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油田公司2025-2026年钻完井优化技术服务项目(二次)
- 2025-07-07
项目名称: 浙江油田公司2025-2026年钻完井优化技术服务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 ZY25-SH10-FW745C/ZB-KTKFSYB-2025-011
招标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
采购标的物: 钻井优化技术服务、钻完井优化技术服务项目、钻井压裂优化技术服务
项目地区:浙江 杭州
招标公告(二次)
项目名称:浙江油田公司2025-2026年钻完井优化技术服务项目 (二次)
项目编号:ZY25-SH10-FW745 C /ZB-KTKFSYB-2025-01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浙江油田公司2025-2026年钻完井优化技术服务项目 ( 二次) 已由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浙江油田分公司 勘探开发事业部 ,资金来自 投资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背景概况
浙江油田公司按照建设综合性清洁能源公司、实现“有效益、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目标,为推动浙江油田高质量发展与数字化转型,面对人少、工作量不断增加等现状,特此开展钻完井优化技术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选择优质服务商提供钻井、压裂施工优化方案、跟踪监控、实时优化到钻塞结束全过程技术支持服务。
2.2 服务内容及工作量
1)服务内容:浙江油田公司2025-2026年钻井、压裂优化技术服务。按招标人要求成立实施专家团队,提供钻井优化软件及软件系统的运行维护服务;建立单井及区块地质力学模型、提供地质工程一体化优化方案;按要求提供钻井优化分析师、提供实时工程建模与计算、分析井下状态、提供优化措施建议;组织生产日例会,讨论、制定、下发作业指令等相关技术服务 。
2)预计工作量:钻井优化技术服务69口井、压裂/酸化优化技术服务89口井;因勘探开发风险等因素存在工作量不确定性的风险,招标人不承诺最低工作量,具体以招标人项目委托书为准,根据实际工作量及中标价格据实结算。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
2.4 服务地点(包括但不限于):四川省泸州市、宜宾市,重庆市等招标人指定地点。
2.5 服务方式:现场技术服务及后台分析同步。
2.6 服务质量要求:通过全面、全流程的工程跟踪分析,保障服务井的钻完井周期、井身质量合格率、固井质量合格率、箱体钻遇率和压裂施工设计符合率、套变丢段率等指标优于前1年同区域井相应指标。
2.7 招标范围:浙江油田公司2025-2026年预计69口井钻井优化技术服务、89口井压裂优化技术服务。包括钻井优化软件提供及软件系统的运行维护服务;单井及区块地质力学模型建立;地质工程一体化优化方案编制;按要求完成实时工程建模与计算、分析井下状态、提供优化措施建议、组织生产日例会、讨论、制定、下发作业指令等相关技术服务。
2.8 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投标人须提供2023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扫描件或复印件(如分公司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分公司视同提供);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的财务状况表。
3.3 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具有钻井(或压裂)技术优化服务项目业绩。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②项目验收证明材料。有效业绩统计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为准。
3.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无行贿犯罪。
4)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纳入集团公司级“三商”黑名单(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公示信息为准)。
3.5 人员要求
3.5.1 拟投入本项目钻井优化人员总人数不少于12人,其中:
1.现场人员不少于7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钻井工程师5人,泥浆工程师1人。
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2)钻井、泥浆工程师须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本科及以上学历。须提供身份证、职称、学历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2.远程后台支撑不少于5人,钻井工程师2人,地质工程师2人,软件工程师1人。均须具有初级(助理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专科及以上学历。须提供身份证、职称和学历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3.5.2 拟投入本项目压裂优化人员总人数不少于10人,其中:
1.现场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压裂工程师4人。
1)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本科及以上学历。须提供身份证、职称、学历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2)压裂工程师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本科及以上学历。须提供身份证、职称、学历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2.远程后台支撑不少于5人,压裂工程师2人,地质工程师2人,软件工程师1人。均须具有初级(助理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本科及以上学历。须提供身份证、职称和学历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3.5.3 投标人须承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未曾被列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黑名单或有心脏病、脑梗、心肌梗塞等不适合从事本项目的病史。须提供承诺书
3.5.4所有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须为投标人自有员工。须提供人员劳动合同或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
3.6 其它要求
3.6.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6.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6.3 投标人须承诺在中标后及时配合招标人办理浙江油田分公司市场准入,并在合同签订前按照招标人相关管理规定及时取得有效准入,否则招标人将不予签订合同,投标人也不得实际发生项目履行行为,同时招标人将按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重新选择中标人。(已办理准入的无需承诺)
3.6.4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 请于202 5 年 7 月 7 日至202 5 年 7 月 14 日 内按顺序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如遇到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座席);
②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中国石油招标中心”网站(网址:/#/wel/index),按照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搜索本项目,完成购买招标文件相关操作,账号密码与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bidder/ebid/base/login.html )一致,首次登陆需使用“验证码登陆”方式),建议使用Google Chrome浏览器登录。
③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为保证申请人U-key在平台可用性,对于已办理U-key但无法辨别U-key能否在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使用的申请人,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8800114)将提供查询服务。需要办理U-key或灌章业务的申请人,可自主选择到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或昆仑银行办理。
