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瑞安市税务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瑞安市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与配送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 2025-01-26
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瑞安市税务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瑞安市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与配送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招标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瑞安市税务局
中标公司: 温州市新友种植专业合作社
采购标的物: 食堂食材采购与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地区:浙江 温州
一、项目编号:ZXZB20241204 (招标文件编号:ZXZB20241204)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瑞安市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与配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温州市新友种植专业合作社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梧田街道大鹏路6号第3幢第一层
包组或产品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瑞安市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与配送服务项目
折扣率(%):68.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温州市新友种植专业合作社 国家税务总局瑞安市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与配送服务项目 详见中标单位投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及中标单位投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祥准、金佩静、陈川、陈毅(组长)、石曙(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采购项目代理服务费根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货物类收费标准按预算金额计算,由中标投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6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详细评审情况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投标折扣率(%)
商务得分
技术资信得分
总分
排名
1
浙江团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60
30.00
60.60
90.60
4
2
瑞安市翔宁农产品配送有限公司
72
21.25
66.00
87.25
5
3
温州海跃食品有限公司
65
27.69
65.00
92.69
2
4
温州市新友种植专业合作社
68
26.47
66.40
92.87
1
5
浙江森马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70
25.71
65.60
91.31
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瑞安市税务局
地址:瑞安市拱瑞山路16号税务大楼
联系方式:吴先生 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温州众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锦绣路锦绣中城大厦8楼803室
联系方式:叶先生 查看完整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温州市新友种植专业合作社中小企业声明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