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街道华庭社区新建股份经济合作社新建老年协会东(静丰餐馆)招租(重发)
- 2026-02-09
项目名称: 桃源街道华庭社区新建股份经济合作社新建老年协会东(静丰餐馆)招租(重发)
招标公司: 宁海县桃源街道华庭社区新建股份经济合作社
采购标的物: 招租
项目地区:浙江 宁波
桃源街道华庭社区新建股份经济合作社新建老年协会东(静丰餐馆) 招租(重发)
竞标公告
为保障村民利益,充分合理利用资产资源,达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同步提升,现对 桃源街道华庭社区新建股份经济合作社新建老年协会东(静丰餐馆)招租 进行公开竞标,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竞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桃源街道华庭社区新建股份经济合作社新建老年协会东(静丰餐馆) 招租
2、项目概况 : 出租房屋座落 于宁海县 桃源街道华庭社区新建老年协会东面 ,面积约 630 平方米 。
3、承租期限: 五 年 。
4、承租底价:招租底价为 230000 元 /年。
5 、 经营范围: 经营餐饮业, 不得经营 其他行业 。
6 、竞标方式: 设 1个标的,采用暗标方式依次投标;本次投标以最高价中标的方式进行,如低于标的承租底价视为无效。如出现二家及以上最高相同报价的,则按随机抽签摇号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在公告期间,若有 3 个 及 以上意向受让人缴纳竞标保证金时,在宁海县桃源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 宁海县桃源街道科二路 189 号一楼 ) 进行公开竞标,若 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 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
7 、竞标公告发布日期: 202 6 年 2 月 9 日 15 时起
二、竞标人资格要求
1、竞标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2、竞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以开标当天统一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查询为准】,如中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资格,不予退还竞标保证金,该标的重新竞标。
三、获取竞标文件
1、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 6 年 2 月 13 日 1 6 :00止(上午9:00-11: 3 0,下午1 3 : 3 0-1 6 :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 获取 地点 : 宁波中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叶莎丽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3、竞标文件售价:每份 5 00元/份(售后不退)
4 、 获取竞标文件 时必须提供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 1 )营业执照副本
( 2 )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身份证; 联系人,联系电话;
( 3 )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如有)
( 4 )投标人认为与资格审查有关的其他资料
四、竞标保证金
1、 竞标保证金金额:竞标保证金 为人民币 伍 万元整。
2、 帐户名称:宁波中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 开户银行: 宁波银行北斗支行
4、 银行帐号: 870查看完整信息2
5、 截止时间: 202 6 年 2 月 25 日 16:00 时前实际到账。
注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须 通过投标人的基本帐户 缴纳, 对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交竞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拒绝。
6、 竞标保证金的退回:竞标保证金不计息,未中标的竞标人在开标会议结束后办理竞标保证金退回相关登记手续。中标人的竞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
五、 投标 截止 时间及开标时间
投标 截止 时间: 202 6 年 2 月 26 日 9:30 时 止, 逾期递交的投标将被拒绝。
开标时间: 202 6 年 2 月 26 日 9:30 时 整起(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宁海县桃源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 宁海县桃源街道科二路 189号一楼 ) 。
注: 投 标时须携带 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原件 (如 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本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六、 投标报价
1、 投标报价必须使用人民币填报, 报价精确到 “元”。
2、投标报价 如低于承 租 底价视为无效。
3、同一标的同一投标人投标报价 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无效。
七、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 伍万 元整。
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前交纳 , 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合同期满后,经出租方对所出租的 房屋 各类设施进行验收合格后 ,退还履约保证金 ; 如遇承租人在承租期内放弃承租权,视作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返回。
八 、承租款的支付
承租款交纳采取先付后用的原则,承包费按年支付,第一 年 付款自中标公示期( 3个工作日)结束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并签订合同(若不按时付款,视作放弃中标资格并被没收竞标保证金,重新招标)。此后年度承 租 费, 承租方 均应于每年 2 月底前向 发包方 支付下一个承 租 年度的承 租 费(即第二 年 承租 费 于 202 7 年 2 月底前付清,依此类推)。如逾期支付承租款, 发包方 有权单方解除合同重新招标并没收履约保证金,租赁产权内 -切设施与设备由 发包 方处置。
九 、合同签订
签订合同时间:自中标公示期( 3个工作日)结束后7日内。如因中标人原因未能在规定 时间与业主签订合同及付款(承租款、履约保证金)的视作放弃中标资格,并被没收竞标保证金,另行对本项目重新招标。
十 、标的勘察时间: 招标人不组织安排竞标预备会和踏勘现场。竞标人如需要踏勘现场,招标人将积极配合,其发生的费用由竞标人自行承担。
十一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标公告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镇乡(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务(村务)公告栏上发布。
十 二 、其他
1、中标人在开标中标后,须向本项目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人民币 陆仟 元整(现金方式,开标会议结束当场支付)。
2、 房屋交付 按 餐厅内固定装修归甲方,不能破坏,可移动装修归原租户所有(可移动含桌椅、空调、冰箱、厨房灶具、天然气户头等) , 竞标人 自行 踏勘现场。
3 、承租 人 根据房屋现状,按消防、环保的规定和要求自行负责做好业态安全、环保审批,办理好消防、环保相关手续。承租方进行的经营活动必须具备符合安全、环保法规规定的安全、环保条件,涉及费用自行负责,同时自行处理协调好相关环保涉及的周边关系。
4 、 中标人在租用期间,不得随意改变房屋使用性质,招标人同意承租人在不影响房屋主体结构与现有设施的情况下,允许承租人装修、改善增设他物,费用由 承租人 自行负责, 合同期满后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业主。
5 、竞标人及其他竞标人私下串通协商,进行围标、串标、控制竞标价格等不正当行为的其竞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 并自愿接受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调查处理。
十 二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宁海县桃源街道华庭社区新建股份经济合作社
办公地址: 宁海县桃源街道华庭社区新建村
联系人: 陈伟杰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中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金桥广场 15楼(时代西路128号)
邮政编码: 315600 联系人:叶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