4.2招标文件 售价为 : 200 元人民币 ,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 本项目标书费发票为电子发票, 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上付款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开具电子发票,电子发票获取详见公告附件(电子全流程投标人附件) 。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5 年 7 月 29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10 万元人民币 的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或保证金保险或电子保函;
②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发布。
七、 开标
7.1开标时间: 202 5 年 07 月 29 日09:00(北京时间) ;
7.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7.3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再集中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7.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提示,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15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八、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西城区鼓楼外大街5号
联系人:马天祥
报名解锁、保证金及发票联系电话:周芬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件: zsyhangzhou@163.com
技术支持团队 : 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坐席)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
为进一步畅通异议提起渠道,维护招标项目参与各方合法权益,提高异议处理效率,规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活动,推进建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石油有关管理规定,现就招标投标活动中异议提起作出规定。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应按照规定的流程、事项、时限、形式以及内容等要求提起异议。
一、异议提起流程
异议提起人(指提出异议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投标活动提出异议时,应在规定时限内首先向招标机构提出,招标机构应按照规定给予答复。异议提起人对答复有争议的,可向招标人的招标管理部门提出。
二、异议事项及时限
(一)对资格预审公告或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
(二)对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或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三)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现场提出;
(四)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三、异议形式及内容
异议提起人应在规定时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但异议仅涉及开标的除外。向招标人的招标管理部门提出异议时,应提供向招标机构提出异议时的异议函和招标机构答复材料。
投标人提出的异议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基本情况,包括异议提起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业主单位名称、招标人名称、招标机构名称以及其它基础信息;
(二)异议内容,应明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等具体异议事项;
(三)主要诉求,须明确诉求内容,逻辑清晰;
(四)附件材料,须包括相关证明材料和其它过程材料;
(五)异议提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人(若有)相关信息及证明材料。
异议函应由异议提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盖末页章和骑缝章(由授权代表人签署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具体异议函填报格式见附件1。
四、不予受理情形
异议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机构或招标人的招标管理部门可不予受理:
(一)未按异议提交要求提出的;
(二)提起人不是该招标项目潜在投标人、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三)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的;
(四)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和补充材料的;
(五)同一异议无新事实证据重复提出的;
(六)无明确诉求和必要证明材料的;
(七)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
(八)提起时间超过招标投标活动有效期的。
未经招标机构先行处理或未附招标机构答复意见的,招标人的招标管理部门可不予受理。
五、不当异议惩戒措施
对于不符合上述规定,不遵守《投标人自律守则》(附件2),反复提交无新增证据或诉求材料的异议,就同一内容向多部门同时提出异议,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以异议为名恶意排挤竞争对手的行为,将根据中国石油《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按照《投标人失信行为分类、等级划分与记分标准(不当异议)》(附件3),分一般、较重、严重几个等级进行失信扣分处理,失信企业在中国石油所有招标项目中执行评标加价或扣分、暂停投标资格、直至取消投标资格。
附件1:异议函填报格式
附件2:投标人自律守则
附件3:投标人失信行为分类、等级划分与记分标准(不当异议)
附件1
异议函
我公司已充分了解《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和惩戒措施,承诺诚实守信提出异议,提供材料真实合法。如有违反一切责任自负。
受理部门:
异议提起人(公司):
异议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编号:
业主单位: 招标人:
招标机构:
招标时间: (例2021/08/26) 投标时间:
开标时间: 评标时间: 定标时间:
异议内容:1.
2.
3.
(若需附件支持,请在相关内容后标明附件编号)
主要诉求:1.
2.
3.
(若需附件支持,请在相关内容后标明附件编号)
附件:1.异议的相关证明材料
2.(向招标人的招标管理部门提出异议时,需附异议材料和招标机构的答复材料)
异议提起人: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异议提起授权代表人: 性别: 年龄:
地址: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异议提起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投标人自律守则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相关规章制度,依法从事投标和其它交易活动,诚实守信,自觉接受国家、社会和集团公司监督。
二、自觉维护市场秩序,不得出借或借用、买卖、伪造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资产业绩等相关资信证明文件和印章,严禁以其它企业或个人名义投标。
三、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程序。参与项目投标应当具有国家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资质、业绩或许可条件,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骗取投标和中标资格。
四、坚决抵制和杜绝串标、围标、贿赂等违法投标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不得违背国家有关价格规定或低于成本价竞争。
五、严格遵守招标投标程序,按照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中标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等;严格按中标条件签订和履行合同,不得将项目违法转包、违规分包。
六、依法经营,公平竞争,不得采取虚假、诽谤、恶意投诉等违法或不正当手段损害、侵犯其它企业的正当权益。
七、对违法和不公正行为投诉时,应当保证投诉内容及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合法。
附件3:投标人失信行为分类、等级划分与记分标准(不当异议)
( 详见电子交易平台招标文件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