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聘与续聘温州市市级交通建设项目技术评审专家的通知
- 2025-10-01
项目名称: 关于增聘与续聘温州市市级交通建设项目技术评审专家的通知
招标公司: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项目地区:浙江 温州
县(市、区)交通运输局,龙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温州海经区、温州湾新区交通运输职能部门,局属各单位:
为做好我市市级交通建设项目技术评审专家库管理工作,根据《温州市市级交通建设项目技术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现将市级交通建设项目技术评审专家增聘与续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增聘
(一)申报条件
评审专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
2.熟悉有关交通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规章,掌握有关标准和规范;
3.具有交通行业管理经验3年以上,担任部门负责人以上或技术负责人以上;或者从事交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勘察设计、施工管理、合同造价、监理检测、质量监督、科研等领域工作5年以上,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对紧缺专业,可适当放宽条件;
4.身体健康,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0周岁,特殊情况的应履行报批程序。
(二)申报程序
评审专家通过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初审、市交通运输局审查确定,程序如下:
1.申请人填写项目技术评审专家入库申请表(见附件1),报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部门)。
2.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部门)同意推荐(已退休的除外)后报有关单位初审。
3.各县(市、区、功能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对辖区内交通项目技术专家入库初审工作,在温央企、省属国有企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市级单位等分别负责本单位专家初审工作。初审合格后,连同专家候选人汇总表(见附件2)、专家申请表与有关证明材料以电子扫描件形式于4月15日前一并报至市交通运输局。联系人:张婷婷;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二、专家续聘
为健全完善评审专家退出机制,现对第一批“温州市市级交通建设项目技术评审专家库”的在库专家开展续聘工作。
“温州市市级交通建设项目技术评审专家库”第一批专家本人提交续聘申请(见附件3),经所属法人单位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后由所在县(市、区、功能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汇总后以电子扫描件形式于4月15日一并报市交通运输局。联系人:张婷婷;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23年3月1日
20230302关于增聘与续聘温州市市级交通建设项目技术评审专家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