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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永嘉县财政局投诉处理决定书

  • 2025-09-30

项目名称: 永嘉县财政局投诉处理决定书

项目编号: WZYX-W2025040901

招标公司: 浙江永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中标公司: 浙江天诚中央空调工程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空调设备

项目地区:浙江 温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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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WZYX-W2025040901

二、项目名称: 园区客厅建设工程空调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三、采购日期: 2025-08-19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温州融誉制冷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郭溪街道塘下村新邨路23号一层

被投诉人 1 : 浙江永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地址: 温州市永嘉县双塔路1028号

被投诉人 2 : 温州元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东岸花路1、3、5号瓯海牛山广场3幢1905室

相关供应商: 浙江天诚中央空调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温州大道351号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温州融誉制冷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诉人)因对“园区客厅建设工程空调设备采购安装项目”项目(项目编号:WZYX-W2025040901,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文件质疑答复不满,于2025年8月12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补正,本机关于2025年8月29日受理。经依法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现本案已审查终结。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1.经审查投诉人的质疑函与投诉书内容,投诉人对本项目磋商文件提起的投诉事项1未经过合法有效质疑,依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条之规定,投诉事项1不予审查。

2.关于投诉事项2。综合质疑和投诉内容,投诉人实际诉称磋商文件的相关技术参数为特定品牌量身定制且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检测报告不合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以及《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四条等规定,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是采购人的义务。根据被投诉人提供的需求调查材料,本项目中有三种以上的品牌产品可以满足磋商文件中设置的有关技术参数要求,投诉人亦未提交证据证明其投诉主张,评分项要求供应商提供的检测报告与本项目的履约质量均有关联性,且供应商亦可通过提供商品样册的方式证明其投标产品满足采购需求,该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据此,投诉事项2不成立。

七、其他补充事宜

永嘉县财政局

2025年09月30日

附件信息:

* 投诉处理决定书(融誉制冷).pdf (303.8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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