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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所持投资企业股权资产评估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 2025-04-18

项目名称: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所持投资企业股权资产评估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公司: 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股权资产评估服务项目

项目地区:浙江 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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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 采购内容: 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所持投资企业股权资产评估服务项目 。具体详见 采购文件第六章《采购人需求书》 。

1.2 交易地点: 详见本章第5条响应文件的递交 。

1.3 采购控制价:

本次采购控制价总价(含税)为人民币 10.78 万元,高于采购控制价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1.4其他要求:

采购周期、质量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采购人需求书》。

1.5标段数量: 1 个。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 / 资质,其他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 提供 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 。

2.2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联合体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2.3 其他要求: 本项目设项目负责人一名,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须提供证书和身份证的扫描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且提供缴纳在供应商单位的2025年1月至2025年3月的社保证明或能体现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 2025 年 04 月 21 日 9 时 00 分至 2025 年 04 月 24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未下载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拒绝。

3.2 采购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凡有意参加采购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 100 元系统使用费(此费用由产权交易中心收取)。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将报名时填写的开票信息流转至平台财务人员统一开出数电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打印。

4. 响应(投标)保证金

4.1 响应(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 元整

4.2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4.3 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用户指引”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响应(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 2025 年 / 月 / 日 15 时整。

供应商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响应(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响应(投标)保证金由供应商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供应商以电子保函形式递交响应(投标)保证金的,则电子保函服务费用应从其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 系统自动跳转生成的收款账号。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本次采购采用线下形式 (纸质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04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为:

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105室(鄞州区青莲路528号(原宁穿路3399号))。

5.2 逾期未完成线下递交或者线上上传、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人)予以拒收。

5.3系统签到后,如遇两家(含)以上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相同,采购系统提示响应无效,采购人(或采购代理人)将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6.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宁波轨道交通官网(/)上发布。

7.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青莲路528号(原宁穿路3399号)

联 系 人:谢老师、竺老师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

传 真:/

电子邮件:/

采购代理机构:宁波交投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百丈路168号会展中心大厦A座24楼

联 系 人:丁工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

传 真:/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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