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洋经济示范区现代渔业产业园基础设施二期项目(35KV配电工程)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 2025-04-18
项目名称: 宁波海洋经济示范区现代渔业产业园基础设施二期项目(35KV配电工程)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NBITC-202510659E
招标公司: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象山县供电公司
采购标的物: EPC
项目地区:浙江 宁波
招标编号: NBITC-202510659E
1.招标条件
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受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象山县供电公司 (以下简称 “招标人”)委托,就本项目 宁波海洋经济示范区现代渔业产业园基础设施二期项目 -35kV变电站(变电部分)(EPC) 进行公开招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人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 宁波海洋经济示范区现代渔业产业园基础设施二期项目( 35KV配电工程)工程总承包(EPC) 。
2.2 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
2.3 招标人: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象山县供电公司。
2.4 建设单位: 象山海峡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 。
2.5 资金来源:法人自筹。
2.6 出资比例: 100%。
2.7 资金落实:已落实。
2.8 项目概况及 范围:
项目概况:
本期新装 1x25000kVA主变1台,35kV开关间隔5个,安装10kV电容成套装置(3750kVar)1套。
招标范围:
本项目 招标 范围为: ( 1)变电站电气安装工程:变压器、配电装置、无功补偿装置、控制及直流系统、电缆及接地,通信及远动;(2)变电站调试(分系统、特殊项目、整套启动调试) 的 勘察、设计、 土建施工、 采购、 线路电气施工安装、调试、送电投运 等 及配合招标人 完成相关工作 。
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0计划工期(或服务期限 ): 70 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 5 日历天,施工工期: 65 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5年 7 月 10 日前完成所有 服务内容 。
2.11质量要求:设计成果应达到国家及电力行业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施工图设计深度;施工质量应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并符合国家及电力行业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1 2 安全目标: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 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法人证 书或登记证书;
( 2)具有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 及以上 资 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 乙级及以上 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和 ②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及以上 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叁级 及以上 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具备上 述 ①、②资质组成的联合体。
3.2投标人人员要求:
( 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电气工程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等);
( 2)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电力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3)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或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包括热能动力工程、水能动力工程、核电工程、风电、太阳能及其它能源工程、输配电及用电工程、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 4 )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 5 )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3投标人财务要求:无。
3.4业绩要求: 无。
3.5信誉要求:有以下记录的,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 1) 投标人及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拟派施工 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在最高法的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 2) 投标人 被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 3) 投标人 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的;
( 4)提供虚假材料被监察部门查实的。
3.6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 ,应满足下列要求:
( 1) 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电力行业(送电专业和变电专业)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承担电力设计任务 ;
( 2) 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 3 )联合 体数量(含联合体牵头人)不超过 2家;
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 组成的 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 定。
3.7本项目 不接受 分公司投标。
3.8招标人将以资格后审的审查方式审核投标人是否具备 以上资格条件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
1、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4 月 21 日 9:00至2025年 4 月 25 日 23:59时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806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
3、发票开具及下载时间: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财务人员根据系统自动流转,统一开具电子发票(无需供应商发起开票申请),届时投标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打印。
注: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供应商的 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5.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10.00 万元。
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3、交纳要求:
(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 2025年 4 月 29 日 15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递交投标文件
6.1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2025年 4 月 30 日 09 时 30 分。
本项目采用 CA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到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逾期上传或上传不成功的,其投标无效。
6.2递交(上传)方式: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6.3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若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6.4如初次投标,操作说明详见(/detail?articleId=295)或致电技术支持:查看完整信息、软件支持:查看完整信息。
7. 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5年 4 月 30 日 09 时 30 分
2、开标地点: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进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可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观看投标文件开启直播过程。
8 .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
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甬易阳光)( /website/home)
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10 .招标人
单位名称: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象山县供电公司
招标人地址:宁波市象山县丹西街道宝海路 420号
联系人: 陈曦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1 1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 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8楼
联 系 人: 陈裕栋、 鲍顺翱、王杰、 金明凤、张俊娟
传 真: 0574- 87198579
电子邮件: 363938688 @qq.com
异议联系人:姜春辉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