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江(辉埠-双港口)航电枢纽项目临边护栏采购
- 2026-08-23
项目名称: 常山江(辉埠-双港口)航电枢纽项目临边护栏采购
招标公司: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航电枢纽项目一期工程常山段设计施工总承包、船闸临边护栏
项目地区:浙江 衢州
公告标题:常山江(辉埠-双港口)航电枢纽项目临边护栏采购
公告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钱塘江中上游常山江(辉埠 -双港口)航电枢纽项目一期工程(常山段)设计施工总承包(第SJSG标段) 天马、白虎滩船闸 临边护栏 招标人为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该项目已具备 招 标 条件,现 对天马、白虎滩船闸 临边护栏 采购 进 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浙江省衢州市常山县 。
建设规模: 钱塘江中上游常山江(辉埠~双港口)航电枢纽项目工程任务以航运为主,结合发 电、改善水环境等综合利用。其中,常山段航道起点为常山的辉埠,终点为常山官庄村 附近,里程长约 33.4 公里,主要工程建设规模为:按照 III 级航道标准整治航道约 33.4 公里;拆除天马水电站,新建白虎滩、天马、阁底和招贤 4 座枢纽(含船闸、泄洪闸、 电站),改建桥梁 5 座,新建服务区 1 处、锚地 4 处,建设相应的航标、信息化(智慧 航道)等配套工程。4 座枢纽泄洪闸规模分别为白虎滩枢纽 15 孔×14 米、天马枢纽 15 孔(含 1 孔应急过船设施)×14 米、阁底枢纽 16 孔(含 1 孔应急过船设施)×15 米、招 贤枢纽 18 孔(含 1 孔应急过船设施)×14 米,电站装机容量分别为白虎滩 4000kW、天 马 4000kW、阁底 4500kW、招贤 5500kW。4 个枢纽船闸等级均为 III 级,船闸有效尺度 均为 180 米×23 米×4.5 米,设计年单向通过能力为 1845 万吨。天马、阁底和招贤枢纽应急过船设施建设上闸首和部分闸室。
2.2招标内容
服务类目、项目明细 、数量详见附件 1: 常山江项目天马、白虎滩船闸临边护栏报价表。
付款条件及方式: 结算后凭乙方开具的符合甲方要求且合法正规的 13%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材料供应期间,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随国家税收政策调整而调整;不含税单价固定不变), 在收到结算票据后,甲方在 30日内向乙方支付当期结算货款的80%,在供货完毕180天后办理结算手续,待结算手续完成后,甲方无息给乙方支付至结算货款的97%,剩余3%质量保证金在项目交工180天后支付。
支付方式:支票、转账、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等金融工具。招标人以承兑汇票或供应链金融支付货款时视为等额现金支付,招标人不承担贴息费用,招标人根据自身资金状况自由选择付款方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和经验 ,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 “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依法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能力,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3)其他要求:必须是中交招采网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5 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
(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8-23 15:00:00至2026-8-28 16: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招采网”(网址:)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
☑ 免费下载
4.3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参与投标。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参与投标。
未注册 “中交招采网”的单位需先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9月2日16时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中交招采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交招采网”将予以拒收。
5.3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线上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以线上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5.4 禁止用 AI生成方案 。
6 . 开标
6.1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相同。
6.2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在“中交招采网”平台线上开标,不举办现场开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交招采网” 上发布。
8.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
9.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 1) ☑不要求递交
10.合同主要条款
10 .1 付款条件: 结算后凭乙方开具的符合甲方要求且合法正规的 13%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材料供应期间,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随国家税收政策调整而调整;不含税单价固定不变), 在收到结算票据后 甲方在 30日内向乙方支付当期结算货款的80%,在供货完毕180天后办理结算手续,待结算手续完成后,甲方无息给乙方支付至结算货款的97%,剩余3%质量保证金在项目交工180天后支付。
10 .2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
( 1) ☑ 不要求递交
11 .中标供应商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
为进一步提升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合作更加顺畅高效,经公司研究决定,将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包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 “中交招采网”(网址:)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4006765885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11.1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 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11.2支付流程
(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 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 3)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 5 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 “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