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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84)2022年义乌市部分户外广告设施(场地)使用权公开出让

  • 2023-06-05

项目名称: (Y84)2022年义乌市部分户外广告设施(场地)使用权公开出让

项目编号: CR20221216Y84

招标公司: 义乌市城建资源经营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发布广告落地灯箱广告广告位使用权

项目地区:浙江 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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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84)2022年义乌市部分户外广告设施(场地)使用权公开出让

国有产权 浏览数: 发布时间: 2022-12-8 15:4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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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84)2022年义乌市部分户外广告设施(场地)使用权公开出让

项目编号

CR202 21216Y84

标的物基本情况

受委托 ,向社会公开出让其所属广告位使用权,共计4个标的;分别位于稠州路、西江路、贝村路等。详情请查询《出让清单》。

交易方式

网络公开竞价 ( )

交易条件

1、 本次公开 出让 面向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竞买人须自 2019年1月1日起至成交结果公告之日止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页面显示内容为准);根据《关于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应用信用报告的通知》(义行服管【2017】17号)、《义乌市个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义政办发【2017】112号)规定,个人信用积分在50分以下、企业信用等级为E类的意向竞买人,不得参加本次所有标的的竞买(请意向竞买人自行通过“浙里办”-“信用义乌”或微信关注“信用义乌”查询)。 信用中心咨询电话:0579-85935661 。

3 、竞价人应遵守本文件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出让起始价

本次公开出让设第一年出让起始价(详见《区块清单》),为网络竞价的起始价。

竞价保证金

本次公开出让设竞价保证金(详见《区块清单》)。

交易报名

1、报名时间:202 2 年 12 月 9日至2 022 年 12 月 1 5 日 16时止(节假日除外,报名时间以本公告为准)。

2、报名手续: ( 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要求意向人通过网络进行线上注册、报名 )

( 1)注册:登录e交易网( )进行会员注册 (身份选择 “竞买人”) ,填写完整身份信息,绑定银行账号 (竞买保证金须从该绑定账号汇入保证金专用账号,否则无效)。

( 2)申请:注册完成后,在e交易网页中点击“产权交易”-选择待报名的项目-“标的列表”查看标的-“报名交保证金”-“相关资质证书”或者“其他”-自然人申请时须上传身份证(正反双面原件),法人报名须上传营业执照(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双面原件),以及上传公告交易条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最后提交审核。

咨询电话: 0579-8 9908215 (杨先生)

(3) 保证金交纳:详见《区块清单》,报名人与转款人名称必须一致, 转款时须注明项目序号及具体标的号 ,例如:“Y 84 城建 1”。 (不允许代缴,代缴保证金无效) 。 保证金、成交款项交款专用账号(此账号专人专用):

户 名:义乌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义乌词林支行

账 号: e交易竞价系统短信发送的专用账号(仅作为交纳竞价保证金、成交款项的临时账号)。

( 4)报名确认:完成以上步骤后,交易所会对报名人的报名资格和保证金进行审核。

意向 报名 人应在报名截止 时间 前完成交易服务平台 注册、申请、保证金交纳等手续,逾期无效。

3、 竞价人交纳某标的竞价保证金后,可参加本次出让该保证金数额内标的的竞价,不得参加保证金不足的标的的竞价。

4、竞得人竞价保证金(不计息)首先用于抵交易所交易服务费,抵交易所交易服务费后若有多余,则多余部分用于抵成交款。竞价保证金不予返还的情形,按照本文件规定执行。未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自动 退回原汇款银行账户( e交易绑定银行账号) 。

竞价时间

使用已注册的会员账号登录 E交易网站 ( ) ,点击会员中心 -进入后台-我的报名,参加已报名项目的竞价。

1、自由竞价:202 2 年 12 月 1 5 日上午 8:00开始,所有标的同时开始自由竞价;

2、延时竞价:202 2 年 12 月 1 6 日上午 9:00开始,每隔5分钟按清单顺序依次结束自由竞价,自动进入延时竞价阶段。延时竞价周期为120秒,延时竞价中只要有竞价人报价,系统即会重新进入延时竞价时间周期。

