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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港口路跨甬舟高铁节点工程项目(监理)采购公告

  • 2025-12-16

项目名称: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港口路跨甬舟高铁节点工程项目(监理)采购公告

招标公司: 宁波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中心

采购标的物: 工程监理高铁节点工程项目

项目地区:浙江 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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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招标条件

港口路跨甬舟高铁节点工程项目 已由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甬发改审批〔2025〕 5 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市统筹安排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业主为 宁波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中心 ,招标人为 宁波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中心 ,委托代理机构为 世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 工程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概算约5557.95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627.4751万元,建设规模:上跨现状青峙河、甬舟高铁及甬舟高速盾构,长约 160 米,建设标准为城市主干路,规划标准段路幅宽 36 米,双向六车道,设计车速 50 公里/小时,建设地点:位于北仑区戚家山街道。

2.2招标范围: 本工程范围内的桥梁及接坡工程、管线工程、绿化工程以及道路照明等附属设施(除交通工程外)等施工总承包的全过程监理及保修期 内的 监理服务。

2.3服务期限: 自签订监理服务合同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

3.1具备住建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住建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3.3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4本次招标 不允许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

(三)其他: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采购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17日9:00起至2025年12月30日23:59 时(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

4.3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供应商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5. 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10000元。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5 年12月31日15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月5日9时30分,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当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文件上传到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逾期上传或上传不成功的,其投标无效。

6.2递交(上传)方式: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6.3开标地点: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进行不见面开标直播系统,投标人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可通过不见面直播系统(/),在线观看投标文件开启直播过程。

6.4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完成解密,除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外,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8.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中心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松下街595号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 世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796号东航大厦1911室

联 系 人: 陈文昌、吴瑾婷、周旭东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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