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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城市项目建设中心常山县老旧小区有机更新工程(四期)EPC

  • 2025-09-30

项目名称: 常山县老旧小区有机更新工程(四期)EPC

项目编号: A3308220940005282001

招标公司: 常山县城市项目建设中心

采购标的物: 工程总承包EPC老旧小区有机更新工程

项目地区:浙江 衢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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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老旧小区有机更新工程(四期) EPC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常山县老旧小区有机更新工程(四期) 已由 常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常发改投资 [2025]250 号文件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 县财政统筹解决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业主为 常山县城市项目建设中心 ,招标人为 常山县城市项目建设中心 , 代建人为 常山县心安城市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委托代理机构为 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行政监督部门为 常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 常山县老旧小区有机更新工程(四期) 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概算总投资 2894.75 万元,工程概算 2685.0191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2652.9391 万元,建设规模: ①锦翠花园建设内容:小区内道路及停车位改造 19222 ㎡,人行道及地面铺装改造 12800 ㎡,改造非机动车棚 21 个,公共消防和给排水设施改造,地下室及外立面渗漏水维修15600 ㎡,楼道内改造提升,增设垃圾分类点 9 处,提升充电桩、安防设施和无障碍设施,供水提升改造,外立面整治,基础配套设施破损恢复。②孔家坞片区建设内容:楼道内改造提升,增设消防设 施,无障碍设施提升改造,外立面整治,通信提升改造,电 力杆线迁改。③府山公寓、健康弄片区:外立面改造 9000 ㎡,屋面改 造 800 ㎡,楼道内改造,雨污水管道改造。涉及健康弄共计 3 幢楼,分别为 31-1、31-2、31-3。

2. 2本次 招标 范围 : 以 EPC总承包方式对 常山县老旧小区有机更新工程(四期) 进行招标, 招标范围为包括但不限于建设范围(具体以概算清单为准)内的设计、协助工程前期手续办理、工程施工、材料设备及设施采购与安装、竣工图编制、风险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费用管理、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沟通与信息管理、合同管理、项目收尾的所有管理工作、调试试运行、组织验收、竣工验收,直至使用单位接手等相关资料的办理、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期服务等相关建设方面的内容 。其中:

①设计:根据招标人要求,完成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所有专业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配合并组织施工图图审、各类专项设计、设计文件报审报批及施工配合等服务内容,以及各阶段、各部门审批提出的设计文件的修改和施工过程中招标人提出的变更设计等内容。其中各阶段的设计文件包括且不限于工程设计、相关图纸深化设计(可委托专业设计部门深化设计,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和所需的专家论证费。严格按照初步设计及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进行限额设计,同时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报审报批工作等。

②采购:负责本项目涉及的所有物资的采购、运输、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以及使用培训服务、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材料、消防设备、智能化系统设备等】。

③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包含的所有内容及各类专项工程、附属工程的施工、三通一平(水、电、路,场地平整)等。

④总承包管理和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策划、设计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试运行管理、风险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费用管理、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沟通与信息管理、合同管理、项目收尾的所有管理工作,并包括项目前后期服务和协调配合工作(含施工图审查、专项设计审查及论证、开工前各项手续办理等),协助施工许可证办理、竣工验收及各类专项验收,竣工资料归档,配合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及产权办理、配合项目投用前准备、达到整体移交条件,工程保修期管理等所有总承包管理和服务工作, 做好 各类检验检测(发包人委托第三方 的检测除外 ),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造价、合同等管理和控制,满足竣工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及综合验收并交付的需要。

本次招标控制价 2685.0191 万元。

2. 3 计划 工期: 300日历天【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之日止的时间, 含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时间 】。 设计工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20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完成图纸审查。

其他: / 。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 投标人 :

3.1 投标人须同时 具 有以下资质独立法人或联合体:

(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对应资质应在 “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 2 )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资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 委 派;

