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镇海炼化利安德化学有限公司22-TA-020镇海基地无废无异味建设--镇利化学废碱焚烧炉改造项目__22CEMS烟气在线分析系统NOx:0-200mg/Nm3,SO2:0-100mg/Nm31%隔爆型分析小屋+取样系统+预处理系统招标公告
- 2025-04-08
项目名称: 宁波镇海炼化利安德化学有限公司22-TA-020镇海基地无废无异味建设--镇利化学废碱焚烧炉改造项目__22CEMS烟气在线分析系统NOx:0-200mg/Nm3,SO2:0-100mg/Nm31%隔爆型分析小屋+取样系统+预处理系统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NWZ250415-3809-072630
招标公司: 宁波镇海炼化利安德化学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烟气在线分析系统、化学废碱焚烧炉改造项目
项目地区:浙江 宁波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2-TA-020 镇海基地无废无异味建设--镇利化学废碱焚烧炉改造项目__22CEMS烟气在线分析系统NOx:0-200mg/Nm3,SO2:0-100mg/Nm3 1% 隔爆型 分析小屋+取样系统+预处理系统(招标编号:NWZ250415-3809-072630) , 招标人为 宁波镇海炼化利安德化学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CEMS烟气在线分析系统NOx:0-200mg/Nm3,SO2:0-100mg/Nm3 1% 隔爆型 分析小屋+取样系统+预处理系统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1 22-TA-020 镇海基地无废无异味建设--镇利化学废碱焚烧炉改造项目__22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CEMS烟气在线分析系统NOx:0-200mg/Nm3,SO2:0-100mg/Nm3 1% 隔爆型 分析小屋+取样系统+预处理系统 1.000 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CEMS多组分气体分析仪测量原理采用傅里叶红外变换技术。CEMS分析仪取得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提供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其授权的CPA证书)。CEMS系统需提供各检测因子的证书和检测报告,且证书持证方为分析仪制造商,并在有效期内(提供CCEP证书及CMA检测报告)。 (3)颗粒物分析仪需提供计量器具型式批准CPA证书、CCEP证书和CMA检测报告,整体仪表防爆等级应达到Exdb IIb+H2 T4Gb(提供CCEP证书及CMA检测报告,提供相关防爆证书)。采样方式需与烟气排放等速采样(提供原理功能说明页)。 (4)VOC分析仪取得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提供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其授权CPA证书)。VOC分析仪需提供CCEP证书和检测报告,且证书持证方为分析仪制造商,并在有效期内(提供CCEP证书及CMA检测报告)。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CEMS分析仪及VOC分析仪需有仪器商项目唯一独家授权,CEMS分析仪及VOC分析仪需提供近5年(2020-2024年度)5个石油化工行业的业绩,型号需跟所投产品一致(提供相关合同、技术附件及发票复印件)。 (2)投标人2020年-2024年具有5套(含)化工装置仪表在线分析小屋供货业绩,并提供合同及发票复印件。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CEMS中烟气的温压流检测采用一体机检测,流量检测采用皮托管差压法,整体仪表防爆等级应达到Exdb IIb+H2 T4Gb及以上(提供相关防爆证书)。仪表需具有模拟量输出信号为4~20mA DC及RS485+ModBus RTU通讯协议二种输出型式(提供原理功能说明页)。 (2)湿度分析仪需提供CCEP证书和CMA检测报告,整体仪表需防爆等级应达到Exdb IIb+H2 T4Gb(提供CMA检测报告,提供相关防爆证书)。 (3)VOC分析仪表采用本体防爆色谱法,需要提供CSA或ATEX或NEPSI防爆认证。防爆等级应达到Exdb IIB +H2 T3及以上(提供相关防爆证书)。VOC分析仪表的测量原理需是GC-FID,即在线色谱带FID检测器。VOC分析仪表的助燃空气配置色谱空气净化装置,除烃加热温度在350度以上,并能显示加热温度(提供原理功能说明页)。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5年4月8日19时0分 至 2025年4月13日19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宁波招标中心,联系人左玮。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 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4月29日1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5年4月29日19时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在2025年4月19日前,在“易派客”网站()“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
7.投标说明
无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宁波镇海炼化利安德化学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宁波招标中心
联系人: 吴忠孝 联系人: 左玮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如电话未接通,请发邮件)
电子邮件: wuzx@nzlc.net 电子邮件: wzzuow@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5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