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海宁市袁花镇长啸村高标准农田示范项目(海宁市袁溪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2023-03-28
2022年度海宁市袁花镇长啸村高标准农田示范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2年度海宁市袁花镇长啸村高标准农田示范项目已由海宁市农业农村局以22093304812001594120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70%、30%。项目法人为海宁市袁溪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海宁市袁溪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 标代理机构为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范围面积1377亩,建设高标农田示范面积1060亩(其中涉及粮食生产功能区面积995亩),其他用地317亩。项目 平整土地159亩,土壤改良259亩,低压管道灌溉475亩,新增PVCO管道5194米,新建低压灌溉泵站1座2台套,改建泵站1座更换水泵1台套,新 建灌渠940米,预制板排渠2190米,田间道路1735米,仿木桩生态拦截沟渠340米,鱼鳞穴生态拦截沟渠180米,建设稻田退水河道治理(全封闭 型)740米,设置生态调蓄塘及“三池两坝”。 2.2 建设地点:海宁市袁花镇长啸村。 2.3 概算建安投资:约575.97万元。 2.4 招标范围:2022年度海宁市袁花镇长啸村高标准农田示范项目,包含但不限于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和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5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 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 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http://11 7.149.147.223:8081/TPBidder/memberLogin)”。 4.2 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http://117.149.147.223:8081/TPBidder/memberLogin)”自 行下载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0月28日上午09时00分。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 标文件,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地址: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117.149.147.223:8081/BidOpeningHall/bidhall/de fault/login.html)。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不见面开标大厅”相对应栏目将投 标文件上传完毕。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袁溪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址:嘉兴市海宁市袁花镇河东街7号 址:嘉兴市海宁市海洲街道紫微大厦1207室 编:314416 编:314400 联系人:殷先生 联系人:王先生 话:0573 89261732 话:057387502271 真:/ 真:057387501125 2022年10月08日 附表一: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序号 资格条件内容 一 企业 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类似项目施工业绩。 近3年(2019年01月0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 为准)。 应未被项目所在地区(县级或市级或省级)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或不良 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 二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其他在建合 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项目负责人近3年(2019年01月0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 文书网查询为准)。 项目负责人应未被项目所在地区(县级或市级或省级)水利建设市场限制 投标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 4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或水电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中国水利企业 5 协会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或培训合格证书(过渡期内接受浙江省水利建设行业管理岗位资格证书)。 6 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两个岗位不得相互兼任。 三 其他 投标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 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 注:根据浙水监督〔2020〕1号文件,资质等级二、三级企业涉及的“三类人员”证书全部采用电子证书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 场信息平台”上公示,外地进浙施工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的授权委托人。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 类似项目指:2019年01月01日以来,单个合同工程造价为4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日期以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 量监督报告日期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指: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及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完(竣)工质量监督报告。若工程规模、特征等无法认定的,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纸为依据。 2022年度海宁市袁花镇长啸村高标准农田示范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2年度海宁市袁花镇长啸村高标准农田示范项目已由海宁市农业农村局以22093304812001594120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70%、30%。项目法人为海宁市袁溪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海宁市袁溪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 标代理机构为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范围面积1377亩,建设高标农田示范面积1060亩(其中涉及粮食生产功能区面积995亩),其他用地317亩。项目 平整土地159亩,土壤改良259亩,低压管道灌溉475亩,新增PVCO管道5194米,新建低压灌溉泵站1座2台套,改建泵站1座更换水泵1台套,新 建灌渠940米,预制板排渠2190米,田间道路1735米,仿木桩生态拦截沟渠340米,鱼鳞穴生态拦截沟渠180米,建设稻田退水河道治理(全封闭 型)740米,设置生态调蓄塘及“三池两坝”。 2.2 建设地点:海宁市袁花镇长啸村。 2.3 概算建安投资:约575.97万元。 2.4 招标范围:2022年度海宁市袁花镇长啸村高标准农田示范项目,包含但不限于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和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5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 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 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http://11 7.149.147.223:8081/TPBidder/memberLogin)”。 4.2 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http://117.149.147.223:8081/TPBidder/memberLogin)”自 行下载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0月28日上午09时00分。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 标文件,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地址: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117.149.147.223:8081/BidOpeningHall/bidhall/de fault/login.html)。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不见面开标大厅”相对应栏目将投 标文件上传完毕。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袁溪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址:嘉兴市海宁市袁花镇河东街7号 址:嘉兴市海宁市海洲街道紫微大厦1207室 编:314416 编:314400 联系人:殷先生 联系人:王先生 话:0573 89261732 话:057387502271 真:/ 真:057387501125 2022年10月08日 附表一: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序号 资格条件内容 一 企业 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类似项目施工业绩。 近3年(2019年01月0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 为准)。 应未被项目所在地区(县级或市级或省级)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或不良 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 二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其他在建合 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项目负责人近3年(2019年01月0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 文书网查询为准)。 项目负责人应未被项目所在地区(县级或市级或省级)水利建设市场限制 投标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 4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或水电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中国水利企业 5 协会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或培训合格证书(过渡期内接受浙江省水利建设行业管理岗位资格证书)。 6 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两个岗位不得相互兼任。 三 其他 投标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 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 注:根据浙水监督〔2020〕1号文件,资质等级二、三级企业涉及的“三类人员”证书全部采用电子证书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 场信息平台”上公示,外地进浙施工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的授权委托人。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 类似项目指:2019年01月01日以来,单个合同工程造价为4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日期以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 量监督报告日期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指: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及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完(竣)工质量监督报告。