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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石塘镇金星村村部一,二楼房屋招租项目招租公告

  • 2025-10-06

项目名称: 温岭市石塘镇金星村村部一,二楼房屋招租项目招租公告

招标公司: 温岭市石塘镇金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采购标的物: 房屋招租项目

项目地区:浙江 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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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温岭市石塘镇金星村村部一、二楼房屋招租项目

招租人:温岭市石塘镇金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温岭众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租赁年限:9年(自2025年12月22日—2034年12月21日止),2025年10月11日—2025年12月21日为装修期,不计租金。

招租方式:公开招租,价高者中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

房屋建筑面积为:600平方米。

保留价(万元/年):30.8万元/年。

合同价:前三年按中标价不变,第四、五、六年递增10%,第七、八、九年在第一次递增基价上再递增10%。

具体位置现场实地自行考察

三、承租人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境内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报名参加。

四、租赁标的使用、维护、安全及要求:

1、乙方应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土地规划用途和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乙方承诺独立承担,甲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2、租赁期内,乙方必须符合国家、省、地方规定的产业政策,同时必须符合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有关审批手续及证照办理由乙方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有违反,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内,乙方不得随意更改经营行业类型,如确需更改,乙方应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更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对已交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4、租赁期内,乙方装修不得破坏租赁标的的主体结构等,并负责租赁标的管理、日常维护和保养,期间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5、租赁期内,乙方必须合法经营,依法纳税,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规定,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如有违反,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6、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对租赁标的使用权进行转让、调换使用或抵押。如确需转第三人使用或与第三人互换使用时,必须书面报告取得甲方同意,并甲方与新的转让或互换方在原使用权转让合同条件不变的情况下签订原使用权转让合同的剩余使用期限的新合同,否则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等后果。

7、租赁期内,乙方应落实相关安全措施,以防事故的发生,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8、租赁期内,乙方必须遵守消防法律法规,保证租赁标的的消防安全,乙方承诺对因消防安全造成的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9、租赁期内,乙方经营费用及在经营中产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10、合同期满,乙方必须无条件腾空租赁标的归还甲方,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营业执照等证照的经营地址从租赁标的中迁出,如逾期不搬迁的,甲方有权不返还履约保证金,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强制执行,对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11、合同期满,乙方对租赁标的的装修、改善增设它物全部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购置

的动产在合同期满后仍存放于租赁标的中的,无偿归甲方所有。

五、竞租保证金伍万元 以竞租人的名义存入

温岭市石塘镇金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帐户:

账户名称:温岭市石塘镇金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开户行:温岭农商银行石塘支行

帐号:20查看完整信息,中标人的竞租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多还少补),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计息至租赁期满,出租方收回租赁标的验收合格后退还;未中标的竞租人的竞租保证金将在竞租结束后退还。

六、报名时间及办法:

1、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0日上午8:00--11:00 下午2:00--4:30

2、报名办法:单位持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自然人参加的,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竞租保证金汇款凭证到金星村部三楼报名,工作人员电话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超过时间送达的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七、联系方式

温岭市石塘镇金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张文生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温岭众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点:温岭市锦屏大厦1203室

联系人:金玲云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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