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温铁道开发有限公司报废机车DF4B-3214
- 2025-10-01
项目名称: 报废机车DF4B-3214
项目编号: GR2025ZJ1007842
招标公司: 浙江金温铁道开发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报废机车
项目地区:浙江 温州
报废机车DF4B-3214
挂牌日期:2025-09-04 信息来源: 浙江省产权交易系统 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GR2025ZJ1007842
项目名称 报废机车DF4B-3214
资产类别 其他资产
转让方名称 浙江金温铁道开发有限公司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挂牌价格 680,800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10
挂牌日期 2025-09-04
交易方式 其他
转让说明事项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按照其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至“浙交汇”平台浙交所的存管银行,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2.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税率为3%,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3.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5万元。受让方须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履约保证金至转让方指定账户。4.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受让方依约履行各项义务,无违约及违反维稳、安全、治安、消防、环保等情况,受让方如期完成全部标的物的拆除、运输及现场清理工作,并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受让方提出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转让方在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5.转让标的物品质、数量以实物为准,设备的任何售后服务及维修事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和支付费用。资产评估基准日后的转让标的的价值变动,由受让方承担。6.标的物拆解、切割要求:(1)受让方须委托具备起重、切割等作业能力的报废拆解企业单独或联合开展报废拆解工作,报废拆解时须制定报废拆解及运输方案,经转让方审核通过后方可组织实施。(2)报废拆解工作应当符合国家安全及环境保护管理的相关规定。拆解前应当排空风缸等压力容器内部气体;排空存留在车内的燃油、机油、冷却水等污染物并按相关要求回收处理。(3)切割前须完成转让方动火作业审批,并进行必要的防火防爆措施。切割作业处10米外设置软隔离,禁止闲杂人员入内;所有作业人员须具备特种作业(电焊或热切割)资格证,作业前须通过转让方组织的安全培训;现场配置25kg干粉灭火器4具。(4)机车重要零部件报废拆解要求如下:1)车体:动力室、冷却室、辅助室等各室体与车架的连接部位切断;车架前、后端牵引梁和侧梁切断;燃油箱切割、变形或碎裂;车钩钩耳销孔割开。2)转向架:构架前后端梁、左右侧梁分别切断:所有车轮踏面切割,形成明显缺陷;所有车轴切断;车轴齿轮箱箱体切割,连续的两个齿切割;单元制动器壳体切割;减振器壳体变形或者碎裂。3)柴油机:机体整体结构变形或者碎裂;曲轴轴端切割,形成明显缺陷;凸轮轴上任一桃形切断;连接箱、稳压箱整体结构变形或者碎裂:中冷器壳体变形或者碎裂,铜管切断;连杆杆身位置处切断;增压器蜗壳变形,叶轮切断;油底壳、弹性联轴节、减振器、调控传动装置、调速器、喷油泵等整体结构变形或破碎。4)电机:电机壳体、定子、转子、绕组发生切割损坏。5)制动系统:空压机壳体切割,主轴变形;各类风缸的缸体主结构切割;干燥器壳体及阀体切割。6)辅助系统:通风机蜗壳切割,轴切断;冷却装置承载结构切断,风扇叶片切割;油热交换器壳体变形或者碎裂;机油滤清器壳体变形;变速箱箱体变形或者碎裂;万向轴两端花键轴叉切断;液传箱箱体变形,轴切断;辅助齿轮箱箱体变形,轴切断。7)电器屏柜:柜体切割;整流元件切割或者破坏其散热片及二极管;微机单元切割或者破坏其所有插件板;操纵台切割;显示屏、仪表破碎;空调压缩机壳体切割。(5)监督管理:转让方对拆解过程进行监督,并拍摄拆解过程影像资料,包括整体照片、重要零部件拆解前、后照片等,受让方应予以配合。7.标的物交割事项:(1)关于转让标的,转让方均不提供合格证、检验证、许可证、技术文件,也不出具相关证明等。(2)本次转让标的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接。(3)受让方应完成标的物的拆除、运输及现场清理平整工作并达到以下标准:标的物全部拆除,拆除后场地清理平整达到±0.00平面或转让方要求,拆除后的标的物及所有垃圾外运并合法处理,拆除现场整洁且无遗留垃圾。(4)受让方必须自行解决所有标的物的拆解、切割、装载、运输工作,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标的物的拆解、切割、装载、分类、运输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在现场进行标的物拆解,必须征得转让方同意并办理相关审批。受让方必须事前充分考虑拆解、切割、装载、运输过程所需的各种成本费用及风险。(5)受让方应对拆解、切割、装载、运输全过程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承担全部责任。(6)受让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10个工作日内,转、受让双方完成标的物的清点交割工作,并办理相关交割书面手续。受让方接收人必须是本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7)自转让标的交割完成(以书面手续为准)之日起,转让标的的权属归受让方所有。受让方应自行承担转让标的妥善保管的责任和义务。转让交割日之后发生的转让标的物失窃、损毁等损失的情形,由受让方自行承担。(8)受让方必须自行解决标的物的搬运及垃圾清理工作,所产生的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9)标的交接的工作时间、人员登记严格服从转让方的管理。受让方应在标的交割完成(以书面手续为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标的运输及现场清理工作,并经转让方验收合格,逾期一天扣除履约保证金1000元/天。(10)转让标的不得作为运营使用,带有“金温公司”标识和logo的部件须做破损处理。报废机车须按照《关于规范老旧型铁路内燃机车报废拆解有关工作的通知》(国铁设备监函〔2025〕10号)要求,由受让方委托具备起重、切割等作业能力的报废拆解企业单独或联合开展报废拆解工作;报废客车须按照《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铁路客车报废及全寿命后期使用管理实施细则》(上铁辆〔2020〕217号)要求,采取切割车轮轮缘、拆除车钩钩舌等措施,彻底去除原有运行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