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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采购服务平台]2026年—2029年梅山保税港区三创基地一期,梅山集卡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2026-03-17

项目名称: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2026年—2029年梅山保税港区三创基地一期,梅山集卡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宁波仑永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物业管理服务

项目地区:浙江 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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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6年—2029年梅山保税港区三创基地一期、梅山集卡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 宁波仑永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梅山保税港区三创基地一期项目资金来自项目业主 宁波梅港海洋投资有限公司 自筹 ,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梅山集卡服务中心项目资金来自项目业主 宁波梅山岛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自筹 ,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 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 项目基本情况

序号

服务区域

分项最高限价(元/年)

最高限价(元/年)

梅山保税港区三创基地一期

2719785

3119494

梅山集卡服务中心

399709

3.服务期限: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根据招标人考核情况及中标人的合同履行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方可续签。因政府政策调整、机构变更调整、宁波市北仑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业务调整需要或者其他不可抗拒等因素,招标人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服务合同,不承担任何违约及补偿、赔偿责任。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4.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4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不超过2家。

4.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 2026年3月18日9:00 至2026年3月23日 23:59 时止(北京时间)。

5.2采购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8071/losin.htl)自行免费下载。

5.3凡有意加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平台使用费。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将报名时填写的开票信息流转至平台财务人员统一开出数电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打印。

5.4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人联系。

5.5未获取(下载)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6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及以上已签到供应商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6. 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陆万元整(¥60000.00)

6.2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6.3 交纳要求 :

6.3.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成功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6.3.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用户指引”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6.3.3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6年3月24日15时整。

6.3.4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保证金由投标(响应)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4其他说明与要求:

6.4.1投标保证金银行支付回单(适用于银行电汇形式)或电子保函扫描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6.4.2投标保证金汇(转)款时,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本次采购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25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login.html)”。

7.2逾期未完成线上上传、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予以拒收。

7.3投标人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可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不见面开标直播系统(),在线观看开标直播过程。

7.4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完成解密,除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外,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

8.服务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服务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9. 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 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仑永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北仑区灵江路366号

联系人:金老师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63号利时金融大厦A座10楼1003

联 系 人:杨运运、毛维蓓、梅洛、毛旭君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

异议、投诉受理单位:宁波市北仑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名 称:叶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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