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诸葛,长乐村民居之长乐村民居保护修缮工程(七期)设计招标公告
- 2025-11-17
项目名称: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诸葛,长乐村民居之长乐村民居保护修缮工程(七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兰溪市文物保护管理所
项目地区:浙江 金华
一、本次招标内容
1、本项目位于兰溪市诸葛镇长乐村,为文物保护一级工程,本次招标最高限价29.34万元。以实测面积结算。
2、招标范围:本次拟对象贤路22号、象贤路27号、象贤路37/38号、古驿西路23/25号、大夫第巷5号等5处文物建筑进行整体保护修缮设计,总面积约1630m2,包括文物本体修缮、水电基础设施更新、天井及庭院环境整治等,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3、设计质量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满足《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试行)》的要求,设计方案、施工图须通过文物部门审查。
4、设计周期:90日历天
二、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
1、投标人须具有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业务范围包含古建筑维修保护)的独立法人企业。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资格(从业范围包含古建筑),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本投标企业的社保缴纳个人清单)。
三、报名须携带以下资料前来办理
1、文物保护工程项目投标报名表(见附件);
2、企业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
3、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4、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和职称证书、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资格证书;
5、拟派项目设计人员名单一览表及拟派人员的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
6、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本投标企业的社保缴纳个人清单;
以上资料需加盖企业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共6份。
四、本次招标根据报名情况采用简易招标程序或竞争性谈判方式,具体以开标通知为准。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2年 12月 12日—2022年 12月1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2:00 时至5:00时。
2、地点:兰溪市振兴路500号企业服务中心14楼,兰溪市文物保护管理所(1422)
附件: 文物保护工程项目投标报名表.doc
兰溪市文物保护管理所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