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清滨江创新创业园区建设项目(一期)合作人的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乐清市融温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2025-02-25
项目名称: 关于乐清滨江创新创业园区建设项目(一期)合作人的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乐清市融温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 浙鼎DL2025017
招标公司: 乐清市融温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商品房建设项目、交通强基共同富裕示范项目、沿江西河整治工程
项目地区:浙江 温州
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乐清市融温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就 乐清滨江创新创业园区建设项目(一期)合作人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 浙鼎 DL2025017
二、招标组织类型: 企业采购
三、招标项目概况
3.1 项目名称: 乐清滨江创新创业园区建设项目(一期)合作人
3.2 合作期限: 暂定 5 年。
3.3 项目内容: 乐清滨江创新创业园区建设项目(一期)主要包括:乐清市滨江新区交通强基共同富裕示范项目一期、乐清市滨江新区交通强基共同富裕示范项目二期、乐清市滨江新区江河幸福水网及共同富裕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滨江新区定向回购商品房建设项目等,具体子项目如下:
3.3.1 乐清市滨江新区交通强基共同富裕示范项目一期建设范围包括:智慧农业农机装备制造示范基地项目一期、中金路(白象南路 - 柳青路)建设工程、金港路(白象南路 - 柳江路)建设工程、电器城大道南延段(沿江大道 - 滨海大道)建设工程、电器城大道(北环南路 - 沿江大道段)拓宽建设工程。
3.3.2 乐清市滨江新区交通强基共同富裕示范项目二期建设范围包括:尚长路(中金路至沿江大道段)建设工程 。
3.3.3 乐清市滨江新区江河幸福水网及共同富裕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建设范围包括:智慧农业农机装备制造示范基地项目三期、幸福水网综合整治工程——沿江西河整治工程 。
3.3.4 滨江新区定向回购商品房建设项目建设范围包括:滨江新区定向回购商品房项目(北白象镇)、滨江新区定向回购商品房项目(柳市镇)。
3.4 合作内容:
乐清滨江创新创业园区建设项目(一期)总投资约 30.62 亿元(包含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建设用地费、预备费等),其中工程费用约 18.55 亿元, 以上投资额为暂定,具体各子项目建设规模以立项批复或初步设计为准 。具体合作内容包括:
(1) 项目建设:要求中标人负责乐清滨江创新创业园区建设项目(一期)勘察设计及施工。
(2) 筹集资金合作 : 要求中标人或其指定单位向招标人或其指定单位提供筹集资金金额约【 60000 】万元,资金占用期限 3 年 ,具体以项目合同为准。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条件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全部成员)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合伙企业,在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 “ 信用中国网 ”() 和 “ 中国政府采购网 ” (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尚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内。
2. 资质要求
2.1 勘察资质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勘察任务的成员)应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2 设计资质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以下 A 、 B 二项资质:
A 、要求具备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B 、要求具备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 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2.3 施工资质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二项资质 ,要求 对应资质等级应在 “ 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 ” 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 “ 合格 ” 状态,并提供 “ 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 ” ,要求核查发布日期为投标截止日当周或前一周的任一个周一,动态核查结果合格 ,同时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人员要求
( 1 )项目总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 2 )勘察总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
( 3 )设计总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 4 )施工总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建设行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注: ① 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其中注册建造师要求提供有效期内的电子证书并亲笔签名),上述人员如为注册类人员的,其注册证书上的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如注册证书上无单位名称的,则须提供在投标人本单位的社保证明;如为非注册类人员的,则须提供在投标人本单位的社保证明;社保缴纳时间要求为 2024 年 12 月份以后的任意时间段均可。 ② 如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总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施工总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③ 一级注册建造师纸质证书无效,必须为电子注册证书。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相关要求按【建办市〔 2021 〕 4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执行,如 “ 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 ” 、 “ 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 ” 、 “ (三)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 等规定。 ④ 各子项目的项目经理及管理人员单独配备,要求符合行业主管部门备案要求,投标阶段不需要提供。
4.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 1 )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方,联合体成员不得为银行、保险、证券、信托等金融机构。
( 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 3 )联合体各方应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书任务分工相匹配的资质要求,若联合体投标人有两家及以上成员共同承担相同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
( 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 5 )联合体各成员数量 ≤ 【 4 】家。
5. 其他要求
( 1 )除联合体内部外,单位负责人(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指持有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50% 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管理关系(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的不同单位,均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 2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施工总负责人、设计总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 3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施工总负责人、设计总负责人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 4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施工总负责人、设计总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5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6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采用现场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向代理机构提交本公告 11.1 规定的文件资料,否则不予受理。
5.2 获取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5 年 3 月 20 日(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上午: 9 : 00-12:00 ,下午: 13:30-17:30
5.3 获取地点:温州市机场大道 5419 号汤东商业办公楼 1 号楼 20 层
六、投标截止时间: 2025 年 3 月 31 日 09:30 整 ( 北京时间 ) 。
七、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乐清市伯乐路 1 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详见电子显示屏)
八、开标时间: 2025 年 3 月 31 日 09:30 整 ( 北京时间 ) 。
九、开标地点: 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乐清市伯乐路 1 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详见电子显示屏)
十、投标保证金:
10.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佰万元整( ¥5,000,000 元)。
10.2 投标保证金账户 ( 专户 ) 信息:
Ø 单位名称: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Ø 开户银行: 6232593499228864203
Ø 账号(保证金专户):广发银行温州分行
Ø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网银、电汇(由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指定账户)
10.3 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方缴纳投标保证金。
10.4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要求:要求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
十一、其他事项:
11.1 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 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申请表(格式见附件)
2) 法定代表授权书或投标单位介绍信
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 企业简介(如有,非必要)
以上资料若为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如联合体,则为牵头人)公章。
1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乐清市融温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乐清市乐成镇人民路 2 号
联系人:项朝正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温州市机场大道 5419 号汤东商业办公楼 1 号楼 19~22 层
联系人:占日红 程娜
传真: 查看完整信息
监管部门: 乐清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监督投诉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乐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投诉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附件信息:
* 附件(获取招标文件申请表).doc (0.1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