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龙港支公司职工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2025-04-16
项目名称: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龙港支公司职工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CTZB-2025040227
招标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
采购标的物: 食堂食材配送
项目地区:浙江 温州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龙港支公司职工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16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龙港支公司职工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非政府采购 )
本项目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龙港支公司职工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采购代理项目编号: CTZB-2025040227 )由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 (以下简称 “采购人”) 批准并落实资金,组织本项目的磋商工作 ,采购合同由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 (以下简称 “人保 财险温州分公司 ”) 根据成交结果与成交人签署。现委托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 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 “供应商”)可前来参与磋商响应。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 项目名称: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龙港支公司职工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
1.2 采购范围:本项目拟采购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龙港支公司职工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3 标包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情况如下:
标包号
标包名称
采购内容 /数量
中标人数量
标包 1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龙港支公司职工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龙港支公司职工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1
1 个
1.4 项目性质: 货物采购 。
1. 5 服务期限:合同期限为签订之日起一年,到期后,由采购人对服务项目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为良好,且合同内容、金额、市场价格未发生不利变化,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续签,合同总期限不超三年。
1. 6 服务地点 /交货地点: 采购人 根据活动地点 指定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复印件) ;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 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
2.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2.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2.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2. 5 供应商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 20 22 年 1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 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 “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提供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
信用中国查询网址: /xinyongfuwu/?navPage=5
2. 6 严禁列入 采购 人及其所隶属的中国人民保险各级机构的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2.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 /标包磋商响应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磋商响应,需填写《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8 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不进入磋商、详细评审等后续环节。
四、磋 商文件的获取
4. 1磋商文件 获取 时间: 20 25 年 04 月 16 日 至 20 25 年 04 月 22 日 , 上午 09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
4 .2拟报名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 通过 发送邮件 /至温州市温州大道展宏大厦B幢702室 申请获取 磋商 文件 , 并 在 “e采 管理 ”(/) 系统 内完成 注册入库及 报名相关流程, 未 完成报名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获取 竞争性磋商 文件: 1)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明,2)企业营业执照,3)采购文件申请表 。
4 . 3竞争性磋商 文件售价 (元):300元,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 25 年 04 月 23 日 14 时 30 分 00秒 。
5.2响应文件的递交:须现场递交/邮寄至温州市温州大道展宏大厦B幢702室,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封装的纸质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磋商,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邀 请供应商代表准时参加。
5.4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响应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磋商公告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
六 、发布公 告的媒介
本项目磋商公告同时在 人保 e采外网(/)与浙江政府采购网 ( /) 上发布, 除上述外,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对于非法转载、篡改采购公告信息的组织或个人,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七 、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
地址:温州市新城大道 292号保险大楼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温州大道展宏大厦 B幢702室
联系人: 李先生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件: 592627117@qq.com
采购人: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 5 年 04 月 16 日
附件:
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