成交确认

通过网络竞价确定竞得人和成交价格即为成交。延时报价期结束,最高有效报价确定,对应竞租人即被确定为竞得人;最高有效报价即为成交价格。

成交款项支付、

合同签订

1、须在成交后 3 个工作日内(即 202 2 年 12 月 2 1 日 16时前)交纳第一年成交款、履约保证金等。 成交款交款账户同竞价保证金交款账号(即 e交易竞价系统短信发送的专用账号 ) 。

2、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于使用权出让期限到期时,经出受双方确认无异议后退回。 本次出让标的履约保证金交纳金额按第一年成交价的 10%收取。

3、合同签订:出让方在竞得人付清全部款项后五个工作日内,与其签订《 广告位使用权出让合同 》。

特别告知

本次公开出让的广告位使用权使用费 ,第二年在上一年度使用费基础上递增5%。

其它事项

1、本次出让的标的中,各个标段的规划数和实际数如若有所偏差,以实地查勘数为准。上述情况已在标的清单中说明,请各意向受让人到实地进行查勘,了解各标的户外广告位设施的实际情况,意向受让人一旦进入网络竞价平台,即视为认可各标的现状,不可对本次竞价活动有任何疑义。

2、此次出让的所有户外广告设施(场地),受让方不得擅自改动原有设施,并且须无条件负责该设施的维护、保养等工作。受让方自行办理各项审批等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受让方自行解决广告设施用电问题),出让方负责协助配合,但由此产生的相关一切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如因审批问题导致无法使用广告设施的,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3、受让方应负责做好户外广告设施的日常维护及安全检查工作,到期后将户外广告设施无偿归出让方所有。受让方应当健全制度、落实措施,保证户外广告设施安全使用,开展经常性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刻整改,遇台风、汛期等恶劣天气,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必要时给予拆除。因户外广告设施发生倒塌、坠落等事故,造成他人人身安全事故或财产损失的,由受让方依法承担赔偿等一切法律责任。

4、为强调户外广告设施的安全性,同时也为规避风险,减少损失,建议受让方在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完毕验收合格后到财产保险公司购买相应的保险品种(户外广告牌综合保险、第三方意外险等)。

5、受让方利用该户外广告设施(场地)设置户外广告内容的,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之规定,经市场监管局审核批准,并确保其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的安全、规范、整洁、美观。

6、广告位使用权出让期限届满或合同解除的条件成立而终止合同,广告位使用权由出让方无条件收回,户外广告位置上的设施无偿归出让方所有。

7、如遇特殊情况,产权交易所在竞价会前可对竞价资料进行修正,如有修正或有其他未尽事宜,将通过公司网站、微信予以公布,并在竞价会开始前以书面形式公开告知全体参加竞价人。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次活动无法继续的,公开出让终止。

8、 本期项目的所有竞得人,经查实自 201 9 年 1月1日起至成交结果公告之日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或经查实个人信用积分在50分以下、企业信用等级为E类的,将取消其竞得资格,其所交竞租保证金不予返还。交易所将依法重新组织竞价。

9、交易所 有权在竞价前,调整竞价清单的顺序(即对公告清单标的先后顺序进行调整),请各竞价人务必在出价前核对标的名称,以免出错。

10、尽量采用高带宽、高性能、安全的网络环境准时进入竞价系统。通过公共环境参与网络竞价的竞价人应注意账号安全,离开终端时应及时退出竞价系统。鉴于互联网环境可能存在的时延等不可抗因素,竞价人应在延时竞价期内及时出价。网络竞价的起始时间以网络竞价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11、若由于竞价人采用的网络环境不畅等原因、或未按规定时间进入竞价系统参与竞价造成竞价不能正常进行,造成的后果由竞价人自行承担。

12、交易所提醒竞价人妥善保存网络竞价系统登录账号及密码。凡使用其账号所进行的一切报价行为,均视为竞价人亲自办理,报价与交易结果由竞价人承担全部责任。

13、网络竞价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的非人为因素(如系统故障、设备故障、停电等)造成竞价须中止的情况,交易所有权中止该次竞价,并在恢复正常后继续启动该次网络竞价。

