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鹿城区城市中心区D-43-4地块带建设方案招租项目(第二次)
- 2025-09-30
项目名称: 温州市鹿城区城市中心区D-43-4地块带建设方案招租项目(第二次)
招标公司: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南汇街道办事处
采购标的物: 地块使用权、地块带建设方案招租项目
项目地区:浙江 温州
第一节 情况说明
为规范资产管理,增加经济效益,我单位经研究决定对 温州市鹿城区城市中心区 D-43-4地块 使用权进行公开招租,具体情况如下:
一、标的物位置:(具体以现场实际为准)
标的物
位置
用地面积(平方米)
前 四 年 竞拍底价 (元 / 年)
备注
D-43-4地块
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龙源社区荣欣家园的东边
7181.08
682490
从第 五 年开始招标人将重新委托第三方专业评估公司对本地块和建筑物进行评估,并按照评估价重新确定年租金。
(具体标的物位置由意向承租人自行实地考察)。
二、 租 赁要求及期限:
1.租赁期限暂定为 4年+6年 ( 含建设期 ),从第二个合同期起合同为一年一签订 ,建设期内不计算租金,建设周期届满,无论项目是否已完成建设,自建设期届满次月起,以年度为单位,开始计收租金。由此产生的所有额外成本及损失,均由承租人全权负责承担。
建设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 6个月内 (含地块清运时间和前期审批时间)。
2.租赁要求:承租人对D-43-4地块进行整体规划、设计、建设。包括土建和安装工程、景观绿化工程以及污水管道布置、卫生设施、灯光照明等配套工程。规划用地功能为服务设施用地。
3.最低规划要求:a、临时建筑需符合温市规办字〔2017〕27号《温州市规划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温州市区临时建设规划管理的通知》建设标准;b、临时建筑整体风格与周边景观融合,维护城市中心区整体形象。
三、租金:
租金按年计算,第一年至第 四 年每年租金为意向承租人的竞价中标额 ( 首年建设期内不计算租金,即首年为 意向承租人 的竞价中标额的 50% ) ,从第 五 年开始招标人将重新委托第三方专业评估公司对本地块和建筑物进行评估,并按照评估价重新确定年租金,从第二个合同期开始按照新评估价收取年租金。
四、招租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招租公告发出之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2. 公告网址 :潜在响应人在浙江政府采购网( /)的非政府采购公告区。
五、对意向承租人的要求
(一) 对意向承租人的资格要求
1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均可参加竞价。
2.招租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不 接受联合体参与竞租。
(二)对意向承租人的其它要求
1.意向承租人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到招租人指定地点办理现场报名,或者 将相关报名资料发送至 1014884587@qq.com并联系招租代理机构审核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 1)① 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 ; ② 法定代表人 本人 身份证 原件与 复印件 或被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原件与 复印件 以及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 原件。
( 2)报名时间:2025年 9 月 30 日至 2025年 10 月 13 日 竞价截至时间止 (休息日除外),每日上午 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逾期不再办理。
( 3)报名地点: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温州市鹿城区牛山商务大厦1201室)
2.意向承租人应在地块出租竞价截止前到现场查看租赁地块,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相关质疑须在地块出租竞价截止5日前提出。凡参加竞价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租赁地块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地块现状及租赁要求,招租人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3.承租人不得违法经营。
4 . 承租人使用所需的各种手续自行办理。
5 . 承租人须 为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要求该公司所属行业范围为批发业 、零售业、服务业 (具体行业名称包括 : a.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b.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c.文化、体育和娱乐业;d.租赁和商务服务业;e.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第二节 竞价 保证金
1. 竞价保证金金额:
标的物
位置
竞价保证金金额 (元)
D-43-4地块
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龙源社区荣欣家园的东边
150000
意向承租人须 在竞价的截止时间前提交竞价保证金。
2. 竞价保证金形式:采用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或从其存款基本账户直接汇入招租人指定的招租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账户,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宁波市分行 ,帐号: 396174745263 ,收款单位: 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竞租保证金汇出相关凭证中须注明 “温州市鹿城区城市中心区D-43-4地块带建设方案招租项目竞价保证金”。
3. 对于竞价保证金未按要求的形式递交或未能按要求提交竞价保证金的,招租人将视为不响应竞价而予以拒绝其竞价。
4. 承租候选人的竞价保证金在确定承租人并签订地块租赁合同后 5日内退还。除承租候选人外的其余意向承租人的竞价保证金,采用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的,在竞价结束后现场退还,采用直接汇入指定账户的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
