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鄞州分公司2026年LED屏合作经营项目合作伙伴选择公告
- 2026-03-16
项目名称: 中国电信鄞州分公司2026年LED屏合作经营项目合作伙伴选择公告
招标公司: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鄞州分公司
采购标的物: LED屏合作经营项目
项目地区:浙江 宁波
本 合作伙伴选择 项目为 【 中国电信鄞州分公司 2026年LED屏合作经营项目 】 , 选择人 为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鄞州分公司 】 , 代理机构 为 【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现进行公开 合作伙伴选择 ,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 竞选人 (以下简称 竞选人 )参加 竞选 。
1.项目概况与合作内容
1.1合作内容:某LED屏合作经营。
1.2分包(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合作伙伴数量: 1名。
1.3合作期限:LED屏改造验收通过之日起7年。
1.4服务地点:宁波鄞州(选择人指定地点)。
1.5本项目设置最高竞选限价,竞选人以承诺的“广告发布时间占比”进行报价,最高竞选限价为70%,竞选人竞选报价高于最高竞选限价的,其竞选将被否决。
2. 竞选人 资格要求
2 .1 竞选人 基本资格要求
2.1.1 竞选人 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 依法登记注册的 其他 组织 ,合法运作并独立于 选择人 和 代理机构 。 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竞选 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竞选人 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竞选人 ,不得参加同一标包 竞选 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 竞选 。
2.1.3 本次 合作伙伴选择 不接受联合体 竞选 。
2.1.4竞选人应承诺合同签订之日起100日内完成以下所有事宜:
( 1)LED屏改造完成并通过验收;
( 2)办理完成LED屏使用所需的全部合法合规手续。
逾期未完成上述事宜,选择人有权终止合作流程,已产生的前期费用由竞选人自行承担 。
2.1.5 竞选人应承诺成交后向选择人开具符合选择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
2.2 竞选人 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 为 选择人 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 / 竞选 资格的;
(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5) 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3 年 3 月 23 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 /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 6)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1 年 3 月 23 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 “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7)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1 年 3 月 23 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 “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9) 为本 合作伙伴选择 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 11) 为本 合作伙伴选择 项目的代建人;
( 12) 为本 合作伙伴选择 项目的 代理机构 ;
( 13) 与本 合作伙伴选择 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 代理机构 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14) 与本 合作伙伴选择 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 代理机构 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 16) 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 竞选人 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 17)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 18) 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 19)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 竞选人 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 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 竞选人 及其 竞选 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
( 20) 法律法规、 合作伙伴选择 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 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合作伙伴选择文件第三章 “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竞选人,其竞选将被否决。
4. 合作伙伴选择 文件的获取
4.1合作伙伴选择文件获取时间: 2026年3月16日 17时30分至2026年3月18日 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
4.2合作伙伴选择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者,请将以下资料发送至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lidanyan.zgtj@chinaccs.cn) 获取 合作伙伴选择文件:
(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2)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 3)合作伙伴选择文件资料费汇款凭证。
4.3合作伙伴选择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4资料费汇入以下账户(不接收现金,注明“公司简称+LED合作经营”):
开户名: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广安门支行
账 号: 查看完整信息6069452-0015
4.5合作伙伴选择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在收到合作伙伴选择文件费用后【1】日内寄出。
5. 竞选 文件的提交
5.1竞选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竞选截止时间): 2026年3月23日14时30分 。
5.2纸质竞选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和义路77号汇金大厦12B-07室】。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选择人/代理机构】邀请竞选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合作伙伴选择文件要求递交纸质竞选文件的,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选择人/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合作伙伴选择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合作伙伴选择文件的。
6 . 竞选人 注册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未注册过的潜在 竞选人 ,须通过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首页 “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合作伙伴选择公告在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 )、 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 .1联系方式
选择人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鄞州分公司 】
代理机构 :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钱湖北路 1200号 】
地 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南路 15号院2号楼3层318室
邮 编: 【 315000 】
邮 编: 100079
联 系 人: 【 吕老师 】
联 系 人: 邓淑文、李丹妍、柯玲丽 、 李峰
电 话: 【 查看完整信息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dengshw.zgtj@chinaccs.cn(邓)/lidanyan.zgtj@chinaccs.cn(李)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广安门支行
账 号: 查看完整信息6069452-0015
8.2异议接收方式
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 dengshw.zgtj@chinaccs.cn。
代理机构: 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 年 3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