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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南城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二期)招标公告

  • 2025-11-20

项目名称: 丽水南城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二期)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采购标的物: 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地区:浙江 丽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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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南城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二期)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丽水南城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二期) 已经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丽发改开审〔 2025 〕 74 号 批准建设, 项目代码为: 2508-331151-04-01-882274 , 建设资金来 自 丽水经开区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业主为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招标人为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 代建单位为 丽水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行政监督部门为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概算 2517.48 万元 ,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2256.34 万元 ,建设规模: 本项目用地面积 2657 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 1012.59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3857.78 平方米,其中地上 2# 楼建筑面积约 3804.58 平方米、配套用房建筑面积约 53.2 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 新建 2# 楼、配套用房、综合管网及室外附属等工程。设置床位 90 床,其中自理床位 50 床、认知障碍床位 40 床。 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丽水市莲都区南明山街道吴垵路 289 号。

2.2 招标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室外工程、工程设备、其他专业工程等 ( 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 。不包括:燃气管网、医疗及办公设备等。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约 1700 万 元(具体以补充文件为准) 。

2.3 施工总工期: 280 日历天。

2.4 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2.5 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等级要求: 创 “ 丽水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 ” 。

2.6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

☑ 3.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

☑ 3.2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A 类证书;

□ 3.3 自 / 年 / 月 /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 / □完成过 / ;

3.4 本次招标□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5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

□ 3.6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并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已录入;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类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项目负责人更换的,更换后该人员不得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 / □完成过 / 业绩;

☑ 3.8 项目负责人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未处于锁定状态 。

(三)其他:

☑ 3.9 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C 类证书,本项目配备应不少于 1 人;

3.10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2 年 7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3.12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信用中国”为准);

3.13 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14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 3.16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

4. 招投标方式

4.1 公开招标 。

4.2 ☑ 采用评定分离, £ 不采用评定分离。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5.2 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 /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4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5 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CA 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CA 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进行查看。 CA 锁办理及业务咨询详见浙江省 CA 签章互认系统( /zhejiangnew/ca_system.html )。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2 月 10 日 9 时 00 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 / ) 。

7. 不见面系统开标时间及网址

7.1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7.2 网址: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 / 登录——访问 2.0 新平台——不见面开标”进入。

7.3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可在本企业电脑上自行解密(注:丽水市公共资源平台电子交易平台 2.0 系统不见面开标暂时只能通过 PC 端签到,无法进行手机签到)。

7.4 投标人现场开标地点: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指定 开标厅 ;

7.5 本项目在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2.0 开展招投标活动,请潜在投标人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 / 登录——访问 2.0 新平台”登录业务系统办理相关业务。

7.6 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2.0 新平台采用新的驱动和投标工具,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 / 登录——访问 2.0 新平台”登录页面下方点击【驱动下载】、【投标工具下载】按钮下载相关软件。

8. 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城东路 99 号

邮政编码: 323000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投诉受理部门: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城东路 99 号

邮政编码: 323000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丽水经济开发区绿谷大道 23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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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王强、霍帅志

代建单位:丽水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经济开发区绿谷大道 23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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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周钱、吴子伟

招标代理: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市万丰北路 72 号金贸大厦 1210

联系人:胡军、潘丽芳、蔡勇、纪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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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发布时间: 2025 年 1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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