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后审】美妆小镇配套公建房项目-景观配套工程
- 2025-07-04
项目名称: 【资格后审】美妆小镇配套公建房项目-景观配套工程
项目编号: 2207-330502-04-01-488710
招标公司: 美妆(湖州)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景观配套工程
项目地区:浙江 湖州
1.招标条件
美妆小镇配套公建房项目 已由 吴兴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以 项目代码: 2207-330502-04-01-488710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业主为 美妆(湖州)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美妆(湖州)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天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美妆小镇配套公建房项目 -景观配套工程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美妆小镇配套公建房项目 投资估算约 16474 万元,工程概算约 /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约 12394 万元,本次招标项目建设规模: 本次招标为美妆小镇配套公建房项目 -景观配套工程,主要包括景观绿化、排水及安装等工程施工 。建设地点: 位于埭溪镇 199号地块,地块位于南临104国道 。
2.2 招标范围: 主要包括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景观绿化、排水及安装等工程施工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 约 750 万元 。
2.3 施工总工期 : 120 日历天 ( 具 体开工日期以业主的开工令为准 ) 。
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 否
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 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不低于 40%) 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 3.1具备 园林工程施工能力的企业 资质 ;
□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 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书;
□3.3自 年 月 日以来 □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
3.4本次招标 □ 接受 /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5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 ;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 企业)须为中小企业, 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 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 建造 师执业资格 ( □ 职称 : ), □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如在投 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 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 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 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 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 (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 ☑ 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高级技术职称,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仅限于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或园林建筑或环境艺术或园林工程或古建筑园林专业;
□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年 月 日以来 □承接过/□完成 过 业绩;
□ 3.8 建造师证书及 B类证书接受有效合法的电子证书。建造师证书和B证必须在有效期内,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试点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 。
(三)其他:
□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名 ,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 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1 年 9 月 1 日 起至投标截止日 止无行贿犯 罪记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 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 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 ☑ 采用评定分离,根据《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 “评定分离”操作指引(试行)》(浙发改公管 [ 2023 ] 256号)文件精神,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和定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 上下载方 式发放 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TPBidder/memberLogin) 自行下 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9 月 11 日 9 时 00 分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TPBidder/memberLogin) 。
7.联系方式
7.1 招标人: 美妆(湖州)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埭溪镇美妆大厦 5楼515室
联系人: 施晓亮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邮箱: /
7.2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天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浙江省湖州市长岛公园 9号楼
联系人: 陈思思、潘晓波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邮箱: /
7.3监督部门: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7.4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技术服务电话: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
服务热线: 4009980000
CA数字证书客服电话:4000878198
8.其他:
8.1本 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建设工程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
8.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8.3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于2024年8月13日至2024年8月19日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示。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