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2025年11月至12月第145个政府采购意向
- 2025-11-20
项目名称: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2025年11月至12月第145个政府采购意向
招标公司: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地区:浙江 杭州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2025年11月至12月第145个采购意向公开 如下:
采购单位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
采购项目名称 浙江省共同富裕示范区群众满意度监测评价
预算金额(元) 2000000.00
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 否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预计采购时间 2025年12月
采购需求概况
标的名称: 浙江省共同富裕示范区群众满意度监测评价
数量/单位: 1个
预算金额(元): 2000000.00
采购目录: C20030400社会与管理咨询服务
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建立健全主观调查和客观评价相结合的评价体系,覆盖全省11个设区市、90个县(市、区),采取实地访谈、线上线下调查、数据无感监测等形式。(一)成果要求。1.通过线上线下调查,形成各地群众共同富裕满意度得分。2.形成高质量、多领域、全覆盖的监测评价报告,包括1份全省总报告以及不少于12份专项报告。2.1.全省总报告。对全省群众共同富裕满意度情况进行总体分析,并与过往情况进行比较,调查覆盖全省11个设区市、90个县(市、区),每个县(市、区)抽样样本数不少于500个。2.2.专项报告。要求选题契合共同富裕示范区重点工作,针对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人工智能对就业影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山区海岛县高质量发展等领域开展调查研究,形成专项报告。
(二)成果要求。1.全省总报告。于合同签订当年11月下旬启动,次年2月提供报告初稿,次年4月提交成果。2.专项报告。结合工作实际需求提供,原则上每月提供1份专项报告,2026年10月提交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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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 乙方按甲方要求时间内完成监测调查并形成相关报告文稿,提交甲方审查后,进行修改完善,经甲方验收后,形成正式文稿。 ; 供应商要求:一是项目负责人具有正高级技术职称,在社会保障、收入分配、经济发展、公共服务、基层治理、农业农村等领域具备扎实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承担过省级及以上共同富裕课题研究以及评估咨询工作,能够实质性承担项目工作。二是服务响应高效,执行能力强,项目组人员需配备专业人员20人以上,其余人员中至少有5名人员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者博士及以上学位;三是项目其他成员要求在相关领域有深入研究的人员,主 ; 满足委托方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按合同要求执行。 ; 2026年4月底提交总报告,2026年10月底前提交专项报告 。
联系人 骆文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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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
2025年11月20日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