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昌街道泛半导体产业园与金三角连接线项目谷水路(新业桥-双喜路),双喜路(康湖路-谷水路)工程招标文件公示
- 2025-10-31
项目名称: 海昌街道泛半导体产业园与金三角连接线项目谷水路(新业桥-双喜路),双喜路(康湖路-谷水路)工程招标文件公示
项目编号: JS2025-264号
招标公司: 海宁智慧港科技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地区:浙江 嘉兴
海昌街道泛半导体产业园与金三角连接线项目谷水路(新业桥 - 双喜路)、双喜路(康湖路 - 谷水路)工程 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 JS202 5 - 264 号
1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昌街道泛半导体产业园与金三角连接线项目谷水路(新业桥 - 双喜路)、双喜路(康湖路 - 谷水路)工程 已由 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2507-330481-04-01-732631 批准建设 , 项目业主 为 海宁智慧港科技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招标人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海宁智慧港科技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海宁市 。
2.2 建设规模: 本项目投资估算 3838.1612万元,工程 概算 3838.1612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约 3838 万元 ,建设规模: 本项目双喜路南起康湖路,北至谷水路,全长约 528.442m,道路标准段宽度为3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道路路面面层采用沥青混凝土,基层采用水泥稳定碎石,人行道采用花岗岩石材,标准横断面布置为3米(人行道)*2+3米(非机动车道)*2+1.5米(机非分隔带)*2+7.25米(车行道)*2+0.5米双黄线;谷水路西起新业桥,东至双喜路,总长约360m,道路标准段宽度为40米,设计速度为50km/h,沥青混凝土路面。
2. 3 计划工期: 27 0 日历天 。
2. 4 质量目标: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 。
2. 5 招标范围: 海昌街道泛半导体产业园与金三角连接线项目谷水路(新业桥 - 双喜路)、双喜路(康湖路 - 谷水路)工程 ,包括但不仅限于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路灯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
3 .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及以上 资质, 并 在 “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2025年 月 日发布的对应资质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 工程专业 一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且无在建工程 ;其他要求详见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3.2 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工程不接联合体 ;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 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4 . 资格预审方法
4 .1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7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数量限定为 7 家(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前 7 名为入围申请人,当得分相同时由审查委员会综合评审后确定其排名先后) , 当投标单位少于 7 家时,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全部入围 。
5 .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本工程采用网上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20 2 5 年 10 月 日至 20 2 5 年 11 月 日 10 : 0 0 止 , 登陆 “ 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交易平台(海宁) )( /TPBidder/memberLogin ) ”,通过“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平台”自主登记 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和相关附件 。(未注册的单位,请参照《关于海宁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主体注册及 CA 锁办理的通知》,在线注册及办理)。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详见 资格预审 文件要求 ; 地点 : 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浙江省海宁市文苑南路 138 号海宁市交通局 3 号楼) 。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按《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及嘉兴建委《关于统一我市注册建造师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操作程序规定》的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如拟派项目负责人(以项目经理资格)有在建工程且已变更的,须提供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的变更证明。变更证明须经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项目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确认手续证明原件;变更证明和项目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变更确认手续证明原件(可同一份资料)均须附于投标资料中,格式自定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预审公告在 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交易平台(海宁) )( /TPBidder/memberLogin )和浙江政务服务网( ) 上 公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海宁智慧港科技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
海宁市由拳路 66号
地址:
嘉兴市海宁市海洲街道紫微大厦 1207室
联系人:
沈先生
联系人:
居先生
电话:
电话:
202 5 年 10 月 31 日
附件下载:
资格预审文件公示版-海昌街道泛半导体产业园与金三角连接线项目-谷水路(新业桥-双喜路)、双喜路(康湖路-谷水路)工程.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