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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越溪乡下田村文化礼堂二楼出租项目(重发)项目公告

  • 2025-05-19

项目名称: 宁海县越溪乡下田村文化礼堂二楼出租项目(重发)项目公告

招标公司: 宁海县越溪乡下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采购标的物: 出租项目

项目地区:浙江 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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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增强集体经济的发展,将宁海县越溪乡下田村文化礼堂二楼出租项目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项目概况 :

1、 项目名称 : 宁海县越溪乡下田村文化礼堂二楼出租项目

2、 项目地址: 宁海县越溪乡下田村

3、 项目规模: 下田村文化礼堂二楼 全部。

4、 承租期限: 5年(即2025.2.19至2030.2.18止 ) 。

5、 承包底价: 标的标底总价为 140000元(报价精确到元)。

6、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5月19日起。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村内文化礼堂二楼承租初衷是为带动村内留守妇女等剩余劳动力就业。在符合员工用工需求情况下,进驻企业优先招录使用梅枝田片妇女就业,限越溪乡内企业。

2、 本次招投标需提供越溪乡内企业营业执照,参加招投标为企业法人。

3 、 因房屋结构和承重,二楼闲置房屋出租面向服装或轻纺类等企业。

4 、 使用房屋开展生产活动需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规范进行

5 、投标人 及其法定代表人 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以开标当天统一通过 “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查询为准】, 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竞标资格。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没收竞标保证金,重新招标。

三、 竞价保证金

1、 竞价保证金金额: 壹万元整 ; (现金方式,开标时提交)。

2、 竞价保证金的退回: 未中标的投标人在开标会议结束后直接退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 不足部分另补 。

四、履约保证金

1、 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 壹万元整 ,在合同签订前缴纳。履约保证金在承租期满且交接完毕后无息退回,如遇承租人在承租期内放弃承租权,视作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返回。

五 、报名及开标时间、地址

1 、 报名时间 : 2025年5月20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6:3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2 、 报名地点: 温州中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宁海分公司 ( 宁海县北斗北路 359 号三楼 ) 。

3 、 报名时必须提供的资料:法人单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委托代表人身份证及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五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注:如为法人单位报名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4 、购买招标 文件资料费为 200元,售后不退。

5 、 开标时间: 2025年 5 月 26 日 09 : 3 0时 止 。

6 、开标地点: 宁海县越溪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

六 、 中标方式

本次竞价采用一次性报价形式,以最高价中标的方式进行,如低于 承包底价 视为无效。有效投标人数量为 1 名的,直接确定为中标人。如出现二家及以上相同报价的则按随机抽签摇号的方式确定中标候人。

七 、付款方式

承包款支付采取先付后用的原则,在中标公示结束后当日内一次性付清五年承包款后与村方签订承包租赁合同,如签订合同前不缴付相关费用则视作中标方放弃承包租赁资格并没收竞标保证金,村方收回承包权并重新组织招标。

八、其他要求

1 、租赁期内,承租人必须按标准化要求搞好日常管理,并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发生任何安全等事故与出租人无关。

2 、承租人应遵守市容、环境、卫生、消防、治安等方面的管理规定,签订相关责任书,租赁期内如遇政府有关部门向承租人收取相关费用,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3 、租赁期间,承租人不得改动或者破坏房屋结构,如有损坏或擅自改动,承租人应立即负责恢复原状,如给出租人或第三人造成损失,承租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4 、租赁期间,发生的水电、垃圾清运费、设施维修基金、水电公摊费等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5 、租赁期内,因法律、法规、政策或城市建设需要拆迁、拆除或改造等原因致租赁合同无法履行时,租赁合同自行终止,租金按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6 、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承租人投入的装修、装潢均归出租人所有和使用,且不得向出租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7 、承租人在承租期内,所有物业费用自行承担。

8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投标书与递交投标书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均不予补偿。

注: 若发生以下情形的,村方可有权主动解约:

①存在中标后转包做他用的行为;

②中标后 1 个月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

③利用场地开展正常经营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如赌博、违规售卖产品等;

④未经村方允许和专业机构结构鉴定,违规改变建筑结构的;

⑤未达到安全生产要求规范的行为。

⑥在生产经营期间,出现污染村庄环境、直接或间接危害村民人身安全的行为。

九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宁海县基层小型平台发布。

十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宁海县越溪乡下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办 公 地 址 : 宁海县越溪乡下田村

联 系 人 : 田先生

联 系 电 话 :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 温州中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 : 宁海县北 斗北路 359号三楼

联 系 人 : 王海清

联 系 电 话 : 查看完整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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