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泽国镇下郑村集体经济组织温岭市泽国镇下郑村地块(村部周边)招租
- 2026-10-08
项目名称: 温岭市泽国镇下郑村地块(村部周边)招租
招标公司: 温岭市泽国镇下郑村集体经济组织
采购标的物: 招租
项目地区:浙江 台州
招标信息公告 ( 重新发布)
出租方:
温岭市泽国镇下郑村集体经济组织
招租方式:
公开招标
租赁标的:
温岭市泽国镇下郑村地块(村部周边)招租
起始价:
66990 元 /年
租赁期限 :
5 年
内容:
一、租赁标的:
位于 泽国 镇下郑村村部周边,面积约 860㎡, 按现有场地现状出租 (建筑物及设施等为原租方所有 )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勘察和投标预备会,如有需要,可自行组织现场踏勘确认)
二、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 6 万元(现金 或转账 )
三、租金支付方式 :
承租方在中标公示结束后 3天内 缴纳履约保证金并 签订合同, 7天内付清第一年租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此后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即在上一年到期前一个月支付先付后用,如逾期不支付租金的,未交部分按每日0.05%加收滞纳金;超过2个月未交清的,出租方有权收回租赁标的、解除租赁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本次出租土地上建筑物及设施等归原租方,承租方须在签订合同前补偿给原租方 18万元。
四、租赁标的使用、维护、安全及要求:
1、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租赁标的的管理、日常维护和保养。如有损坏,承租方负责恢复原状,并承担一切相关费用。
2、租赁标的的用途为 生产经营 ,承租方不得经营使用易爆易燃危化品、污染类物品,不得使用明火,不得进行违法活动,不得随意变更租赁标的的用途,否则视为承租方严重违约,由此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
3、租赁期内,承租方在使用租赁标的中所产生的水、电等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4、承租方在使用租赁标的中应落实相关安全措施,以防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如因承租方相关安全措施未做到位造成相关部门审批不通过、或被查处而造成不能正常经营,或因安全事故造成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全部责任。
5、租赁期内,承租方可根据需要进行装修(含水电消防等),但不得改变地上建筑物的主体结构。若因消防安全改造等需改造建筑物现状,须事先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承租方负责承担相应费用及施工安全责任。承租方不得增建任何违章建筑。
6、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将租赁标的转租给第三者。
7、租赁期内,因政策性原因、出租方建设、使用需要或不可抗力原因,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租赁关系,终止合同,并收回租赁标的,相应的租赁费用按实支付,退还剩余租金及保证金。
承租方若违反上述条款,出租方有权收回租赁标的、解除租赁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无偿收回承租方投入的基础设施。
报名时间:
自 2026 年 9 月 18 日至 2026 年 9 月 23 日
报名时间及办法
一、报名截止时间: 2026 年 9月23 日 16 时
二、报名办法: 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资料供审查:自然人报名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 副本 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他人代为报名的,还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 至 温岭市 泽国镇下郑村村部 办理相关申请手续。
开标 时间
开标时间: 2026 年 9 月 24 日 下午 14时;开标地点:温岭市 泽国镇下郑村村部
对承租方的要求:
1、 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年满 18周岁且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社会自然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与报名竞租。
2 、承租方应按约及时支付租金 。
3、 租赁期限届满后, 承租方 在 出租方 租赁标的上所投入的固化资产及其他设施按原状 不得 拆除, 承租方 不得故意损坏,承租期满后全部归 出租方 所有。可移动财物在 15天内由 承租方 自行处理,超过 15天还未搬迁的,移动财物作为 承租方 弃物,无偿归 出租方 所有。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 : 浙江万众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0576- 81663388 ; 下郑村 查看完整信息
公告媒体 :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温岭市 泽国镇下郑村村部 公告栏 及 浙江万众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站( )公开发布。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招租单位: 温岭市泽国镇下郑村集体经济组织
日 期: 2026 年 9月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