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中学实验仪器设备购置项目》第二批(丽水)采购需求公示
- 2025-09-30
项目名称: 《浙江省中学实验仪器设备购置项目》第二批(丽水)采购需求公示
招标公司: 丽水经济开发区中学
项目地区:浙江 丽水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本次采购申请包括丽水中学等21所中学学校的实验室仪器设备共计2720万元。分3个采购包,(包一1040万元.①丽水中学、②丽水市第二高级中学、③丽水学院附属高级中学、④丽水经济开发区中学、⑤丽水市莲都区碧湖中学、⑥莲都区梅山中学、⑦莲都区处州中学实验)
(包二2840万元.①遂昌中学、②遂昌县民族中学、③松阳县第一中学、④松阳县第三中学、⑤浙江省庆元中学、⑥庆元县第二中学、⑦景宁中学)
(包三840万元.①缙云中学、②缙云县仙都中学、③龙泉中学、④龙泉浙大中学、⑤青田中学、⑥青田县船寮镇初级中学、⑦云和中学)
一、意见征询编号: /
二、征求意见范围: 1、投标人资格条件是否出现排他性条款;
2、招标文件是否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条款;
3、招标文件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内容;
4、其他意见和建议。
三、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截止时间: 2025-10-08 23:59:59
2、意见递交方式: 邮件、书面
3、意见接收机构: 丽水市教育局、浙江省教育厅
4、联系人: 叶老师,邱老师
6、联系邮箱: 1679889300@qq.com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针对招标文件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的,需明确有意见的招标文件内容所在页次和行数,并说明提出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2、潜在投标人须在书面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
3、有关专家提出意见和建议的,须有本人签字,注明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同时还应提供本人与该项目相关的专业证书复印件(如职称证书、工作证明等);
4、对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本公告要求提交书面意见的,将不予接受。
五、注意事项:
对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招标正常秩序的,将提请同级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附件信息:
* 《浙江省中学实验仪器设备购置项目》第二批(丽水)——每类实验室设备清单及参数要求.pdf (888.6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