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湖州市公安局吴兴区分局广告制作宣传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 2025-07-04
项目名称: 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湖州市公安局吴兴区分局广告制作宣传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ZJMY(采)2023043
招标公司: 湖州市公安局吴兴区分局
中标公司: 浙江六客堂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湖州佳誉广告有限公司、湖州景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广告制作宣传项目
项目地区:浙江 湖州
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湖州市公安局吴兴区分局广告制作宣传项目的中标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ZJMY(采)2023043
二、项目名称: 湖州市公安局吴兴区分局广告制作宣传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折扣率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 :85(%)
湖州景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龙泉街道高富路 198号1幢201室
2
报价 :60(%)
浙江六客堂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湖州市吴兴区环渚工业园区金锁路 188号
3
报价 :65(%)
湖州佳誉广告有限公司
浙江省湖州市青塘北区 25幢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标段一
湖州市公安局吴兴区分局广告制作宣传项目
详见磋商文件
详见磋商文件
详见磋商文件
详见磋商文件
2
标段二
湖州市公安局吴兴区分局广告制作宣传项目
详见磋商文件
详见磋商文件
详见磋商文件
详见磋商文件
3
标段三
湖州市公安局吴兴区分局广告制作宣传项目
详见磋商文件
详见磋商文件
详见磋商文件
详见磋商文件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丁鸣 ,徐元莉,施一荟(采购人代表)
1. 开标情况
标项 1标项2标项3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 1标项2标项3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 1标项2标项3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供应商名称
专家 1
专家 2
专家 3
商务技术得分
报价得分
总分
1
湖州景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80.3
76.3
73.2
76.6
7.06
83.66
1
浙江六客堂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80.3
70.4
63.7
71.47
8.57
80.04
1
湖州佳誉广告有限公司
67.4
71.1
78.7
72.4
6.38
78.78
1
湖州新蟠龙广告有限公司
66.2
72.6
66.1
68.3
10.0
78.3
1
湖州创辉广告有限公司
66.2
67.2
67.2
66.87
10.0
76.87
1
湖州博雅广告有限公司
66.2
70.6
72.5
69.77
6.82
76.59
1
湖州天马创意传播有限公司
65.4
70.4
66.7
67.5
7.06
74.56
标项
供应商名称
专家 1
专家 2
专家 3
商务技术得分
报价得分
总分
2
湖州景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80.3
76.3
73.2
76.6
5.63
82.23
2
浙江六客堂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80.3
70.4
63.7
71.47
7.5
78.97
2
湖州佳誉广告有限公司
67.4
71.1
78.7
72.4
6.43
78.83
2
湖州创辉广告有限公司
66.2
67.2
67.2
66.87
10.0
76.87
2
湖州新蟠龙广告有限公司
66.2
72.6
66.1
68.3
8.18
76.48
2
湖州博雅广告有限公司
66.2
70.6
72.5
69.77
5.63
75.4
2
湖州天马创意传播有限公司
65.4
70.4
66.7
67.5
5.77
73.27
标项
供应商名称
专家 1
专家 2
专家 3
商务技术得分
报价得分
总分
3
湖州景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80.3
76.3
73.2
76.6
5.0
81.6
3
湖州佳誉广告有限公司
67.4
71.1
78.7
72.4
6.15
78.55
3
湖州新蟠龙广告有限公司
66.2
72.6
66.1
68.3
10.0
78.3
3
浙江六客堂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80.3
70.4
63.7
71.47
6.67
78.14
3
湖州创辉广告有限公司
66.2
67.2
67.2
66.87
8.89
75.76
3
湖州博雅广告有限公司
66.2
70.6
72.5
69.77
5.13
74.9
3
湖州天马创意传播有限公司
65.4
70.4
66.7
67.5
6.15
73.65
标项 1标项2标项3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 1标项2标项3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吴财采监〔2016〕210号文件收费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75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州市公安局吴兴区分局
地 址:湖州二环北路 688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施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查看完整信息
质疑联系人:吴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州市吴兴区南太湖南苑 C幢2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马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查看完整信息
质疑联系人:湖州分公司
质疑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湖州市吴兴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湖州市吴兴区吴兴大道1号
联系人: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