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专用设备购置-特定区域业务装备的公开招标公告
- 2025-09-10
项目名称: 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专用设备购置-特定区域业务装备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HSZB-2025-1168
招标公司: 杭州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
项目地区:浙江 杭州
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杭州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 的委托,就 专用设备购置 - 特定区域业务装备 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具体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SZB-2025-1168
项目名称: 专用设备购置 - 特定区域业务装备
预算金额: 人民币 81 万元
最高限价: /
采购需求: 专用设备购置 -特定区域业务装备 项目 主要内容:采购 闪光灯 120个,卡口相机20个,变道违法相机3个,抱杆智能机箱75个,落地智能机箱10个,设备终端34个 。 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
合同履约期限: 签订合同后 60 日历天 内 完成所有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其中供货、安装、调试时间为 50 日历天,试运行时间为 10 日历天),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þ 是; ☐ 否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参照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供应商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 ;
3.参照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þ 无 (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 专 门面向中小企业
¨ 货物 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货物 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
☐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 ,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 ;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
4.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þ 无 。
☐ 有特定资格要求: ,该特定条件的法律法规依据: 。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 . 时间: 202 5 年 9 月 10 日 至 202 5 年 10 月 9 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 9:00-11:30;下午:13:30-17:00 。
2 . 地点: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 179号远洋国际中心A座17楼170 5 室)。
3 . 售价:人民币 0 元。
4 . 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原件);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4)项目报名表。(或将上述资料扫描件及招标文件工本费汇款凭证作为附件上传至“浙江豪圣投标报名管理系统”,审核通过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若有)自动发送至报名邮箱。)
5 .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微信获取(扫描附件二维码或关注 “浙江豪圣投标报名管理系统”微信服务号)或现场获取。
6 . 获取招标文件联系人: 刘丽丽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提示: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非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地点
截止时间: 2025 年 10 月 9 日 09 点 30 分 00 秒 (北京时间)
地点: 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 179号远洋国际中心A座17楼 开标室一 。
五、开标时间、地 点
时间: 2025 年 10 月 9 日 09 点 30 分 00 秒 (北京时间)
地点: 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 179号远洋国际中心A座17楼 开标室一 。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获取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获取截止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本项目不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
3.其他事项:(1)参照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采购人、采购机构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3)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 不予 处理 ;(4)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
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等
( 1)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 称: 杭州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秋涛北路 413号
传 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查看完整信息
质疑联系人: 唐 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 179号远洋国际中心A座17楼1706室
联系人: 肖天琦、 刘敏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 179号远洋国际中心A座17楼1706室
采购代理机构质疑联系人:桑国坚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附件信息:
* 项目报名表.docx (14.3 KB)
* 报名.png (24.6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