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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城西路南侧,西小港西侧人才公寓项目工程总承包

  • 2025-09-30

项目名称: 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城西路南侧,西小港西侧人才公寓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司: 平湖市城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人才公寓项目工程总承包人才公寓项目的工程总承包

项目地区:浙江 嘉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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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城西路南侧、西小港西侧人才公寓项目 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城西路南侧、西小港西侧人才公寓项目 已由 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2412-330482-04-01-205784 批准 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有资金 , 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业主为 平湖市城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平湖市城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 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行政监督部门为 平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城西路南侧、西小港西侧人才公寓项目 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30801.41 万元,工程概算 30733.53 万元,其中建安工 程造价 19239.91 万元,建设规模: 本项目主要由 4幢高层住宅(其中两幢住宅高度超过50米)、1幢配套用房、2个变配电房、1个开闭所组成,用地面积24.1亩,总建筑面积约39343.88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26887.17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约12456.71平方米。配套建设室外给排水、综合布线、绿化景观、道路场地等室外工程。

建设地点: 位于 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城西路南侧、西小港西侧 。

2.2本次招标范围: 以工程总承包方式建设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城西路南侧、西⼩港西侧⼈才公寓项⽬ ,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包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总承包专项费内容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保管和安装、工程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管理、保修服务及负责管理协调各参建单位的配合工作。

变配电工程、光伏、天然气、通信接入、供水工程 (含高品质供水系统及无负压供水设备)不计入本次施工范围,后期由第三方专业单位安装;空调工程(除变配电房、电梯机房、弱电机房、消控室及门卫等安装单体空调外)不计入本次施工范围,后期由使用单位安装。以上工程不计入本次招标范围但纳入总承包服务管理、协调、服务范围,由投标单位在报价中自行考虑费用,施工过程中中标总承包单位也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各专业分包单位收取配合、服务费。

本次招标 概算 控制价 18658.3023 万元 。

2.3计划工期: 730个日历天,(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审图,施工阶段工期700日历天) 。

2.4其他: / 。

2.5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 否

2.6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7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 2.7.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7.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 次投标的,联 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不低于 40%) 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 ( 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 甲级 资质或建筑行业 工程 设计 甲 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 甲 级资质。( 2)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贰 级及以上资质;( 4 )施工单位须提供在 “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其投标对应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本次招标( ☑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 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 同

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 3.2.4其他 : 联合体牵头人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贰 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

☑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 3.4投标人(如是联合体的 需为 牵头人)自 2022年 7 月 1日以来 以牵头人身份 承接过 单项合同 建筑面积 2.5 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建类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

注: 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和合同复印件,两者不可缺一,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工程规模解释顺序为:合同、中标通知书;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还需提供业主或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

☑ 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 经理 、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

□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 , 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

3. 7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 建筑工程 二 级 及以上 建造师 执业资格; □ (专业名 称)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 , ☑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 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 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 );

3. 8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 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 3. 9 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 建筑工程 二 级 及以上 建造师 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 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 委派 );

3. 10 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 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 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 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 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 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 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 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 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 1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

(三)其他:

☑ 3.1 2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 人数 2 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 .1 3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 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 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 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 2022 年 10 月 30 日 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 2022 年 10 月 30 日 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 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 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 共享平台;

3.18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 ”手续;

☑ 3.19 上述条款 3.1 3 -3.1 8 内容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只需在 “投标承诺书”中进行承诺即可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湖)( /col/col1229743843/index.html) ;

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 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湖)( /col/col1229743843/index.html)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2025 年 09 月 30 日至 2025 年 10 月 30 日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 同)为 2025 年 10 月 30 日 10 时 30 分 , 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14室(平湖市新华南路与池海路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代理公司提前半小时接标 。

6.招投标方式

6.1公开招标。

6.2 ☑ 采用评定分离 , □ 不采用评定分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平湖市城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平湖市胜利广场 1幢

地址:

平湖市当湖街道漕兑路 13号<总商会大厦D幢1 2 楼 >

邮政编码:

314200

邮政编码:

3 14200

联系人:

孟女士

联系人:

徐女士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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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0573 - 85126963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437514217 @qq.com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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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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