若工程规模、特征等无法认定的,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纸为依据。 2022年度海宁市袁花镇长啸村高标准农田示范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2年度海宁市袁花镇长啸村高标准农田示范项目已由海宁市农业农村局以22093304812001594120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70%、30%。项目法人为海宁市袁溪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海宁市袁溪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 标代理机构为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范围面积1377亩,建设高标农田示范面积1060亩(其中涉及粮食生产功能区面积995亩),其他用地317亩。项目 平整土地159亩,土壤改良259亩,低压管道灌溉475亩,新增PVCO管道5194米,新建低压灌溉泵站1座2台套,改建泵站1座更换水泵1台套,新 建灌渠940米,预制板排渠2190米,田间道路1735米,仿木桩生态拦截沟渠340米,鱼鳞穴生态拦截沟渠180米,建设稻田退水河道治理(全封闭 型)740米,设置生态调蓄塘及“三池两坝”。 2.2 建设地点:海宁市袁花镇长啸村。 2.3 概算建安投资:约575.97万元。 2.4 招标范围:2022年度海宁市袁花镇长啸村高标准农田示范项目,包含但不限于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和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5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 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 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http://11 7.149.147.223:8081/TPBidder/memberLogin)”。 4.2 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http://117.149.147.223:8081/TPBidder/memberLogin)”自 行下载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0月28日上午09时00分。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 标文件,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地址: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117.149.147.223:8081/BidOpeningHall/bidhall/de fault/login.html)。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不见面开标大厅”相对应栏目将投 标文件上传完毕。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袁溪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址:嘉兴市海宁市袁花镇河东街7号 址:嘉兴市海宁市海洲街道紫微大厦1207室 编:314416 编:314400 联系人:殷先生 联系人:王先生 话:0573 89261732 话:057387502271 真:/ 真:057387501125 2022年10月08日 附表一: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序号 资格条件内容 一 企业 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类似项目施工业绩。 近3年(2019年01月0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 为准)。 应未被项目所在地区(县级或市级或省级)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或不良 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 二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其他在建合 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项目负责人近3年(2019年01月0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 文书网查询为准)。 项目负责人应未被项目所在地区(县级或市级或省级)水利建设市场限制 投标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 4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或水电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中国水利企业 5 协会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或培训合格证书(过渡期内接受浙江省水利建设行业管理岗位资格证书)。 6 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两个岗位不得相互兼任。 三 其他 投标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 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 注:根据浙水监督〔2020〕1号文件,资质等级二、三级企业涉及的“三类人员”证书全部采用电子证书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 场信息平台”上公示,外地进浙施工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的授权委托人。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 类似项目指:2019年01月01日以来,单个合同工程造价为4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日期以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 量监督报告日期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指: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及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完(竣)工质量监督报告。若工程规模、特征等无法认定的,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纸为依据。 2022年度海宁市袁花镇长啸村高标准农田示范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2年度海宁市袁花镇长啸村高标准农田示范项目已由海宁市农业农村局以22093304812001594120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70%、30%。项目法人为海宁市袁溪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海宁市袁溪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 标代理机构为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范围面积1377亩,建设高标农田示范面积1060亩(其中涉及粮食生产功能区面积995亩),其他用地317亩。项目 平整土地159亩,土壤改良259亩,低压管道灌溉475亩,新增PVCO管道5194米,新建低压灌溉泵站1座2台套,改建泵站1座更换水泵1台套,新 建灌渠940米,预制板排渠2190米,田间道路1735米,仿木桩生态拦截沟渠340米,鱼鳞穴生态拦截沟渠180米,建设稻田退水河道治理(全封闭 型)740米,设置生态调蓄塘及“三池两坝”。 2.2 建设地点:海宁市袁花镇长啸村。 2.3 概算建安投资:约575.97万元。 2.4 招标范围:2022年度海宁市袁花镇长啸村高标准农田示范项目,包含但不限于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和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5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 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 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http://11 7.149.147.223:8081/TPBidder/memberLogin)”。 4.2 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http://117.149.147.223:8081/TPBidder/memberLogin)”自 行下载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0月28日上午09时00分。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 标文件,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地址: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117.149.147.223:8081/BidOpeningHall/bidhall/de fault/login.html)。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不见面开标大厅”相对应栏目将投 标文件上传完毕。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袁溪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址:嘉兴市海宁市袁花镇河东街7号 址:嘉兴市海宁市海洲街道紫微大厦1207室 编:314416 编:314400 联系人:殷先生 联系人:王先生 话:0573 89261732 话:057387502271 真:/ 真:057387501125 2022年10月08日 附表一: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序号 资格条件内容 一 企业 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类似项目施工业绩。 近3年(2019年01月0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 为准)。 应未被项目所在地区(县级或市级或省级)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或不良 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 二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其他在建合 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项目负责人近3年(2019年01月0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 文书网查询为准)。 项目负责人应未被项目所在地区(县级或市级或省级)水利建设市场限制 投标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 4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或水电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中国水利企业 5 协会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或培训合格证书(过渡期内接受浙江省水利建设行业管理岗位资格证书)。 6 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两个岗位不得相互兼任。 三 其他 投标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 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 注:根据浙水监督〔2020〕1号文件,资质等级二、三级企业涉及的“三类人员”证书全部采用电子证书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 场信息平台”上公示,外地进浙施工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的授权委托人。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 类似项目指:2019年01月01日以来,单个合同工程造价为4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日期以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 量监督报告日期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指: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及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完(竣)工质量监督报告。若工程规模、特征等无法认定的,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纸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