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正文

追觅智能家电厂房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采购任务

  • 2025-09-30

项目名称: 追觅智能家电厂房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采购任务

项目编号: 2506-331151-04-01-266988

招标公司: 丽水空港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智能家电厂房建设项目

项目地区:浙江 丽水

免费查看原文

追觅智能家电厂房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采购任务 去报名

招标类型: 项目类专业分包

招标编号: ZBRW-2查看完整信息

需求单位: 浙江浙建产投发展有限公司->SPV公司

招标单位: 丽水空港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丽水空港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联系人: 曹端印

联系邮箱:

截止时间:

变更时间:

附件:

距报名结束

00 00 00 00

正文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 序号: ZBRW-2查看完整信息

1、招标条件

追觅智能家电厂房建设项目 已由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部 以 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 批准建设,项目代码 : 2506-331151-04-01-266988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丽水空港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 项目的 设计采购施工( EPC)总承包 的 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追觅智能家电厂房建设项目位于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为 118亩,总建筑面积约172718.31平方米(最终建筑面积以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准, 各单体参数最终以经评审的初步 设计 为准 ),项目总投资约 5.05亿元,其中工程费用约3.80亿元。项目拟建设一座工业厂房及相关配套设施,旨在打造一个集智能制造、技术研发、仓储物流于一体的现代化产业园区。

2.2 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 设计 ·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包含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工程相关的建设内容: 初步设计优化(包括设计方案重大调整)、施工图设计 、专项 设计 、深化 设计 等所有 设计 ; 应由承包人负责报批 、竣工验收及备案等工作;本工程所有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工程施工、验收、移交、备案和保修服务等。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投资、合同、信息、专业分包、水务、电力、通信等专业施工配合管理和控制 以及 其他该项目建设全生命周期所需的配合工作。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2. 2.1工程 设计 范围:工程规划范围内的施工图 设计 、专项 设计 和深化 设计 等所有 设计 。包括建筑、结构(包括钢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电梯、人防、消防、配电(不含变电站、专线)、装修、 弱电智能化、三网合一(从机房出来的后端部分)、幕墙、门窗深化 、抗震支架深化、泛光、建筑绿色节能、室外附属设施、道路、 海绵城市、 标识标牌(含地面标线、车位线、人防标识等)、建设用地范围 内 接驳点后的管线接入工程、用地红线内市政及室外配套管线综合、室外排水、室外景观绿化、变更(含委托方要求的变更) 等设计, 设计 驻场服务以及其他与本项目密切相关、必不可少的系统、专业和其他涉及本项目特殊工程所有的专项 设计 。承担本项目所涉及的技术经济分析、各类专项审查、各类论证及相关的专家费等。

2. 2.2工程采购:构成本工程不可分割的工程材料、 设备、设施、供水设备、 电梯、标识标牌(含地面标线、车位线、人防标识等) 及配套系统等 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工程采购最终以发包人确定的范围内容为准。

2. 2.3工程施工:包括与本项目有关的 设计 范围内所有工程 [ 包括桩基础工程、建筑工程、结构工程、室内外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火灾报警工程、电气照明工程、 弱电工程、三网合一(从机房出来的后端部分)、抗震支吊架工程、 市政及配套工程 、景观绿化、 幕墙工程、通风工程、排烟工程、标识标牌(含地面标线、车位线、人防标识等)、海绵城市、变配电工程(不含变电站、专线)、人防工程等 ] 、 红线范围外配套社会临时停车场 及其他(以 发包人 指令)委托施工 内容 等的施工、项目验收、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服务等全部内容。以及协助专业配套工程及水电表的申请、托收和过户、施工、 备案等一切相关资料及流程的办理工作(项目移交前的水电费由总包单位承担)。三网合一前端部分不计入本次招标范围,从机房出来的后端部分计入本次招标范围,由承包人实施,包括从机房到各大楼楼层弱电井(机柜、熔纤)等内容,三网合一(从机房出来后端部分)要通过相关部门验收,涉及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相关费用,不另外计取。

