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轨道交通物产置业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造价咨询和代理(招标,非招标)服务招标公告
- 2025-11-20
项目名称: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轨道交通物产置业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造价咨询和代理(招标,非招标)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宁波市轨道交通物产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地区:浙江 宁波
1 . 招标条件
宁波市轨道交通物产置业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造价咨询和代理(招标、非招标)服务 ,建设资金来 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业主为 宁波市轨道交通物产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宁波市轨道交通物产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浙江省宁波市
2.2 建设规模: /
2.3 本次招标范围: 宁波市轨道交通物产置业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造价咨询和代理(招标、非招标)服务工作,包括物产置业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宁波领瑞置业有限公司、宁波领悦置业有限公司、宁波领望置业有限公司、宁波领旭置业有限公司、宁波领耀置业有限公司、宁波星宸置业有限公司、宁波悦城生活服务有限公司、宁波市甬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他后续成立的分子公司的所有项目,具体工作由招标人(物产置业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根据情况实施,具体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
2.4 服务期限: 委托期限: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该委托期限内,中标人与招标人及下属各项目公司签订的合同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具体以在服务期限内委托的项目服务工作全部服务完成且经甲方确认为准 。
2.5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法规、规章等规定,满足招标人要求 。
2.6 标段划分: 2 个。
Ⅰ标段: 代理(招标、非招标)服务工作,具体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Ⅱ标段: 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具体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注: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2 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选择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单位,投标文件应分别编制、上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 :
Ⅰ标段:
2020年7月1日以来,完成过项目单个标段中标金额3.6亿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项目施工招标代理业绩。业绩根据招标代理合同及中标通知书确认,业绩认定时间及中标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注明的为准。
Ⅱ标段:
2020年7月1日以来,完成过项目单个标段工程建安造价3.6亿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的造价咨询业绩。业绩根据造价咨询合同确认,业绩认定时间及建安造价金额以造价咨询合同注明的为准,如合同中未体现工程建安造价金额的,以业主证明材料注明的为准。
3. 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Ⅰ标段:具有工程或经济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
Ⅱ标段: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原注册造价工程师) 执业资格,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5日16时00分。请将要求澄清内容加盖单位章后的复印件及word电子版发送至526423566@qq.com。截止时间之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不予受理,建议投标人在该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5年11月21日9时00分至2025年12月8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4.3 凡有意参加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将报名时填写的开票信息流转至平台财务人员统一开出数电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打印。
4.4 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5.投标保证金
5.1 金额:每个标段各人民币2万元整。
5.2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 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用户指引”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12月9日15时整。
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保证金的,则应将保证金由投标人的 基本账户 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如招标项目允许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交纳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次招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1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login.html)”。
6.2 逾期未完成线上上传、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予以拒收。
6.3 投标人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可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不见面开标直播系统(/),在线观看开标直播过程。
6.4 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完成解密,除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外,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响应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 gov.cn/)、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 电子服务系统 ( / )、宁波轨道交通官方网站(/) 上发布。
8.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轨道交通物产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郡柳路280弄1号
联 系 人:陈老师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