14、本次项目由出让方委托交易所在义乌产权交易所网站( )、微信号 ywcqjys、 义乌市人民政府网站 “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务公开专栏” 等媒介发布。如遇特殊情况,交易所可在公告期对竞价资料进行修正,修正公告及其他未尽补充事宜,将通过义乌产权交易所网站及微信号、义乌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媒介予以公布,一经发布即视为竞价人收到补充文件或修正文件,请各竞价人随时关注指定网站。交易所不再一一通知。竞价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竞价失败的,责任自负。

15、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 )的《 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 》、《 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 》以及本期项目竞价文件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报名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竞价人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须审慎参与竞价。

违约责任

1、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构成严重违约,其竞得人资格无条件取消,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 1)竞得人未按照本《文件》规定及时付清应付款项的;

( 2 )竞价人未按照本《文件》规定足额支付应付款项的(除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外,其它款项不计息退还);

2、竞价人未按照本《文件》规定及时签订合同的,除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外,其它款项不计息退还;

3 、竞价人未按照出让文件要求履行职责的,发生国家法律、法规所禁止行为的,或者未能履约的,其竞价保证金不予返还,并取消其竞得受让资格。竞得人应确保自身资格能符合审批机关、监管部门等管理部门对受让方资格的要求,否则竞得人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且其所交竞价保证金不予返还。

4 、若违约人所交的竞价保证金不足以支付其应付交易所交易服务费的,交易所有权向违约人追诉不足部分金额。

5 、按以上条款所列的违约人不得参加下一次同一标的的竞价报名。

6 、出让方有权在延时竞价开始前依法撤回竞价标的。若因出让方撤回标的或不可抗力或客观必要的原因,产权交易机构有权取消或推迟本次延时竞价,由此对竞价人造成的损失由竞价人自负,竞价人不得向出让方、产权交易所追索竞价保证金利息及其他任何费用与责任。

交易机构

义乌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地址:义乌市稠州北路 505号 电话:0579-89908215(杨先生)

传真: 0579-85544445 网址: 公司微信号: ywcqjys

委托单位

义乌市城建资源经营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 0579- 89922512

附件下载

《广告位清单》《授权委托书》《广告位使用权出让合同( 样本) 》《停车场广告位分布明细》

附则

1、竞价人在报名注册时所确认的送达地址为通知送达地址,送达地址若有改变应立即书面告知交易所。交易所发出的通知以该送达地址向竞价人投递,即视为有效送达到竞价人。

2、《广告位使用权出让合同( 样本) 》、《授权委托书》等为本文件附件,竞价人可到交易所查阅、复印,也可自行在交易所网站 。本文件相关概念、重要事项与未尽事宜由出租方和交易所负责解释。

义乌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202 2 年 12 月 9日

附件: /ckfinder/userfiles/files/(Y84)2022年户外广告公开出让(城建).zip

( Y84)2022年义乌市部分户外广告设施(场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清单(1)

广告位

坐落位置及范围

广告类型

道闸广告

护栏广告

第一年出让起始价 (元)

竞价保证金(元)

制作期

使用 期限(年)

底价单价

(元 /年)

5850

(停车场单价)

城建 1

全市 27个停车场

(清单见附件)

发布广告

道闸广告 80组

护栏广告若干

157950

30000

2年

备注:

( 1)所有广告位出让期限为2年,第二年的使用费在第一年的基础上递增5%,第二年使用费须提前一个月缴纳。履约保证金缴纳金额按照第一年成交价的10%收取。

( 2)城建1的广告设施由受让方根据示意图要求制作,使用期限自成交公示第二日起算。

( 3)所有广告位公益广告数量不得低于25%,由受让方负责完成。公益广告电子版内容由出让方提供,受让方每半年无偿进行一次公益广告画面更换。城建1每个停车场出口护栏必须有两副及两副以上的“扫码支付”画面内容,具体点位由出让方要求为准。每个停车场发布公益广告及“扫码支付”画面数量需占广告总数的50%。

( 4)竞价过程中竞价人应充分考虑广告设计费、制作费、运输费、装卸费、搬运费、安装费、安全费、日常维保费、损耗费、保险费、利润、税费及完成本项目的其它费用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其总项目中,成交价不做调整。

