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海盐县澉浦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 2025-07-07
项目名称: 2025年海盐县澉浦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项目编号: 澉招2025-15号
招标公司: 海盐县澉浦镇人民政府
采购标的物: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项目地区:浙江 嘉兴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5-07-07 13:58:39
存证哈希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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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高度:
10899092
2025 年海盐县澉浦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澉 招 202 5 — 15 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5年海盐县澉浦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已由 嘉兴市农业农村局、海盐县农业农村局以 嘉农发 [2025]27号 、盐农函 [2025]11号 文件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海盐县澉浦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监理服务范围
2.1 建设地点: 位于 海盐县澉浦镇 。
2.2 建设规模: 1、田块整治工程:平整土地225 亩,田埂7287m,拆除清理1项,建筑垃圾外运4000 m³ 。
2 、灌溉和排水工程:新 ( 拆 ) 建低压灌溉泵站 4 座,拆建灌溉泵站 10 座,维修灌溉泵站 2 座,新 ( 拆 ) 建 U 型渠道 12450m ,明渠渠系建筑物 1175 处,新建 PE 管 10971m ,管道渠系建筑物 109 处,新 ( 拆 ) 建有筋管 906m ,维修渠道 2651m ,渠道清淤 1393m 。
3 、田间道路工程 : 新建田间道路 1950m 。
4 、农田输配电工程 : 新建架空低压线 300m 。
5 、农田地力提升工程 : 土壤改良 437 亩 , 施用有机肥 131.1t 。
6 、其他工程 : 公示牌 1 项 。
2.3 投资概算: 工程监理费 26.09 万元 。
2.4 监理服务范围: 2025 年海盐县澉浦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施工监理,包括施工图纸和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服务 。
2.5 质量控制目标: 合格工程 。
2.6 监理服务期: 整个工程施工期间(开工~竣工验收) 。
2.7 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
2.8 监理 标段划分: 一个合同段 。
3.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 备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专业丙级及以上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 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水利部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 。 详见本公告附表 “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 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 2 5 年 7 月 7 日 9 时 00 分至 20 2 5 年 7 月 17 日 14 时 30 分 , 请各投标人登陆 “ 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盐专区)( / ) ”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
5. 现场踏勘与投标预备会
5.1 现场踏勘时间: / ;地点: / 。
5.2 投标预备会时间: / ;地点: / 。
6. 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保证金: 3000 元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支付 。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 ) 20 2 5 年 7 月 17 日 14 时 30 分 ,地点为 澉浦镇人民政府 213 会议室(海盐县澉浦镇南浦路 685 号) 。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及相关信息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浙江政务服务网) 、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盐专区)( / ) 上发布。投标单位请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盐专区)( / )登录入口上操作(首次登录请注册账号)。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海盐县澉浦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嘉元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海盐县澉浦镇南浦路 685 号 地址: 海盐县武原街道兴业路 189 号温州大厦 B 座 9 楼
联系人: 徐工 联系人: 张女士
日 期: 202 5 年 7 月 7 日
附表: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1
营业执照
具有有效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提供复印件)
2
资质等级证书
具备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专业丙级及以上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 的资 质 。 (提供的资料见备注 3 )
3
现场监理机构人员配置基本要求(总数 ≥ 4 人)
总监理工程师 1 人,具有 水利水电工程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水利部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 资格。 (提供复印件) (提供的资料见备注 3 )
专业监理工程师 1 人,具有 水利水电工程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水利部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或水利水电工程浙江省省级监理工程师 资格。 (提供的资料见备注 3 )
监理员 2 人,具有 浙江省水利厅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员及以上 资格。 (提供的资料见备注 3 )
4
水利公示
投标人、拟派 项目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 需在 “ 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 ” 上公示;外地进浙水利监理企业的授权代表人必须是在 “ 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 ” 上已经公示的授权委托人。
5
没有被限制投标
投标人和项目总监应未被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若无限制期的,以通报发文 6 个月计。 ( 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 ) )
6
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近 3 年 ( 202 2 年 7 月 1 日以来) 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单位自行承诺)
7
其他强制性资格条件
投标人未被 “ 信用中国 ” ( )列入 “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 记录。(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任意时间的 “ 信用中国 ” 网站( )投标人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
注: 1 、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 、注册证书延续注册期间,投标人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视同原件。
3 、资质等级证书、监理机构人员证书证明可提供纸质证书复印件或以带二维码的电子证书复印件代替,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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