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2026年温州民营经济品牌提升推广及新媒体平台运维单一来源方式公示
- 2026-09-29
项目名称: 温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2026年温州民营经济品牌提升推广及新媒体平台运维单一来源方式公示
招标公司: 温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中标公司: 温州市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民营经济品牌提升推广及新媒体平台运维
项目地区:浙江 温州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温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项目名称: 2026年温州民营经济品牌提升推广及新媒体平台运维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2026年温州民营经济品牌提升推广及新媒体平台运维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00000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2026年温州民营经济品牌提升推广及新媒体平台运维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2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本项目包含2026年温州民营经济品牌提升推广及新媒体平台运维服务,为塑造“民营经济看温州、温州智造链全球”城市品牌,需依托了解温州经济、温州政策的本地权威媒体矩阵开展系列深度专题报道、短视频制作传播;温州市新闻传媒中心(温州市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温州市级官方主流新闻媒体,具备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资质,已连续5年承接该新媒体运维,熟悉温州民营经济、温州政策、经信领域等工作,并拥有纸媒、新媒体运维、客户端一体化传播资源,更换服务商易造成工作断档;依据浙政办发〔2022〕15号文件政务新媒体委托运营相关规定,故拟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温州市新闻传媒中心(全资子公司温州市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温州市新闻传媒中心是我市最具影响力的主流新闻媒体集团,是全国唯一覆盖全市、全省区域,并向全球延伸的跨界跨区域跨文化的地市级现代传媒集团,与温州市新闻传媒中心进行合作有利于充分发挥双方的资源优势,以确保项目达到预期效果。
温州市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为温州市新闻传媒中心下属全资子公司,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新媒体规范化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2】15号文件第二条第(四)款“(四)规范委托运营。政务新媒体内容运营业务原则上由主办单位负责运营,确需委托第三方运营的,受委托方应为主办单位下属企事业单位,或主流新闻媒体、具有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资质的主流新闻网站等。不得将内容运营业务外包给社会组织、社会企业等无新闻采编发布服务资质的单位,合规受委托方不得将内容运营业务再次转包。”的规定,温州市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符合文件相关要求。
综上所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该项目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温州市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温州市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新城大道39号21楼层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9月29日 至 2026年10月12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 林先生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联系地址: 温州市行政管理中心四楼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 2026年温州民营经济品牌提升推广及新媒体平台运维-专家论证表.pdf (142.3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