5. 如意向承租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竞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取消承租资格:
1 )承租人候选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署合同协议。
2 )意向承租人在竞价期间有串标、围标、抬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3 )已提交的竞价文件在递交竞价文件截止时间以后收回。
第三节 竞价 要求
一、 意向承租人 必须参加竞价会议,并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竞价会议,并按下列要求办理:
(一) 意向承租人需携带下列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到场的除外);
2.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到场的除外)原件;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到场的除外);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 竞价保证金凭证原件 ;
6.第一个合同期经济指标承诺书(原件) 。
7. 投标文件组成:由①附件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②附件三(第一个合同期经济指标承诺书))组装,需密封装订成册一式五份。
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投标文件封口处贴上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封皮上写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电话联系人,并注明 “开标时启封”字样。所有文件密封与一个文件袋中。
(二)竞价者未按以上要求办理的,其竞价资格无效。
二、竞价的截止时间为: 2025年 10 月 13 日 9 时 3 0 分 。
三、地点为: 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温州市鹿城区牛山商务大厦 1201室) 。
四、逾期或者未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竞价的,取消竞价资格。
第四节 确定承租候选人办法
一、确定项目前五年的每年年租金 竞拍底价
标的物
用地面积(平方米)
竞拍 底价 ( 元 / 年 )
最 高 限价 ( 元 / 年 )
租金 竞价增价幅度( 万 元)
D-43-4地块
7181.08
682490
1895806
现场确定
二、承租候选人确定方式:
(一)竞价程序
1、主持人宣布竞拍会开始;
2、竞拍主持人、记录员就位;
3、竞拍主持人宣布竞租人到场情况;
4、竞拍主持人介绍标的有关情况等;
5、竞拍主持人宣布竞拍的起叫价、增价规则和增价幅度,在竞拍过程中,竞拍主持人可根据现场情况调整增价幅度;
6、竞拍主持人报出起叫价,宣布竞价开始;
7、竞租人举牌应价或者报价;
8、竞拍主持人确认该竞租人应价或者报价后继续竞价;
9、竞拍主持人连续三次宣布同一应价或报价而没有人再应价或出价,竞拍主持人落槌表示竞拍成交,并宣布最高应价者为竞得人。成交结果具有法律效力。
(二)竞价的其他说明
1 、 本项目评估租金为 9 47903 元 /年( 1 1 元 /平方/月),考虑到年租金是以公开竞价的方式进行同时后续竞租人还承担着工程建设的费用, 故 本项目租金竞拍底价按照评估租金的 七 二 折计算为 682490 元 /年,本项目的竞价租金将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 1895806 元 /年。
2 、本项目的竞价流程,代理人员报出起拍价后,竞租人举牌示意应价,或自由叫价;每档加价幅度以代理人员现场规定为准,竞租人可超档叫价,但不能低于一档,否则叫价无效。成交方式:代理人员读数一次、二次、三次,三次内无人再加价,则代理人员以最高价落槌确定租金。
3 、如出现两家及以上竞租人的租金达到最高限价,由招租人通过现场摇号确定承租候选人。
(四) 签署 《成交确认书》:交易结果 公布 当天 ,竞得人应 签署 《成交确认书》。
(五)招租人与竞得人依据《成交确认书》中约定的时间、地点由招租人和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并由招租人及时报相关部门备案。
第五节 授予合同
一、竞价结束后,对竞价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3日。
二、公示结束确定承租人后十个工作日内由招租人与承租人按照《地块租赁合同》和承租人的竞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承租人应在签定合同前,向招租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 68 万元整。
三、如承租人不按时与招租人签订合同,招租人将取消其承租资格 (因招租人原因导致时间推迟的除外) ,并没收其竞价保证金。
四、本项目招租代理服务费按 53450 元向中标承租人收取,由中标承租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
公司名称: 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城南支行
开户银行帐号: 查看完整信息108517
第六节 招租争议解决
一、公告发出后,若有异议,应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3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租人提出,逾期不再答复。
二、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整数,小数点后不予计算报价。
三、如意向承租人对竞价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满之日前向招租人提出,由招租人负责答复,在答复前可暂停招租活动。
四、 其他未按本招租文件相关要求办理的,按无效处理。
招租人: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南汇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招租代理: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董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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