、火灾等突发事件,并建立对应的应急处置预案。每年开展不少于一次应急演练。
18. 运维期间每月送至采购人认可的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检测项目为国家及浙江省相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指标,相关检测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如因供应商运维不当或供应商原因引起的指标异常,采购人有权视情况对供应商进行处罚。
19. .如运维期间自然资源局及环境监察相关部门检测出污水排放指标不合格,由供应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相关处罚。
20 .如发现运维期间工作人员存在脱岗情况,每发现1次罚扣人民币200元,一月发现3次扣除当月运维费用。
21 .负责自身维护人员的工作培训及安全教育工作,若因供应商工作人员造成自身或第三人的人身、财产损害及安全责任的,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及相关所有损失的赔偿。
22 .污水处理运维期间,如设施、设备、重要零部件等需更换,人民币1000元以下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人民币1000元以上(包含1000元)费用由采购人承担,提交相应报告经采购人确认后,由采购人另外购买或由供应商购买。
四、现场踏勘
1.供应商自行组织现场踏勘(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充分了解项目现状,根据项目要求制定运维方案,供应商现场踏勘发生的费用自理。
2.中标后, 中标人不得以未对现场考察或考察不详为由调整价款或提出其他任何权利主张。
五、项目安全事项
1.中标人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标准完成本次项目所需的各项工作,中标人对污水处理运维服务的安全性与可靠性负全部责任。
2.供应商在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间必须为完成本项目所招用的所有人员【运维服务人员、管理人员等】办理人身意外保险。
3.中标人应严格执行各项国家地方有关规定,应实施严格的各类安全防护保证措施,做好安全污水处理运维工作。中标人在污水处理运维服务期间,若发生与本项目相关的安全事故、交通事故等事故,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概不负责。
4.污水处理运维服务期间供应商应密切注意气象预报,及时采取防范措施,防止暴风雨、洪水、雷电、冰冻、高温等造成人身损害,供应商不得以除地震等不可抗力以外的自然灾害为由向采购人提出补偿要求。
六、合作期限
本次项目拟定合作期限为三年,具体起止时间以后续正式合同约定为准。
七 、资料提交截止时间及送达地址
请各意向公司于 2026年 8 月 28 日 1 7 : 00点前,将密封完整的调研资料 ( 1、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对经办人委托授权书(法人签字)、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4报价单、5报名人认为其它需提交的材料) 邮寄或现场送达至以下地址,逾期提交的资料院方将不予接收。
收件地址:浙江省龙泉市东茶路 699号龙泉市人民医院总务保障中心
收件人: 雷 先生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邮编: 323700
八、 其他说明
本次需求调查仅用于市场摸底和价格测算,不作为后续采购资格条件、评分依据或成交依据。
医院有权根据调查反馈情况,对采购范围、服务内容、实施路径、设备优化方案及预算测算进行调整。
供应商反馈的材料仅供采购前期研究使用,是否采纳由医院综合研究决定。
后续正式采购事项以依法依规发布的采购文件为准。
龙泉市人民医院
2026年 8 月 2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