本次施工范围不包括开闭所之前高压配电( 开闭所由发包人另行实施 )、 燃气、自来水 (区块总表之前)专业部门的专业配套项目 设计 及施工, 但包括承包人应配合发包人 对专业工程的发包和实施的管理工 作及资料整理、备案、流程的办理工作,相关费用由承包人在报价中综合考虑,不另行计取。

投标人须前往本项目场地进行现场踏勘,自行考虑场地情况能否满足临时设施设置要求;如认为项目用地范围内不满足临设用地条件,需租赁场地的,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相关费用,不另外计取。

总承包单位需配合发包人对专业工程的发包和实施的管理工作。

2. 2.4检测检验委托及付费:桩基检测、基坑监测、防雷检测、节能评估、消防检测、室内空气检测、节能检测及照度检测、人防测绘、竣工测绘、土地测绘、房产实测绘、正负零测绘、绿化测绘 、 对涉及结构安全项目的抽样检测和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的见证取样检测 等应由 发包人委托 的项目 ,由发包人 委托检测单位并 支付 费用 ; 承包人 必须做好配合检测工作 。

2. 2.5工程管理:总承包管理 是指投标人 组织 设计 、设备购置、建筑安装施工及项目管理工作,并负责对本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资料等进行管理和控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前后期应由承包人承担的所有审批手续、材料设施设备采购管理、项目全过程施工管理、与参建单位及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 组织招标、工程咨询、 协助招标人做好本项目相关的检验试验检测工作、各项验收、工程移交、结算资料送审、竣工图制作、竣工资料城建整理归档(含委托方、各分包单位资料)、工程竣工备案、协助产权登记、工程保修管理等所有总承包管理服务工作。

2. 2.6 如有需承包人实施的三通一平工作,涉及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相关费用,不另外计取。

2. 2.7其他建设方面和涉及所有的专业配套的内容:包括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证、备案、工程档案管理(含档案收集、汇总整理、档案馆归档、建设单位留档等)所有内容的全程办理工作及前期的流程报批办理相关的配套服务。总承包单位提供相关协助配合服务,不另行计取费用。

注:总承包单位需配合发包人对专业工程的发包和实施的管理工作,其涉及的施工总承包服务费及配合费由总承包人自行在投标报价内考虑,不另行收取。

2. 3工期要求

计划工期: 360 个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 年 / 月 / 日,以收到招标人指令为准 。

计划竣工日期: / 年 / 月 / 日

其中:

设计 工期: 合同签订后 20日内完成所有施工图设计并提交施工图审查 。

2. 4质量标准

2. 4.1 设计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设计质量评定标准规范 。

2. 4.2施工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设计 资质:具有工程 设计 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 设计 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 设计 甲级资质;

3.3施工资质: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

3.4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具有 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结构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 注册建造师 须同时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 ] ,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必须注册在联合体 中 任意一方单位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 兼任 设计 负责人 或 施工负责人 , 但需满足对应负责人要求 。

3.5投标人拟派 设计 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且 注册在投标人单位(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必须注册在联合体 中负责设计任务的 单位)。

3.6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必须注册在联合体 中负责施工任务的 单位)。 施工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 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或施工负责人 。

3.7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成员(含牵头人)最多不超过 3 家。 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 联合体协议书约定 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

3.8至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周年内,在“信用中国网” ( )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投标行为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 浙建集团数字招采管理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

4.2投标人在浙建集团数字招采管理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未办理入库的投标人请登录(/)办理投标人(供应商)入库事宜。根据显示界面提示注册、填写、上传相关主体信息,带“*”号的必填,填好后“提交”。相关业务可以咨询招标代理机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 5 年 10 月 20 日 10:00时 。

5.2电子投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在 浙建集团数字招采管理平台 /提交投标文件。

5.3纸质 投标文件 一式肆份(正本 壹 份,副本 叁 份),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寄到或送达(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邮寄时间)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西路 52号浙江建投大厦12楼1210室 , 杜益龙 收,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5.4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或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浙建集团数字招采管理平台( / ) 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丽水空港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地 址: 丽水市南明山街道南城车城 15幢11层14号 -1

联系人: 梁欢乐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丽水市丽青路 141号

联系人:林波军、杜益龙、王立飞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2153351

发布日期: 2025年9月 30 日

免费查看最新招中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