( 5)如广告灯箱需亮化,受让方应向出让方提出申请,用电维护事宜及电费均由受让方负责。

( 6)在合同期内,因城市规划调整或社会公共利益等原因需要收回户外广告设施使用权或拆除户外广告设施的,受让方应无条件配合,出让方将剩余时间的已交使用费退还受让方,受让方不得向出让方提出其他任何补偿以及赔偿。

( 7)因文明创建需要该路段公益广告数量需提高至50%的,受让方应无条件配合,相应路段、时间及数量的租金出让方予以退还,具体时间以义乌市创建文明城市办公室下达通知书时间为准,受让方不得向出让方提出其他任何补偿及赔偿。

( 8)此次出让的户外广告设施中,受让方不得擅自增设、改动原有载体设施。每月不少于一次维护保洁,无条件负责中标设施的维护、保养、清洁等工作。

( 9)受让方须定期对广告画面进行检查,对画面存在褪色、破损、涂改、脏乱等现象的须无条件更换。

( 10)所有广告位不得发布低俗、裸露、不文明类广告,广告宣传内容应符合《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广告宣传画面均由出让方进行备案后方可发布。广告宣传内容不得发布存在影响交通的图案、颜色等因素的画面。

( 11)以上广告位须自行现场踏勘,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如有出入成交价及广告设施不做调整。

( 12)以上条款内容是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 Y84)2022年义乌市部分户外广告设施(场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清单(2)

广告位

坐落位置及范围

广告类型

灯杆广告 1

灯杆广告 2

落地灯箱广告

第一年出让起始价 (元)

竞价保证金(元)

制作期

使用 期限(年)

底价单价

(元 /年)

1000元/杆

1500元/杆

10000元/块

城建 2

稠州路(宾王路 —银海路)

发布广告

/

/

12

120000

20000

2年

城建 3

西江路(环城南路 —丹溪路)

发布广告

113

/

/

113000

20000

2年

城建 4

贝村路(环城南路 —经发大道)

发布广告

/

92

/

138000

20000

2年

备注:

( 1)所有广告位出让期限为2年,第二年的使用费在第一年的基础上递增5%,第二年使用费须提前一个月缴纳。履约保证金缴纳金额按照第一年成交价的10%收取。

( 2)广告设施已经安装完成,按照现状出让,使用期限自成交公示第二日起算。

( 3)所有广告位公益广告数量不得低于25%,由受让方负责完成。公益广告电子版内容由出让方提供,受让方每半年无偿进行一次公益广告画面更换。

( 4)竞价过程中竞价人应充分考虑广告设计费、制作费、运输费、装卸费、搬运费、安装费、安全费、日常维保费、损耗费、保险费、利润、税费及完成本项目的其它费用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其总项目中,成交价不做调整。

( 5)如灯箱广告需亮化,受让方应向出让方提出申请,用电维护事宜及电费均由受让方负责。

( 6)在合同期内,因城市规划调整或社会公共利益等原因需要收回户外广告设施使用权或拆除户外广告设施的,受让方应无条件配合,出让方将剩余时间的已交使用费退还受让方,受让方不得向出让方提出其他任何补偿以及赔偿。

( 7)因文明创建需要该路段公益广告数量需提高至50%的,受让方应无条件配合,相应路段、时间及数量的租金出让方予以退还,具体时间以义乌市创建文明城市办公室下达通知书时间为准,受让方不得向出让方提出其他任何补偿及赔偿。

( 8)此次出让的户外广告设施中,受让方不得擅自增设、改动原有载体设施。每月不少于一次维护保洁,无条件负责中标设施的维护、保养、清洁等工作。

( 9)受让方须定期对广告画面进行检查,对画面存在褪色、破损、涂改、脏乱等现象的须无条件更换。

( 10)所有广告位不得发布低俗、裸露、不文明类广告,广告宣传内容应符合《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广告宣传画面均由出让方进行备案后方可发布。广告宣传内容不得发布存在影响交通的图案、颜色等因素的画面。

( 11)以上广告位须自行现场踏勘,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如有出入成交价及广告设施不做调整。

( 12)以上条款内容是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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