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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南浔区菱和灌区建设工程千金-石淙灌片先行标

  • 2025-10-01

项目名称: 湖州市南浔区菱和灌区建设工程千金-石淙灌片先行标

招标公司: 湖州市南浔区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灌区建设工程水利工程项目河渠护岸建设

项目地区:浙江 湖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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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南浔区菱和灌区建设工程千金-石淙灌片先行标

发布时间:2025-09-30 02:50 信息来源: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原文链接地址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水利工程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本招标项目 湖州市南浔区菱和灌区建设工程 已由 湖州市南浔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浔发改投资[2025]84号 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法人为 湖州市南浔区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湖州市南浔区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万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于2025年9月23日至2025年9月28日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千金-石淙灌片先行标 进行招标,本 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湖州市南浔区菱和灌区建设工程位于湖州市南浔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新改建渠首工程14座(新建9座,拆除重建4座,改造1座);(2)整治骨干输配水通道21条合计31.68km,护岸总长53.25km;(3)新改造渠系节点建筑物合计67座,其中:建设水闸39座(新建32座,拆除重建7座),建设闸站14座(新建11座,拆除重建3座),建设灌排泵站14座(新建2座,拆除重建9座,提升改造3座)并配套灌溉管道10.12km,配套建设6处水文化节点;(4)信息化工程1项。本项目工程规模为中型,工程等别为Ⅲ等,项目概算总投资约37220万元,工程费用约25148万元。

招标范围: 本标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油车漾港、宋家埭、石灰港等6条河渠护岸建设,护岸长度约22.60km;将军坟泵站、花园湾泵站等5座泵站工程拆除重建或新建;花园湾片、施家坝片等2片低压管道工程建设;板桥港节点、北一水闸改造等3处水文化节点建设;以及为实施上述工程所需的施工临时工程项目及其他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本次实施河道设计标准为10年一遇,护岸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机埠工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

本标段概算投资约3700万元,计划工期180个日历天。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 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 个;

(2)以 / 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拟派项目主要成员的委派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2025年9月30日 至2025年10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TPBidder/memberLogin)下载获取后缀名为“.HZZF”的招标文件 。

4. 2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5年10月19日16:30。招标人将于2025年10月22日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4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注册咨询、技术服务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CA数字证书咨询请点击/zhejiangnew/ca_system.html。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10月29日9 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5.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不予受理。

5.4 潜在投标人应根据自身软硬件及网络状况,须预留充足时间上传投标文件以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湖州市南浔区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同心路269号

邮 编: 313009

联 系 人:姜先生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传 真: /

电子信箱: /

招标代理机构:万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杭州市上城区钱潮路636号万邦大厦

邮 编:310020

联 系 人: 董开服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查看完整信息

传 真: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信箱: 375788959@qq.com

监督部门:湖州市南浔区水利局

地 址: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南林中路999号农水大楼五楼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

8. 技术服务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技术服务电话: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

服务热线:4009980000

CA 数字证书客服电话:请点击/zhejiangnew/ca_system.html查询。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序号

资 格 条 件 内 容

企业

1

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提供投标人2025年10月27日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 2022年7月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 (不得少于3年) 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4

投标人自2020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期以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金额以签约合同价为准,对应证明材料为合同)水利工程的施工业绩(施工业绩认可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见下文。

注:1)除工程总承包业绩外不接受联合体业绩,投标人如提供工程总承包联合体业绩的,其承担的工作应与其在本次投标过程中承担的工作任务相匹配,提供相应业绩的联合体协议书,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水利工程施工金额必须在2000万元及以上 ,若工程总承包合同无法反映水利工程施工金额的,可补充业主证明 ;

2 )接受PPP、BT等投融资衍生业绩,投标人如提供PPP、BT等投融资衍生业绩的,PPP、BT等投融资衍生业绩中水利工程施工金额必须在2000万元及以上,若PPP、BT等投融资衍生业绩合同无法反映水利工程施工金额的,可补充业主证明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1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 证书。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2

项目负责人自 2022年7月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 (不得少于3年) 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3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证书(注: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工程施工、农田水利工程、水电站动力设备 、电力系统及自动化、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水利机械等水利水电类相关专业职称)。

4

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中国水利企业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5

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期以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日期为准〕,以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技术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金额以签约合同价为准,对应证明材料为合同)水利工程的施工业绩(施工业绩认可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见下文。

注:1)除工程总承包业绩外不接受联合体业绩,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水利工程施工金额必须在2000万元及以上,若工程总承包合同无法反映水利工程施工金额的,可补充业主证明;

2 )接受PPP、BT等投融资衍生业绩,投标人如提供PPP、BT等投融资衍生业绩的,PPP、BT等投融资衍生业绩中水利工程施工金额必须在2000万元及以上,若PPP、BT等投融资衍生业绩合同无法反映水利工程施工金额的,可补充业主证明 。

其他

1

投标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同)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且不得与拟派项目组其他主要人员相互兼任。

2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应用上公示。

3

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如有)及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

4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5

投标人、投标人的“三类人员”、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未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黑名单”。

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详见上表,该业绩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应用上公示。

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指:(1)合同,以及由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若工程规模、特征等无法认定的,以初步设计批复(包括设计变更批复)或施工图纸为依据;(2)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透明工程)” 下载业绩打印件,打印件应含有“浙江水利透明工程”水印。〔上述(1)、(2)项须同时提供〕。

业绩要求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身份以“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透明工程)” 业绩打印件为准,业绩打印件与业绩证明材料(1)合同、以及由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工(竣工) 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的其中之一一致的,该业绩予以认可,均不一致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除业绩要求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身份外,“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透明工程)”业绩打印件与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 (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涉及资格审查的相关信息不一致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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