☑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 3.2.4其他 : ( 1) 投标人如组成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包括牵头人在内不得超过二家,其中包括一家施工单位和一家设计单位,鼓励以施工单位为牵头人。( 2)联合体施工单位成员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5)联合体协议书须为联合体成员签字及盖章,授权委托书和其余相关内容仅联合体牵头单位签字及盖章即可 。

☑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 联合 体成员提供 );

□3.4自 年 月 日以来 承接过 /完成过 ( 与发包工程相类似 的 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均可作为资格条件业绩 ) 业绩;

☑ 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 经理 、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 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 企业 ,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 □ (专业名 称)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 投标人拟派的 施工负责 人 可以由项目负责人兼任 , ☑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 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 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

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 一级注册建筑师 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 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 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 委派 );

3.10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 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 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 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 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 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 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 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 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 3.11 招标人对项目班子人员的数量及资格要求

组别

序号

岗位

提供证 书 人数(人)

具有的资格要求

总承包管理组人员

1

★ 项目负责人

1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设计组人员

2

★ 项目设计负责人

1

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

建筑专业设计人员

1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

4

结构专业设计人员

1

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

5

电气专业设计人员

1

注册电气工程师或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6

暖通专业设计人员

1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

7

给排水专业设计人员

1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8

智能化设计人员

1

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施工组人员

9

★ 项目施工负责人

1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10

项目技术负责人

1

具有工程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11

施工员

1

具备施工员上岗证

12

质量员

1

具备 质量员上岗证

13

造价人员

1

具备注册造价师资格证书

14

安全员

2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证)

15

资料员

1

具备 资料员上岗证

16

材料员

1

具备 材料员上岗证

1、 上述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可兼任外,其余人员均不得互相兼任,所有人员须为投标人在职职工。

2、上述人员需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时提供相应证书,但截至投标截止日已年满65周岁的不得参加投标。

3、以上标注★号位置的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身份证扫描件及投标截止日前近6个月以来(2025年5月-2025 年10月)任意一个月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证明(社保说明投标人分公司缴纳的社保予以认可)。凡挂靠投标人的、临时拼凑的和未经招标人同意擅自更换投标文件中拟派的项目组成员,一经发现并经查实后,合同将被中止。

4、职称证明所提供的证明材料①或②即可:①纸质版职称证书或获得职称的文件;②电子职称证书。

(三)其他:

☑ 3.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 人数 (人数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2 个 。 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 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 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 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 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 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8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 ”手续;

□3 .19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

4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 .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 潜在投标人登录 衢州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 s :// /)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4.4潜在投标人登录衢州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 s :// /)办理投标人信息入库(衢州市级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库,下同)备案事宜。

4.4.1未办理企业信息入库的投标人,根据显示界面提示免费注册,填写、上传相关主体信息,带“*”号的必填,填好后“提交”。 投标企业同时可申领招投标企业CA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操作可参考衢州市企业入库操作手册(投标人)。

4.5潜在投标人可在衢州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含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确定参加投标的企业可凭本单位CA数字证书登陆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按照操作手册在对应模块下载领取。

4.6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提交异议截止日为 2025 年 10 月 12 日 。招标人将在衢州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书面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0 月 22 日 09 时 00 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http s :///)。

5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5 .3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6.招投标方式

6.1公开招标。

6 .2 þ 采用评定分离, ☐不采用评定分离。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常山县城市项目建设中心

地 址:常山县天马街道梅园路 1号

邮 编: 324200

联 系 人:樊頔鸿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代 建 人:常山县心安城市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常山县大桥路18号原交通运输局大楼7楼

邮 编: 324200

联 系 人:王飞飞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浙江省常山县天马街道定阳南路 813号8楼

邮 编: 324200

联 系 人:蒋 嘉莉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8 .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 :常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常山县南溪路1号

邮政编码 :324200

电 话:0570--5896036

投诉受理部门 :常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常山县南溪路1号

邮政编码 :324200

电话 :0570--5896036

常山县老旧小区有机更新工程(四期).xlsx

[A3308220940005282001001]常山县老旧小区有机更新工程(四期)EPC.QZZF

招标文件正文.doc

初设文本.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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