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市级再生水管网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招标公告
- 2025-07-04
项目名称: 宁波市市级再生水管网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分公司
采购标的物: 造价咨询项目
项目地区:浙江 宁波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波市市级再生水管网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 ,招标人为 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分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自有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 宁波安全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宁波市市级再生水管网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宁波市世纪大道(东明路 -兴宁路)综合管廊、通途路管廊、东部新城管廊、绕城高速管廊、通途西路(广元大道-机场路)综合管廊、樟溪北路、甬江大道、渡驾桥江、环城南路江滨公园、G1501高速投影下辅路、安居路、风棚碶河等 。
项目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
(一)宁波市世纪大道(东明路 -兴宁路)综合管廊、通途路管廊及东部新城管廊再生水管网工程管廊内新建DN1000 再生水管约4.7Km。管廊内新建DN100再生水管约5Km与宁波市世纪大道(东明路-兴宁路)综合管廊相连。管廊内新建DN100-300再生水管与宁波市世纪大道(东明路-兴宁路)综合管廊相连,用于打造东部新城再生水市政杂用综合利用示范区,管线合计约10Km。
(二)樟溪北路再生水管网工程新建 DN150-200再生水管,管道总长约2.5km,服务沿江绿化公园、道路冲洗等市政杂用水。
(三)甬江大道再生水管网工程新建 DN150-200再生水管道由福明净化水厂铺设至甬江大道后,沿甬江大道向东铺设至世纪大道,向西铺设至通途路,管道长约3.4km,服务甬江大道沿江绿化公园。
(四)江南路再生水管网工程
新建 DN150-200再生水管道自江南路北沿渡驾桥江输送至甬江大道后,沿甬江大道铺设至世纪大道,管道长约 5.4km;新建DN200再生水管道由江南路沿渡驾桥江向南过菁华路沿河道向西铺设至剑兰路,管道长约3.5km。
(五) 北仑装备园区再生水管网工程新建 DN200再生水管,为中芯国际、海天集团及华夏一品等潜在用户提供再生水水源,管线总长约5Km。
(六)栎社机场周边再生水管网工程沿河道新建 DN150管道至在空港大道再铺设至机场停车场,沿线开绿化浇灌口,停车场建设洗车点,合计管道长约1.8km。
(七) 翠柏里体育公园再生水管网工程新建 DN100管道至翠柏里体育公园,管道长约1.5km。宁波市市级再生水管网二期工程:
(八)宁波市通途西路(广元大道 -机场路)综合管廊和宁波市绕城高速管廊再生水管网工程新建DN1400 再生水管,连接广元大道管廊(通途西路-北外环)与机场路段(通途路-规划空港大道)综合管廊,管线约5.4Km;在宁波市绕城高速管廊内新建DN500-800 再生水管,与鄞州大道综合管廊相连,管线约10.9Km。
项目总投资额:约 23349.3 万元, 建筑安装工程造价: 约 19652.2万元 。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等,包括: 投资估算审核(如有) 、概算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及控制,项目结算审核及财务竣工决算编制或审核、工程交付资产清单及报告的编制等其他与本工程相关的所有造价咨询工作(详见招标需求)。
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财务竣工决算报告出具之日止。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除特别说明外,均指联合体各方)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须同时具有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备承担全过程造价咨询能力;②具备省级及以上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或由具有上述①、②资质能力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为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派遣项目负责人;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或安装工程专业 )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或安装工程专业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5年 07 月 07 日 9:00 至2025年 07 月 11 日 23:59 时止(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4.3 凡有意参加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将报名时填写的开票信息流转至平台财务人员统一开出数电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打印。
4.4 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供应商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5. 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10 000元整
5.2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 交纳要求:
(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用户指引”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 2025年 07 月 17 日 15 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次招标采用线下开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 07 月 18 日 14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甬港南路 156号—— 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
6.2 逾期未完成线下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予以拒收。
6.3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文件邮寄方式递交。
7.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 2025年 07 月 18 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在 宁波市鄞州区甬港南路 156号—— 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
8.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安全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网站 上发布。
9.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分公司
地 址: 宁波市鄞州区新河路 348号
联 系 人:吕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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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宁波安全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江北区新义路 218号凯德上江邑5楼
联 系 人: 刘瑜、黄兆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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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受理联系人(招标代理机构): 刘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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