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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温州市气象自动站及清新空气站等设备维保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6-03-17

项目名称: 关于2026年温州市气象自动站及清新空气站等设备维保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 330300262查看完整信息-WZQX-HZHQ-202602

招标公司: 温州市气象局

采购标的物: 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项目地区:浙江 温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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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2026年温州市气象自动站及清新空气站等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3月27日 14:30 (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330300262查看完整信息-WZQX-HZHQ-202602

项目名称: 2026年温州市气象自动站及清新空气站等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3635000

最高限价(元): 3635000

采购需求: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3635000

单位: 年

简要规格描述: 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一年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请根据要求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 / 至 2026年03月27日 ,每天上午 00:00:00至12:00:00 ,下午 12:00:00至23:59:59 (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 1)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本项目采购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浏览;

2)提示:招标公告附件内的采购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

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 2026年03月27日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6年03月27日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 温州市鹿城区牛山北路13号牛山商务大厦9楼907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采购当事人通过在线方式提出或受理询问、质疑、投诉的,即视为认可电子送达方式与邮寄送达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相关文书送达日期以该文书到达本采购当事人在政采云平台账户的日期为准。各采购当事人应确保其政采云平台账户信息真实有效,并保持账户处于正常可用状态。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1)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进行处理供应商质疑事项。

2)潜在供应商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

3)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针对采购文件的质疑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温州市气象局

地 址: 温州市鹿城区江滨中路27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郑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查看完整信息

质疑联系人: 郑翠辉

质疑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温州市牛山商务大厦9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黄鹏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查看完整信息

质疑联系人: 苏红

质疑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温州市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温州))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1606室

传 真:

联 系 人:李老师、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

330399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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