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0国道余杭华坞至富阳高桥段工程(余杭段)土地相关手续代办(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 2026-01-09
项目名称: 320国道余杭华坞至富阳高桥段工程(余杭段)土地相关手续代办(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杭州余杭区交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供地手续办理、320国道余杭华坞至富阳高桥段工程
项目地区:浙江 杭州
320国道余杭华坞至富阳高桥段工程(余杭段)
土地相关手续代办招标公告
1 、 招标条件
320国道余杭华坞至富阳高桥段工程(余杭段)(下称“本项目”),项目建议书已由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浙发改项字〔 2021〕300号 受理,项目业主为 杭州余杭区交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下称 “招标人”),建设资金来源为 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 土地相关手续代办 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 杭州余杭政府门户网站的余杭小额交易平台( /col/col1229373441/index.html)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本项目路线全长 18.2公里,公路等级为一级公路,其中余杭段8.7公里(利用段2.2公里,实际实施段6.5公里),富阳段9.5公里。为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 80 公里/小时,局部 路段设计速度 60 公里/小时,隧道宽 28.8 米。圣地路至南湖路(规划)段约 2.0 公里,采用地下隧 道结合地面道路形式,隧道采用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 80 公里/小时,隧道宽 28.8 米,地面道路采 用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 80 公里/小时,路基宽 25 米。南湖路(规划)至富阳勤乐段约 11.5 公里, 采用单层断面形式,双向六车道,其中南湖路(规划)至骆家岭隧道出洞口段,设计速度 80 公里/ 小时,路基宽 29.5 米;骆家岭隧道出洞口至勤乐段,设计速度 100 公里/小时,路基宽 32.5 米。 本项目总投资约 30.7 亿元。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 320国道余杭华坞至富阳高桥段工程(余杭段)土地相关手续代办招标设一个标段,第TDDB01标段:主要内容包括土地征收材料代办、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林地报批、表土剥离、供地手续办理等内容。详细内容如下:
( 1)土地征收材料代办: 起草土地征收预公告、公告回执及张贴;起草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回执及张贴;起草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回执函;协助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农村村民住宅搬迁补偿安置协议、土地承包补偿协议等与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的补偿安置协议、农转用组件及报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
( 2)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完成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并取得备案;
( 3)林地报批: 完成本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现状调查报告)编制并协助取得批复;
( 4)表土剥离: 完成本项目表土剥离规划设计方案并通过评审;
( 5)供地手续办理: 办理供地手续并取得土地划拨决定书 ;
( 6)招标人安排的其它工作事项。
2.3服务期:
签订合同起至取得批复或备案文件之日止。
2.4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行业的相关技术服务、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规定,满足国家、行业的相关技术服务的要求。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持有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同时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和浙江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构备案证书, 并在人员组成结构、业绩、信誉等方面满足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但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得超过 2家 。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标段投标。
3.4投标人及其相关人员在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中出现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为,或发生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较大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的,在处罚有效期内(无有效期的按一年计)的,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不设报名环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 ,登录 杭州余杭政府门户网站的余杭小额交易平台( /col/col1229373441/index.html),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补充(答疑、澄清)。
5 、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由此产生的费用或发生任何意外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年 12 月 05 日 10 时 30 分,地点为杭州市余杭区径山镇 S207径山公路服务站二楼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5.4投标人应指派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的人员参与投标活动,要求授权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仅1人到场。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杭州余杭政府门户网站的余杭小额交易平台( /col/col1229373441/index.html)上发布 。
7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杭州余杭区交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余杭区莫干山路 1950-1
联 系 人:祝工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邮政编码: 311100
招标代理: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古墩路 701号紫金广场A座7楼
联 系 人:杨尚栋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邮 箱: 1079155984@qq.com
公告.pdf
320国道余杭华坞至富阳高桥段工程(余杭段)土地相关手续代办(二次招标)(招标文件).zip 招标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